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2020-11-27孙秋艳
孙秋艳
(运城市财经学校,山西 运城 044000)
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财会【2017】25号《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构建了全新的会计核算模式,即“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在会计业务核算中开始使用权责发生制,在财会会计的业务处理中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的核算内容,在资产部分确认待摊费用和计提费用。对于收入实现制的预算会计部分,《政府会计制度》依法将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部分列入预算会计核算范畴,且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不再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增设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还本支出等等,同时也提高了预算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新制度执行后编制的会计报表提高了部门、单位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通过部门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两个报表,全面反映了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对于决策的有用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变化
《政府会计制度》重新构建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采用了“平行记账”的方法,改变了各单位现在所使用的会计核算和记账方法、强化了财务会计的功能,在资产负债核算方面保障了国有资产的真实性、也完善了预算会计功能、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完善了单位报表体系与结构。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执行双功能、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会计制度统一后,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谓“适度分离”体现在新制度执行后,可以全面反映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功能、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且可以让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做到适当分离。所谓“相互衔接”是说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不论是财务会计还是预算会计,各会计要素之间相互协调,政府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报告相互补充。主要体现如下。
(一)“双功能”
在对同一笔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采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记账的功能,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对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业务进行预算会计的核算,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会计要素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增加突显了财务会计功能,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制度年末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准确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预算会计仍旧采用收付实现制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准确反映单位的预算收支情况。
(二)“双基础”
新制度要求在进行业务处理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增加了收入、费用科目并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要求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确认待摊费用等;预算会计依旧采用收付实现制,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进行核算。
(三)“双分录”
一项经济业务发生之后,需要依据财务会计的科目与要求编制财务会计分录;同时依据预算会计科目与规则编制预算会计分录。在业务活动中体现为:一项经济活动中发生了现金收到业务,在编制财务会计凭证的同时也应当编制预算会计凭证,而对于不涉及部门预算现金的业务,仅对其进行财务会计凭证的编制及核算就行。
(四)“双报告”
将报表分为财务会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两部分,通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核算的财务会计形成政府财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组成。预算会计报表则通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核算的预算会计形成部门决算报告,由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主要指标变动表、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和资产负债简表等组成。《政府会计制度》针对新的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报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对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对报表的重要项目说明提供了可参考的披露格式,要求按经济分类披露费用信息。
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购置资产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自建或维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验收等手续;对资产的采购缺乏监督,导致购入的资产价值与品质不符;有的单位长期以来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盘点,或者是固定资产入库明细不清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不明确致使形成账外资产、致使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相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系统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一直没有计提资产折旧,长此以往导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上也一直是原始价值,有些资产甚至已经没有使用价值,但是账面上的金额依然是原值,数据存在偏差,对国有资产的统计就会造成数据的不准确,存在高估资产的风险,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二)预算编制脱离实际,预算执行缺乏监督
预算编制一般通过财政的预算管理系统来进行,需要各部门和人员的积极参与,广泛调研接受多方监督,然而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基本都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时间短,财务人员无法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预算,只能依据上年数据编制,往往与实际相距甚远。《预算法》规定,单位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计通过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但实际情况往往是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只注重预算总额的控制,忽视了支出结构的管理。专项资金的预算都是在资金到位后才开始实施,项目启动一般都比较晚,这使得资金的支付往往延迟到下一年甚至以后年度,也没有完整的考核、监管体系。
(三)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事业单位人员受编制影响情况相对稳定,普遍都没有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不会得到明显的奖励,对于工作消极、错误频出的工作人员也不会有很严厉的处罚,因而导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不高。原有的会计制度单一、易理解,改革后实行的会计核算模式不易理解,虽然不缺少理论指导,但实际工作中还缺乏一定的工作实践,对很多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还不太熟悉,同时工作难度加大,会计信息高质量的要求,对财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信息系统建设较为滞后
信息系统建设较为滞后,改革前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单位的财务数据仍有部分数据需要手工录入和数据导入,会计信息采集和原始数据处理的范围存在局限性。改革后实行“平行记账”,如果信息化水平达不到,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工工作量且达不到需要的效果。当前一些单位尚未意识到财务信息化的重大意义和长远价值,在信息系统相关方面的投入还不到位,因而直接导致财务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
三、会计制度改革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提升
(一)加强资产管理
新会计制度明确提出必须选择一种计提折旧的方法,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和摊销,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回避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高估资产的行为。严格进行资产的清查、核查活动,对现有账面上的资产一一核查,对于年代长久且已无使用价值、已达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理,对长期闲置、损坏的资产及时登记资产信息进行维护、通过评估其价值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增加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同时也提高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效率。
(二)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
科学编制单位预算,使编制的预算具有前瞻性。在编制预算时真实地掌握单位业务需要和人员情况,科学地预测经济的发展变化和经费水平。预算编制要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过去和未来情况的基础上对该预算单位本年度需求进行预算,同时既要满足本单位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预算资金的多少。
预算一经批复就要严格执行,并进行严格的监督。预算单位必须让单位里的每个部门都参与到监督管理过程中,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考核。特别是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对资金的预算管理是以拨代支的情况下,建立健全相应的预算管理评级考核体制就更为重要。
(三)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一是加强思维、观念上的转变,改变传统被动式的工作模式,使财务处理与管理充分地相融合。二是应对知识、操作上的挑战,单位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的财务知识与技能培训,以提升其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创新其财务管理方法,并设置明确的奖励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显著提升。
(四)加强财务信息系统建设
大数据时代,财务信息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单位财务管理效果,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够更加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从而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因此,各省级财政部门应统一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软件进行升级,与资产管理系统相衔接,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从整体上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四、结束语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积极的作用,为确保财务预算和成本核算更加科学合理,事业单位应该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提升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员工的专业素养,推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