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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背景下 文化产业企业的互联网经济发展

2020-11-26花均南张理聪单晓婷

大众投资指南 2020年23期
关键词:零售文化产业销售

花均南 张理聪 单晓婷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0)

一、时代背景

随着我国近些年来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涌现出多种新型的销售模式,以“线上——线下——物流”为结合产生一种新兴的事物——“新零售”,这一概念的提出正悄然改变着我国现有的经济格局,在时代的发展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近乎是“无互联网无经济”的地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经济运营模式改革迫在眉睫,文化产业企业也必须基于“新零售”时代背景,立足于自身的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拓宽自身的发展方向,将文化产业的优势和时代的发展有效地结合起来,以应对机遇和挑战。本文主要针对“新零售”背景下文化产业企业的互联网经济展开分析,阐述新型概念并描述新运营模式。

二、“新零售”概念的提出和主要含义

(一)“新零售”概念的提出

“新零售”一词最早是由阿里巴巴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马云在杭州大会上提出的,他认为:虽然电商运营模式打破了原有的市场,对传统的销售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是这种纯电商的互联网销售时代很快就会过去,未来需要以“线上——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新零售”为主线,迈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我国相关的管理层也针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和政策的发布,迄今为止,国务院也批准下发了若干的意见,相关部门也着力开始酝酿电商零售与传统零售行业转型的政策,并设置了营商环境优化和政策扶持,与此同时初步构建了有关法律体系框架,为迎接“新零售”时代的来临做好万全的准备,也指明了未来发展的具体方向。

(二)“新零售”的主要含义

所谓的“新零售”就是为了区别于传统零售概念的一种新型销售理念,它涉及许多新型的外在形式和内在运营技术,包括对先进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也涵盖先进的管理思想。

“新零售”不仅是线上线下的融合,更是紧跟时代发展的一种新型物流运营方式,且已运用到了更深的层次,这就需要优秀的计算机技术以及大数据处理技术进行多方面的具体整合,形成一种新的销售理念,打破了传统销售地域上的限制,也打破了过去的垄断边界,以一种新型的全方位的姿态与消费者进行妥善的对接,将销售行业融入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从而占据着更为广阔的市场。

三、“新零售” 对文化产业企业的影响

(一)产业壁垒被打破

我国文化产业企业在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上,虽然近些年来也取得了相对不错的成就,但是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差距甚远,主要体现在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过程中,相关的理论研究十分匮乏也没有具有针对性的专项讨论,这就使得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仅仅局限于一些年轻设计者的爱好和创意市场作坊的形式。但是国际上许多知名企业已经形成了以文化符号为基础的文化创意类型,并且衍生了许多具有极大广阔市场的产品,其开发和应用机制已趋于成熟。

(二)产品开发与需求变化

通过对国内外文化创意产品市场的分析不难得知其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空间,消费者极为注重视觉感染力的文化体验,由此必须针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提高我国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力度,而“新零售”时代正是需要突破传统的闭门造车局限,使得诸多文化产业企业愈加重视文化创意产品,进而行业内企业联合开发产品大幅度地下降了开发难度,最终将该项产品的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

(三)企业与消费者零距离对接

“新零售”使得文化创意产品不再局限于一小部分的受众群体,而是扩大成为一种创意者和消费者之间零距离对接的方式,使得创意产品更加迎合市场风向,更深入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与此同时,企业有了精准导向也不会出现参考成分较重而缺乏原创性,也不会由于赶工而粗制滥造或者忽略了加工原材料等质量方面的问题。再加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构建的完善系统框架,使得创意文化产品容易形成良好市场口碑,加快了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同。

(四)销售渠道网络变化

“新零售”完全打破了传统的销售思维模式。销售的渠道被大幅度的拓宽,不再是专项对接,文化产业企业也不再单单为文化宣传加工行业服务。“线上——线下——物流”将企业和消费者的服务距离逐步拉近,使得销售渠道变得多样化。当实现了零距离对接之后,文化产业整个行业内的企业可迅速地扩大自身的物流网络渠道,力求将每一份社会资源转化为企业自身的销售资源。

