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
2020-11-27张维春
张维春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080)
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化生产手段日益深入,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在融资中逐渐地利用供应链融资这一手段。该手段是符合实际的创新,又适应了社会的发展,利用了自身优势,实现融资手段的价值最大化。一般意义而言,供应链金融主要是银行机构围绕核心企业,对企业资金流和物流进行科学的管理,将单一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可用风险,并是风险最小化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时,企业所存在的市场竞争也发生转变,即从单一客户的竞争逐渐转变为供应链和供应链的竞争。因此,处于同一供应链的企业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也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况。
一、对中小企业融资内容的探究
对于供应链金融而言,我们可以将其认为是银行通过绑定核心企业信用,向企业价值链上下游供应商提供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融资模式。虽然该模式和传统的银行保理业务、货押业务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但是也存其特有的在差异性。这种模式是银行和核心企业两者之间形成的统一意见,最终达成基于供应链上下游成员企业的统筹性融资安排。因此,我们可以依据供应链金融的构成情况来探究。供应链金融主要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核心企业、供应商、经销商四大部分构成。各部分之间能够相互协调供应资源,共同承分享供应链的经济收益并承担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作为核心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加深对供应链中小企业的深入了解和熟悉,再进一步为其提供信用担保,落实辅助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甄选。第二,作为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取各项资金,自身承担着融资成本。第三,物流供应商,主要职责是采取有效手段,整合供应链物流管理,承担各担保,为促进金融机构的资金专业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银行金融机构的任务是有效提供融资,在合理控制风险背景下准确获取具有发展潜力以及较为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1]。
当前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融资难,产生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对资金的需求较高但自身又缺乏信用。对于部分中小企业而言,不重视企业治理,或治理环节不规范、缺乏专业度以及财务信息未公开、缺乏真实性,以至于和融资方其信息不对称,随之逐渐加深对中小企业所具备的防备心,将进一步限制中小企业融资。此外,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收益比不科学,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相比较大型企业高,并且还需要承担财务成本,如登记费、担保费等,种种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中小企业失去各种发展机遇。
二、对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探究
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变得具有多样性,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2]。
根据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流转对象,可以将其划分成为下游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
对于应收账款融资而言,其主要针对供应商。供应商在向商业银行融资前,需要与核心企业签订完备的供货合同,并将该合同提交给商业银行进行抵押。通过这种抵押模式来提前获取货款,并承担融资成本。在该融资模式中,上游供应商的货款周转压力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于下游订单融资而言,其主要针对分销商。下游分销商在向商业银行融资前,需要获得明确的产品订单,并将该产品订单质押给商业银行,银行就此将资金垫付给核心企业。在该融资模式中,下游分销商订单款的周转压力可以得到有效降低。这两种模式有效运转的基础是核心企业要对其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的全面认可,并广泛交流、沟通,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积极共享核心企业银行授信额度、优惠利率的形式[3]。
以保兑仓为基础的融资模式,销售方和采购方自身须处于被担保状态。只有销售方和采购方具有担保,商业银行才会启动融资预付程序,最终让企业获取需要的资金。因此,商业银行与供应链金融四大合作方共同签订协议,并要求依据协议严格落实执行,才能确保该融资模式的价值,突显融资的优势,促进各方商业行为的正常运转。
除此之外,还有以融通仓为基础的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的采用要求第三方物流商能够参与其中,其关键是给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还要实现落实对抵押存货开展评估,再依据估计开展融资估值、拍卖工作,通过这种手段不仅能够落实兼顾各方利益,同时还会有效避免该模式所具备的融资风险[4]。
三、对当前基于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薄弱环节的探究
当前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存在各种问题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完善的政策支持。供应链金融最早产生于美国。美国具有较为严格的监管体系,保障了供应链金融的有序运转。面对这一由西方国家传入的金融领域新事物,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政策支持,所以供应链金融在引入我国后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模式、监管政策尚不成熟,还需要不遗余力地投入资源深入研究。如果不具备完善的政策作为支持,并得到各部门的帮助,那么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很难实现有效推广。
