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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与行为

2020-11-26周建芳徐钰茹俞晶晶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20年22期
关键词:意愿志愿志愿者

周建芳 徐钰茹 俞晶晶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2017年末,我国有65岁及以上人口15 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老年抚养比为15.9%〔1〕。为缓解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国家在“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出“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因此,研究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和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既往志愿养老服务相关的研究更多基于管理学的视角对“互助养老”、“时间银行”模式和管理机制的研究,这些研究中的重要服务主体之一便是老年人群自身,认为老人服务老人能够更加了解和切合老年群体的需求〔2~6〕。然而,现有研究对于志愿养老服务的重要参与主体——老年人群的志愿养老参与关注极少,仅有少量研究关注了老年人参与一般性志愿活动的情况〔7~9〕,缺少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专项研究。本文旨在了解城市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与行为。

1 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8年9~10月,生活在南京市内1年以上的年龄≥60周岁的老年人口。采用偶遇抽样的方法,在南京市鼓楼区、栖霞区和玄武区社区活动中心、广场和生活小区进行调查,最终回收有效问卷为286份。男119人,女167人,平均年龄68.15岁。

1.2调查方法 2018年9~10月,由经过培训的本科生采用面对面个别访问的方法进行匿名问卷调查。问卷由研究团队在借鉴既往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目的自我编制,主要内容包括被调查老人的基本信息、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志愿养老服务参与行为三个方面。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5.0软件进行χ2检验、Logistic回归分析。

2 结 果

2.1被调查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 对于志愿养老服务,多数被调查老人表示没有听说过(62.17%)。但是被调查老人中,20.98%表示仅愿意去做志愿养老服务,9.79%仅愿意成为老年志愿者服务的对象,10.14%既愿意志愿服务别的老人,也愿意日后被别的老年志愿者所服务,但是也有59.09%的对象两者都不愿意。89位愿意去做志愿养老服务的老人反映他们参与的原因(多选)主要为:有很多老人需要帮助(89.89%)、让自己变得更充实(73.03%)、得到认可实现自我价值(67.41%)、交到更多朋友(55.06%)和打发时间(53.93%),仅分别有10.11%和16.85%的老人选择了“希望得到经济补助”和“希望自己老时也得到别的老人的照顾”选项。不同性别、年龄、月固定收入、文化程度、孩子个数、帮助子女、照顾小孩、社区活动社团活动老人的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不同特征被调查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比较(%)

2.2被调查老人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研究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前进法)对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多因素分析,以了解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将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作为自变量。将是否愿意提供志愿养老服务作为因变量,愿意参与赋值为“1”,不愿意赋值为“0”,建立模型1。将是否愿意被老年志愿者服务作为因变量2,愿意赋值为“1”,不愿意赋值为“0”,建立模型2。模型1的结果见表2,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情况、是否照顾小孩、社团和社区活动参与等因素与被调查老人提供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显著相关。女性、不工作、年龄小、文化程度高的老人、不用长时间帮子女照顾小孩、参与社区活动和社团活动的老人有更高的提供志愿养老服务的意愿。模型2的结果见表3,与被老年志愿者服务的意愿相关的因素很少,仅性别、孩子个数和社团活动显著相关。男性较之女性更不愿被老年志愿者所服务。有1~2个孩子的老人较之有更多孩子的老人更不愿意被老年志愿者服务。在社团活动中更活跃的老人有更高的被志愿养老所服务的意愿。

表2 参与志愿服务其他老人的意愿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分析

表3 被老年志愿服务者服务的意愿影响因素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2.3被调查对象不愿意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原因 被调查城市老人们不愿意提供志愿养老服务的原因(多选),从高到低依次为:不感兴趣(56.85%)、身体状况不允许(51.27%)、没时间(39.09%)、觉得自己还年轻无需过度考虑养老问题(37.53%)、担心被照料老年人的安全问题(25.38%)、志愿养老服务模式不可靠(21.83%)和不固定(9.14%)、家人和朋友反对(6.60%)。被调查城市老人不愿意被志愿养老服务所服务的原因(多选)则为(由高到低排序):暂不需要这种服务(85.41%)、不了解这种服务(42.79%)、不信任陌生人(19.21%),这种模式不可靠(17.48%)、模式不固定(7.86%)和对现有服务不满意(3.93%)。

