环保管家在工业园区的应用现状及对策
2020-11-28陆文婷
陆文婷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13)
1 引言
2016年4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 [2016]45号),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1]。由此,正式提出了工业园区环保管家的概念。在国家和地方陆续发布的有关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指导下,在政府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中,环保管家服务获得了长足发展,在部分工业园区得以施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尚未发展成规模化的成熟产业,对于这种环保服务模式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依循,需要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从而为充分发挥环保管家专业优势,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2 现状调研
本次选取了两个园区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现状调研,分别是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苏州相城黄埭高新区,采用现场座谈和实地调研的方式,详细了解园区环境管理现状和环保管家所做工作以及服务效果。
2.1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托管龙潭、栖霞、西岗3个街道,发展空间拓展到217 km2,分为西部(新港建成区)、中部、东部(龙潭)3大片区,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新港高新园3个国家级功能平台以及中国南京液晶谷、龙潭物流基地、红枫科技园、华侨城等特色功能平台。目前,园区已集聚各类企业4000多家,形成光电显示、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三大产业集群,这两年园区又抢抓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先机,形成了集聚态势。
园区主要通过管委会行使行政管理与开发建设职能,管委会单独设立环境保护局,包括综合科、污防科、监管科、水环境科4个科室,下设一个监测技术平台,共24人,承担项目准入和风险防控、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园区环境整治提升、环保投诉处理等工作。园区环保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随着园区的不断发展,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增多,中央及地方环保督查日益频繁,对园区环保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管理人员配备相对不足,加之环保工作本身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顾此失彼、心有余力不足的情况[2];二是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境政策、法规较多且更新较快,而园区监管能力薄弱,信息化水平较低,不能及时掌握最新发布实施的相关法规、政策,并对其进行准确解读,无法对园区内各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使得园区管理与政策要求相脱节;三是园区涉及行业类别众多,不同企业排污特点不一,在项目引进时需要结合园区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及总体规划等方面综合预判,而园区环境管理人员技术水平有限,且缺乏专业的环保指导,不能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进而影响园区的整体环保水平[3]。
园区自2017年开始委托两家环保管家单位,分别选派3名技术骨干常驻环保局,实现“双方融合、现场办公”,参与园区日常环境管理,及时反馈或解决园区和企业面临的环保问题,建立政府、企业、环保管家信息沟通渠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配合园区行政审批等部门,对引进项目从环保技术上把关;协助园区做好污染防治攻坚及专项行动,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协助园区迎接中央、省市各级环保督查,做好协调联络、会议筹备和资料梳理工作;协助园区开展企业日常监管、夜间突击检查和信访处置等方面的工作;面向园区和企业,定期组织环境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形式的环保宣教活动;协助园区参与国家及省市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等专项工作,提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能力。
环保管家在VOCs专项整治、“一河两沟”水环境整治和码头水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等方面为园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危废等专项排查,对企业自查、专项核查及日常环境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协助园区开展环保宣教,向外界展示园区环保工作成果,协助组织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工作座谈、环保培训讲座等,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对于环保管家服务效果的评价,主要是采用月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两种形式: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领导每月对环保管家工作内容和成效打分;服务期满后组织验收会,由环保管家单位展示服务成果,园区环保局进行验收。
2.2 苏州相城黄埭高新区
黄埭高新区成立于2016年5月,核心区域面积2.3 km2,规划范围东至西塘河路、南至东蠡河、西至许午桥港、北至春申西路。目前,区内集聚企业近2000家,其中上市公司11家(江南高纤、罗普斯金、科斯伍德、扬子江、金宏气体、吉人高新、新阳升、久美、中标、朗威、银奕达),形成了以新材料、生物医药、机械加工等支柱产业布局。
黄埭镇是相城区的工业重镇,黄埭环保分局负责辖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设有办公人员10名,主要承担环保监督管理、环境信访投诉、排污申报管理、环保信息统计等工作。黄埭高新区管辖面积大、企业多,涉及行业复杂多样,且基础设施薄弱,公用工程已不能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而一线环保执法人员偏少,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执法设备配置水平低,监测监控手段落后,尤其是缺乏移动执法与专项执法装备,在日常管理事务繁琐、工作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下,力不从心,难以对园区内大量的污染源进行有效监管。