四、“新零售”时代文化产业企业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

“新零售”作为一种互联网发展下的新型经济产物,由于出现的时间相对短暂,我国仍然没有对其有着深入的研究和认识,自然也无法构建完善的发展框架,但仍然可以根据其总体发展过程分析出具有代表性的优势和特点,其核心在于“以客户为中心,高度重视客户的体验”,以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为主要的运营方向,同时还要兼顾企业的利益和相关合作伙伴的经济需求,总体来说“新零售”时代文化产业企业的销售模式可简要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一)线上线下与物流结合

线上线下与物流结合的模式,能够有效地整合销售与物流配送渠道通过线上大幅度的扩宽自身的消费者市场,并且辅助线下零售旗舰店对各个销售渠道进行整合,在这样多方面配合的情况之下,与物流展开多方面的合作,不仅仅要局限于零售商与物流的合作,还应该展开与配送渠道的合作,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将产品配送到消费者的手中,这样就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这对于“新零售”来说是一个良性循环,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拓宽自身的网络铺设范围和销售渠道。

(二)场景化消费模式

消费服务场景化是文化产业企业于“新零售”时代背景下为互联网经济发展制定的主要方向之一,这也是消费者服务发生转变的主要需求方向,这种方向主要是体现在能够将餐饮、娱乐文化场所等集于一身的大型实体购物中心,例如在商场内设置文化旗舰店、文化体验馆、超市便利店等等,提供“新零售”的服务体验,以此来形成场景化的消费服务,这部分不仅能够创造更高的生产价值,还能够使线上线下进行有机的结合,致力于消费的多方面服务转变,是现阶段“新零售”时代企业互联网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型趋势。

(三)“新零售”平台销售模式

“新零售”平台销售主要是包括由文化产业企业内部员工以及相关的上下游合作伙伴共同构造的一种平台销售模式。这种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了各个销售的主体,力求打造的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化覆盖的销售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中无论是文化产业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能够与商家进行对接,各个合作伙伴在这个平台之上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将会大幅度的提升,最终实现的就是多方共赢的局面,可谓是“新零售”时代下最为理想的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

五、文化产业企业“新零售”革新

(一)优势与利益相关者的融合

“新零售”销售模式能够打破传统零售模式下的僵局,能够实现制造商、销售商以及渠道商的无缝对接,从而形成一种深度融合的利益相关模式。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之下,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持实现技术数据多方共享,这种线上线下的模式,能够及时地追踪消费者的需求,并且根据需求来定制产品,产品发出后能够根据产品的来源进行信息核对,保证产品第一时间送达消费者手中,文化产品自然也是如此,这种无缝对接能够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要想真正发挥互联网经济的优势,不只是数据的共享,更应实现合作共赢。

(二)场景化开放式服务创新

文化产业企业应该重视创造技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明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新零售”概念使得企业发展前景日益广阔,可以针对现有的文化产业企业的发展渠道予以拓宽,相结合各地实体店举办相应的文化展览、文化体验馆、3D视觉中心等一系列活动,将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同时还能保障企业时刻具备生机与活力,使得文化创造者与需求者的关联度加大并且充分沟通,进而设计出来的文化创意产品更具市场热度。

(三)无边界零售

文化产业企业的受众范围相对较小,为了开拓需求市场,就必须打通全部销售渠道、突破原有的经营范围边界。因此必须立足于“新零售”背景下展开产业结构整合,将企业自身的社会资源有效地整合到一起,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以此来确定最适合自身的消费者群体,突破原有产业的限制,将各种文化元素与自身发展结合起来,形成新型的创新文化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文化产业企业在“新零售”时代背景之下的发展,将逐步暴露出诸多问题,因而必须立足于对自身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改革,唯有在互联网环境中充分地将“线上——线下——物流”三者结合的优势发挥出来,形成一个完整产业链,才能促成文化产业企业的发展与转型,这也是“新零售”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核心所在。同时文化产业企业也要根据自身的优点和特色,有针对性地加强科技的发展和创新,让越来越多的科技运用到互联网中使得消费者拥有最好的购物体验,将产业的局限性和壁垒打破,唯有如此才能维系好企业自身的市场地位,同时也为我国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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