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发展
2020-11-28王宗平
王宗平
(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00)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如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制度,是推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一、国有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管理经验
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本着“存大同共小异”、发展优先的经营理念,坚持公司化治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把握风险底线、追求效益的方向,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一)股权优化,优势互补
充分考虑行业特性、监管要求和发展需要,合理化搭建股权架构,不单纯谋求国有股一股独大,同时也考虑民营股权分散均衡,坚持国有资本主导引领与民营资本市场化因子相结合,借助国有资本信用优势、组织优势和文化优势,发挥民营资本的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效率优势,实现两种资本的有效结合,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二)国有主导,均衡民营
股权结构上,国有股权占据相对多数,多元化民营股权,形成国有股权主导下的民营股权相互制衡;董事会构成上,国有占据主导性多数,民营股权的多元化致使董事会席位的多元化,亦形成国有主导下的民营成分相互制衡,保障了国有成分对重大经营的决策权和影响力,确保企业发展方向;股权和董事会上的主导,均通过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进行约定,确保合法合规。
(三)公司治理,规范运营
法律层面上,通过公司章程合理安排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构成、权限、职责和议事规则;运营中,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公司化治理,按照三会一层进行规范性运营;实施中,通过完善组织架构、业务培训、制作议案模板等方式,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规范运营,同时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董事会与经营层之间的权限,给予经营层适度授权,实现规范与灵活的有效结合。
(四)人才保障,专业管理
金融企业发展的成败,人才是关键。国有金融混合所有制企业,需始终坚持市场化引进行业优秀金融人才,搭建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应借助国有金融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的平台优势和知名度,帮助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人才;尊重契约精神,以市场为导向招募、选聘人才,坚决杜绝行政指派、安插岗位的现象。
(五)完善考核,强化激励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将混合所有制企业高管团队纳入职业经理人管理,并不断探索和完善考核机制,推行全员考核,依考核取薪、依考核晋升、依考核存留,通过构建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避免“大锅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企业发展的活力。
二、国有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金融混合所有制企业管控模式有待理清
既然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两种不同资本的混合经营,如单纯按照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管理模式,依据国资监管系列权限进行管理,会存在较大的难度和不相适宜,特别是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如股权投资、对外融资等事项,均按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通过行政式请示逐级上报审批,因审批流程过长,效率上无法保障。
(二)国有金融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架构有待完善
国有企业讲究规范合规,民营企业追究灵活效率,尽管建立混合所有制时,通过公司章程、出资协议等规范了三会一层的权限,但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要,一般需适时设立相应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内部稽核、审计及专职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并根据需要建立和完善党建党委。混合所有制企业基于对业绩考核和成本控制的要求,常懈怠于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往往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缺乏“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机制等问题。
(三)国有超股比担保问题有待探索解决
国有资本 与 民营资本 融合的初衷,是把国有方的信用优势和平台优势,与民营方的技术优势、市场和资源优势有效结合,实现优势互补。金融企业从事的资金业务,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支持,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关注的是借贷方的风险和收益,就是企业的风险、收益及现金流等,对成长中评级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更需要国有企业增信背书,混合所有制中民营方一般都难以做到同比例为担保背书。相关国资监管规定明确国有股东“原则上不能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提供超股比担保”,这对国有混合金融企业的发展来说,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三、解决国有金融混合所有制企业问题措施建议
(一)明确国有金融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控模式
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定位,按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的约定,依照“三会一层”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管理。发挥国有企业规范性优势的同时,有效运用民营企业灵活性优势,实现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共同促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二)积极寻求超股比担保问题的突破
在保持混合所有制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如果国有持股比例与担保的责任不匹配,可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国有股权比例。同时,可探索在对担保债权形成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寻求国资委的支持,如国有股权进行超股比担保时,增加国有股东对风险和资金安全实施实际管控,确保对担保债权进行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寻找国资委支持,突破现有政策障碍,彻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扫清资金障碍,推动其健康发展。
(三)加强党建监督,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对条件成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尽快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换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软实力,进而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创新和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将党组织活动与日常规范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日等,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各类活动,为整体工作的优质和高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吸引更多的职工群众参与到党建工作、加入党组织中来,使党建焕发生机和活力。
(四)健全企业治理架构,规范运营发展
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优势,有机结合国有资本的规范性和民营资本的灵活性,将企业治理机制建设放在核心位置,实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治理机制、决策投票机制的有效创新。协同党委、董事会和高管层,充分发挥好三者作用。坚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统领全局和保证监督的作用。明确董事会承担国有金融企业管理的最终责任,让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确定“三重一大”的范围、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及决策形式,确保决策机制能顺利执行。
(五)探索市场化的薪酬激励机制
结合金融企业高度市场化的特点,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化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聘任制或市场化招聘制,强化考核管理,严格进行聘期履职考评,薪酬分配、职位晋升与业绩挂钩,真正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退。同时探索试行高管层和员工持股制度,充分发挥人才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