其次,银行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供应链金融。目前,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具有比较充足的资金储备,但是不可否认,依然会受到传统、落后风控模式的阻碍。在传统的风控模式下,商业银行对放贷服务逐渐“懒惰”,普遍倾向于将大量的融资服务倾向于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这也导致了供应链金融很难落实,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手段。对于一些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规模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因其本身资金储备较少或不足,在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环节能力不足,不能全面体现出供应链金融的价值,使得中小企业对供应链金融产品缺乏良好使用体验,降低了供应链金融在中小企业中的覆盖率[5]。
最后,在的各种风险难以采取有效手段规避。核心企业信誉是供应链融资的基础,供应链融资也就此发展起来,并为整个供应链提供经营融资服务。因此,当核心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发生经营风险时,风险也将随着扩散至整个供应链,形成连锁反应,甚至产生系统性风险,这可能也是导致银行不愿在供应链金融领域持续发力的原因之一。核心企业信誉是供应链融资的基础,同供应链上其他企业同样影响整个体系,尤其是供应链上其他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如订单、供货合同的真实性,这也给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带来消极影响,也影响了供应链金融的长远发展。
四、对于促进基于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可行性对策的探究
为了促进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需要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的政策作为支持,积极引导较为专业的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优化改革,适当抛弃以往“抵押物融资”传统模式。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创新的新兴融资服务,引入我国需要较长时间的适应时期。供应链金融有着较为显著供应链特征,是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融合的产物。因此,我们更应该把供应链金融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课题作为一个复杂的工程进行深入研究。
作为国家政府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关政策对供应链金融予以支持,分阶段有序推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并使供应链金融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力渠道之一。 同时,还要鼓励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创新,适当减少政策规制,允许在可控范围内试错。在风险控制方面合理的控制,确保该新兴事物可以成为丰富和优化众多中小企业融资模之一,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和完善,各类商业银行之间,在客户的竞争方面也是愈发激烈。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可能和国有行大型银行开展正面竞争,究其原因其资金规模以及商业网点都处于极大的劣势地位。所以,股份制商业银行需要解放思想,主动探索以供应链金融为主的新融资模式,在响应我国所倡导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外,还要优化银行内部管理结构,确保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把供应链金融相配套的管理体系以落到实处,体现出供应链金融所具备的价值[6]。
当前社会各领域中,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确保供应链金融能够有效运转,还应该发挥出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优势。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对供应链金融的信息技术平台上的数据流、资金流进行有效的整合和进行系统性的研究,使融资款项得到专业化的监管,并利用技术手段会避免传统银行融资模式繁琐的手续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质量。
供应链金融需要及时抛弃以往抵押物融资的模式,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中构建风控模型,以此有效甄别出具有发展潜能及各方面较为突出的中小企业,这就对银行提出全新的要求和挑战。需要银行对各种风险能进行预测和控制的背景下,积极采用各种抵押担保模式,合理降低融资成本,让融资手续变得更加便捷,减少融资的时间,确保供应链金融能为更多中小企业进行优质化服务。
为了实现改变当前企业信息不透明问题,要求我国相关部门和各管理人员构建企业征信共享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并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用意识,实现共同发展中小企业征信体系[7]。
五、结束语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充分地意识到基于供应链金融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性。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积极转型升级,以确保自身有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升经营能力。而通过借助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新模式会全方位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显著提升业务运行效率。当前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型企业融资模式是多样化的,包括应收账款融资、下游订单融资、保税仓融资以及融通仓融资等。为了促进基于供应链金融中小型企业融资顺利开展,国家和各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政策作为支持,积极地引导较为专业的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优化改革以及及时抛弃以往抵押物融资的模式,各中小企业也要注重创新,积极学习,为促进自身长远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