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2020-11-27李亭亭
李亭亭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一、打造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机遇和挑战
吉林省作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一带一路”建设为其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形成创造机会。目前,中国与区域内的俄罗斯、韩国、蒙古等国家签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已经超过5300亿元人民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打造以银行服务为基础的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不仅可以加强与相关国家金融合作,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扩大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投资合作空间;充分发挥东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窗口作用,实现货币、资本、技术和服务等要素的流动,提高我省对外开放开发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当前,我省已经具备一定的区域金融服务基础。吉林省毗邻俄罗斯,省内珲春口岸是吉林省通往俄罗斯主要物流通道,边境贸易蓬勃发展,珲春农村商业银行为两国边贸和旅游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省内工农中建四大行均已开办了韩元存款、结售汇以及中-韩单向汇款业务;吉林延边是长期以来对韩贸易和劳务输出的重要区域,并已辐射全省。
近年来东北亚经贸合作日益深化,经贸融合程度不断提升。除了欧盟和美国,东北亚区域内国家的日本和韩国与中国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中俄蒙经济走廊、辽宁沿海经济带、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发开放等加快了区域合作,为区域各国进一步开展的金融合作涌入新的动力。另外,东北亚区域内各国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禀赋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例如日本和韩国在高新技术和中高端制造领域发展较为突出,俄罗斯、朝鲜自然资源丰富,域内经济贸易合作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也为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
当然,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面临诸多挑战。首先东北亚各国家间的国土纷争非常复杂,矛盾由来已久,政治层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这给所有提供相关服务的金融机构带来较高的国家风险。其次,区域内各国的政治制度、资源、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开放程度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差异,各国间开展金融业务、进行金融合作会存在较大的制度和规则的差异,因此操作风险也不容忽视。另外,区域内尚未形成明确的结算规则,支付结算基础措施仍不够完备,本币结算途径不畅,大量现钞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存在较高的监管风险。
二、建设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可行路径
一是,依托韩元跨境流动和结算的优势,允许省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继续开办韩元存款、汇兑和现钞业务,形成统一的“韩元报价平台系统”,提高外币流动性,降低汇率风险。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其他本币业务,逐步完善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同时积极发挥区位优势,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利用当地口岸实现跨境输送外币现钞,降低业务成本,为进一步开展国际金融合作提供基石。
二是,在大图们江次区域经济合作基础上拓展金融服务。图们江开发项目提出已有30年,是东北亚区域内各政府之间仅有的多边合作。从近期看,图们江区域合作新契机是由“一带一路”不断推进带来的,为各国加强了融资能力,解决资金短板,加强区域内基础措施的相互沟通。我省在利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价值同时,应积极引导本省金融机构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加强同境外金融机构的往来,创新金融产品,提供配套的投融资等金融服务。
三是,进一步扩大本币结算范围。省内银行应与东北亚区域内其他各个国家的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签订本币结算协议、互设本币账户,放宽双边本币结算的限制。推进更为便利的企业融资和清算服务,推动跨境资金双向快速地流动,使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得到更为坚实的金融支撑。
三、建立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政策建议
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跨境交易和服务范围。在我国不断扩大金融业开放、减少资本项目可兑换限制的背景下,适度扩大境内外金融机构与境内外金融市场相互参与的范围,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代理行关系,提高境内机构金融服务和具备国际金融市场参与能力。
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外汇市场。外汇市场是最容易达到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可以运用构建区域外汇市场先行区的方法,推进更为便利的企业融资和清算服务,推动跨境资金双向快速地流动,充分发挥区域外汇市场作为东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窗口作用。
增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督,形成风险警示机制。建立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提升区域内更加自由、更为便利的资金跨境流动和交易结算水平,需要有效的、完备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作为支撑,以防止资金异常流动甚至发生资本外逃的风险。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构建风险警示机制,建立风险警示的指标体系,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