2018年1月,黄埭高新区正式引进环保管家服务,采取派驻式服务的模式,环保管家工作组与黄埭环保分局协同办公,开展环境现状调研、污染源排查,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摸排查找现存环境问题,综合分析形成原因,制定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把关实施阶段的质量和进度,并对环境治理效果进行复盘评估,对整改取得的初步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整改中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开展专家会诊深入研究,进一步提出整改方案解决企业难题,从而巩固环保管家服务的工作成果。在项目环保准入分析、基础环保资料建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项核查与风险排查、环保政策解读与培训、环保疑难问题会诊、环保投诉处理、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与技术咨询、数字化监控中心搭建等方面提供环境管理服务,针对黄埭高新区管理人员不足和专业知识不够的现状进行了补缺。
黄埭高新区乡镇企业较多,环保认识不高且管理水平较低,为此环保管家下沉到企业服务,定期开展环保管家接待日活动,做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媒介,获得了企业更多认可,有利于在生态环境领域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政企关系。环保管家与黄埭高新区签订了3年打包服务合同,相比于临时性或短期的第三方服务,有助于环保工作的持续开展,环保管家在全面摸底基础上,根据园区特点有针对性的配套服务,通过对政策形势的分析研究,推动部分工作提前启动及部署,更好的适应当前环保任务层层下达,给基层反馈时间短的状况,确保了基层环境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合同量化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根据合同任务清单和其他临时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成果以及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通报和表彰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以需求实现来决定服务价值。
3 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研发现,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园区对环保管家的需求也不一样,所以环保管家服务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级园区对环保管家的政策把控和专业程度要求更高,环保管家应在园区整体的环境质量和风险防控方面发挥智库作用,侧重于环境管理的提升。而环保基础条件比较薄弱的乡镇园区更需要环保管家在人员和专业上的支持,侧重于协助政府规范环境管理并指导企业环境治理方面,由此牢固环境管理的基础。
3.1 细化政策引导,健全服务体系
环保管家应当首先加强政策的引导,通过定期组织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趋势介绍、环保政策法规宣贯等专家讲座,帮助园区加快落实政策要求并及时了解最新的治理技术和工艺,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综合业务素能,强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自觉承担起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举办企业分析测试岗位、环保设备操作与维护岗等岗位技能培训班,帮助企业操作人员掌握专业知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适岗性[4]。
建立园区环境管控长效机制,发挥绿色发展的导向作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治理技术创新。构建面向园区环境管理人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园区企业操作人员的多层次的环保管家服务体系,把环保相关法规政策和操作技能贯彻和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内化为园区环保决策和企业日常管理的自觉,转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解决环境问题方式,积极探索系统化环境管理新路子,逐步形成园区“智慧环保”框架模式下的“1+N”服务体系,同时服务体系的完善也将促进整个环保管家产业服务链的良性运转。
3.2 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服务模式
按照最低管理成本原则界定各自职责,政府负责制订规则和监管规则的实施,同时也要遵守规则,创造良好市场环境[5];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政策要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环保管家做好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按有关合同要求承担相应责任。服务过程中,园区管理部门、企业和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增强信任,形成政府指导监管、排污企业治理、环保管家服务的良好局面。
发展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应根据不同园区的特点提供问题导向的个性化服务,侧重在问题背后的解决方案和对策研究。这不仅要有具备丰富现场经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还要有掌握先进技术资源和科研技术实力的专家团队,其中工作包含的方方面面不是一两个技术人员或者单一型的环境服务企业可以全部包揽的,需要有技术能力强、人员素质高的环境综合服务商负责并且加强团队支撑,在协助园区环境管理工作运转的同时,着重在如何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上,发挥多方面技术和人才优势,实现协同化合作模式。
3.3 完善配套机制,规范服务机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性有序的市场环境,使环保管家在实际应用中的责任划分、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有法可依,切实保障环保管家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收益。提高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对已经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保障,鼓励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完善相关环保金融体系,将环保管家服务费用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引导资金,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并且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严格环保管家准入门槛,设定从事相关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细化评价考核体系,使环保管家实施成果具体化,从而规范环保管家服务以适应市场化发展的要求。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严格环保管家惩戒制度,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6],加大对弄虚作假、违约失信和非法牟利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环保管家服务质量激励机制,对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服务优质的环保管家,在政府采购、绿色金融、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支持。依法公开环保管家基本情况、服务事项及服务成效等信息,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