2.4被调查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行为 被调查老人中,绝大部分没有参加过志愿活动(86.71%),少部分参与过服务其他人群的志愿活动(8.04%),参与过志愿养老服务的仅有5.24%。老人们没有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原因(多选)中,比例最高的是没有参与途径(71.59%)和没有听说过(68.63%),其次为不愿意参加(39.85%),没有时间(36.53%)和健康状况不允许(31.00%)。表4的交互分析结果显示:更多男性因为没有参与途径和没有听说过志愿养老服务而不参与;年龄大的老人更多因为健康状况不允许、主观不愿意、没时间参加而不参与。工作与否仅与因健康状况不允许不参与相关。而健康状况好因为没时间而不参与。需要照顾小孩的老人会更多会因不愿意参加、没有参与途径、健康状况不允许、没时间而不参与。社区活动参与、社团活动和老人的孩子个数也与大多数老人不参与的原因分布相关。

表4 不同特征被调查老人实际未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原因(多选)比较 (%)

3 讨 论

本调查说明城市老人的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不算高。本研究交互分析结果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的结果与谢立黎〔7〕利用2010年的全国城乡老人调查数据分析的结果相近,说明城市老人的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的群体分化现象一直存在。一些老年人群志愿服务参与的国际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群体分化现象〔10~12〕,Principia等〔12〕还通过实证数据的分析提示志愿服务参与意愿低的老人可能会因此而存在被社会排斥的风险。

被调查老人中,只有5.24%的对象参与过志愿养老服务,参与率极低,且远低于其志愿养老服务的参与意愿率。城市老人的参与意愿与实际参与行为存在不平衡,这种关系与谢立黎〔7〕对城市老人社区志愿服务的研究结果相吻合,但本调查中的城市老人的志愿养老服务参与率远低于2010年全国调查中的城市老人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率40.8%〔7〕。城市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意愿和实际参与行为之间的不平衡和实际参与比例极低也表明老年人口这一志愿服务资源仍有较大的潜力,推广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是有可能的,但难度也较大。

本调查中城市老人愿意奉献的比例高于被奉献的比例。城市老人的志愿养老服务参与动机可以分为利他和利己两方面,即帮助他人和实现自我价值,达到精神或物质层面的满足。但在调查时,甚至有老年人在被问及是否希望获取经济报酬时表示获取报酬就不再是志愿活动,而是给别人做保姆。可见老人将志愿养老服务更多看作是一种奉献行为,认为如果希望以此谋求自身的实际利益是不正当甚至有损自身尊严的。杜鹏等〔9〕的北京市老年人的志愿服务实证研究结果同样显示,虽然初始参与志愿活动的老人的动机较为多样,但在持续参与志愿活动的老人的动机中,发挥余热是最主要的动机。说明无私奉献的利他精神是维持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主要推动因素,因此激励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时,更需强调精神层面的鼓励与肯定。

本调查结果可见城市老人对志愿养老服务了解不足,参与途径不畅通是阻碍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最大障碍。这与我国老年人志愿活动缺乏充分的制度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未落实,老年志愿服务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于社会的影响力较小,普及程度较低有关。其次,城市老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兴趣较低(56.85%对象选择了因为不感兴趣而不参加志愿养老服务),志愿养老服务对城市老人吸引力不足已经成为城市老人志愿养老服务参与的另一主要障碍性因素。这可能是由于目前养老志愿活动的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吸引老年人的兴趣。夏辛萍〔8〕在其研究中也提出,缺乏对老年志愿者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具体指导,志愿者活动管理的随意性等现状极易导致老年志愿者参与热情降低。为此,建议加大对志愿养老服务的宣传推广,加深城市老人对志愿养老服务的了解,畅通老年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的渠道,精心组织志愿养老服务,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形式,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志愿参与的需求,提高项目的灵活性,从而提高城市老人参与志愿养老服务活动的兴趣,提升志愿养老服务活动的吸引力。研究还提示社区活动和社团组织的高参与度会提高老年人群参与意愿和参与行为,因而也可以通过社区更多组织活动和建立丰富多样的老年社团首先吸引老人返回社会,再进一步吸引其参与志愿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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