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的再思考
2020-11-27常益铜
常益铜
(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对于推进政府工作改革有积极的意义,所以针对政府工作实践强调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对我国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会发现早在改革开放以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便受到了关注,并积极地进行了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在1994年之后,分税制度改革的实施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解决构建了基本的框架体系。在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后,原有的框架体系和政府工作内容的适应性有了矛盾,所以基于政府工作的具体开展,需要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进一步的明确。在2016年的时候,《意见》的印发为相应的工作推进提供了总体的方向,所以基于具体的方向分析相应的问题,现实价值显著。
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演变路径
从概念分析来看,所谓的财政事权具体指的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而支出责任则表示的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从现实分析来看,二者对于政府的工作开展具有影响,而且二者的划分可以更好地推进政府工作,因此需要重视二者的划分问题讨论。
对我国政府的工作实践进行分析可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以下是具体的演变路径分析:
(一)1994年分税制度改革[1]。1994年的分税制度改革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在这个阶段,具体的改革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这三方面的内容实施有效的改变了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分配不公的现象。
(二)1998年基于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就此阶段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来看,其最大的成效是提出了合理的省以下的财政体制,解决了县乡财政困难的改革目标[2]。
(三)2002年以来的基于省管县体制的地方政府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从2002年至今,基于社会发展现状和地区经济发展实践,相应的内容被不断地丰富,成体系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框架被不断地完善,所以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实效性等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现状和成效
对我国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进行总结会发现,该问题的改革对于区域发展以及政府工作而言是有积极意义的。总结具体的改革工作发现其取得了非常大的效果。就实践资料总结来看,其主要成效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财政运行效率的提升
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果进行总结会发现其突出的成效之一是财政运行效率有了明显的提升[3]。就这种提升来讲,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拨付的周期有了明显的缩短,这使得相关工作开展的时间得到了极大的节约。二是相关工作的对接实效性更加显著,而且责任划分也更加的明确。简单来讲,通过改革,政府工作实效有了显著的提升。
(二)县级财政有了明显的加强
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之后,县级财政实现了明显的加强。以山西省为例,在2007年的时候,山西省的35个试点县的财政总收入为 82.05亿元,剔除掉“两权”的收入后,净增长达到了33.47%。和2006年的数据相比,增长了23%。总体来讲,试点县的财政相比于其他县,增速和增量都有显著的加强。
(三)省级统筹规划的调控有了明显的加强
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的省级政府工作实践进行分析发现其统筹调控和规划的能力有了显著的增强,而调控能力和规划水平的提升对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4]。正是因为省级政府规划调控能力有了显著的加强,所以城市化进程包括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体效果明显好转。
(四)理财能力显著加强,增收节支效果显著提高
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之后,政府的理财能力有了显著的加强,增收节支效果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从现实分析来看,在改革实践中,诸多配套措施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中的财政激励政策在县级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尤其显著。从掌握的情况来看,积极实施相关政策的县域经济单位,其财政结果在明显好转。
三、存在的问题
从现实分析来看,虽然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综合工作实效无法进一步的提升。以下是对存在的问题总结。
(一)财政事权不对等
对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具体划分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显著问题是财政事权的对等性问题突出[5]。就实践来看,财政事权存在不对等的情况,管理体制运转不顺的情况便会出现。在具体的改革实践中,虽然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实现了调整,但是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管理体制等并没有基于调整进行转变,所以出现了省管县和市管县行政体制上的矛盾以及事权和财权不对等问题。
(二)工作机制运转不畅
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第二个突出问题是工作机制的运转不畅。基于实践调查做分析可知,工作机制的运转不畅会导致常态性协调沟通的缺乏,沟通缺乏导致政府之间的工作对接出现漏洞,这对于工作的高效和高质量实施是非常不利的。
(三)市财政的积极性不高
市财政的积极性不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第三个显著问题[6]。从现实分析来看,在推行新的运行体制后,市级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便成了市级企业和市辖区,所以市政府在重点工作推进的时候会培植本级的财源,所以其扶持县域发展的积极性会明显的减弱。
(四)省财政的工作量显著增加
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第四个突出问题是省财政的工作量有了明显的增加。省财政工作量的增加还带来了省财政部门成本消耗的扩大。
四、问题解决措施
具体的问题存在对于政府财政工作的具体推进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在实践中需要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处理。以目前的实践工作开展来看,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有效解决分税制双轨问题
分税制对于构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体系有显著的价值,但是其也留下了显著的弊端,最为显著的便是双轨制问题[7]。就目前的分析来看,双轨制的完全取消会对一些地方政府造成比较大的冲击,所以改革阻力和难度比较大。基于这样的情况,针对现阶段的工作实践,积极的讨论解决双轨制问题,能够有效过度目前情况的制度。
(二)强调营改增之后的中央和地方财权分配关系处理
在营改增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对中央和地方财权分配关系做处理对于实践工作问题解决也有积极的效果。就具体的分析来看,营改增对于企业重复征税问题有积极的效果,可以帮助企业减负,这于完善产业链条有积极的作用[8]。但是在营改增之后,地方的税收会明显地减少。就目前的分析来看,不少地方均是执行原来的增值税分配方案,该方案的实施短期内对于地方和中央矛盾缓解有效果,但是从长远发展来讲是不利的,所以需要强调二者的关系调整。
(三)实现省以下财力分配均衡
就省以下财力分配的均衡实现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策略:一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专项资金清理力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二是进一步巩固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成果,做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四)协调市县关系,简化操作流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协调问题不解决,工作成本会显著提高,因此在实践中需要调谐市县的关系,并对具体工作的操作流程进行解决,这样,实践工作的整体效果表现会更加突出。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政府工作实践中影响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所以对该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明确其发展路径,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具体方法措施等,这能够为实践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