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对数字金融体系的影响研究
2020-11-26李凯月
李凯月
一、引言
自2008年比特币和区块链问世,货币由传统货币进入数字货币时代。各个行业都在数字化,在这一过程中,区块链技术让数字货币可流通转让,让交易和支付变得更加快速和便捷。区块链技术已经出现了很多年,但是在全球的应用范围有限,关于区块链技术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仍需要较长的时间,还没有大规模的投入使用,仍然处于试用阶段。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将会共同推动新一代数字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数字金融可以从2014年支付宝账户的使用作为起点,短短的几年,中国的数字金融已经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2017年4月发布的《中国区块链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显示,从事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企业数量不断上升。2019年11月12日,国家围绕区块链、共享经济等热点领域启动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本技术工作,意味着以国家牵头的区块链将要诞生。从金融视角来说,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数字金融在未来的发展仍起着推动作用。目前,由于区块链技术在各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成熟,还存在着技术、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数字金融体系的建立,我国还处于探索时期。因此,对于区块链技术对数字金融体系的建立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区块链技术概述
(一)区块链的基本概念
2008年中本聪在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中首次提出比特币这一名词,并阐述了如何去建立数字货币的想法和具体的操作流程,自此出现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并提出支持技术区块链,此后作为比特币技术支持的区块链在全球迅速发展,并成为数字货币交易账本。一般来说,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记账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共识机制为基础,借由密码学串接并保护内容的串连交易记录,用来存放不断增长的交易记录。从技术上来看,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运用加密算法等技术的新型运用模式,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二)区块链的基本特征
1.不可篡改性
区块链中所有的数据可以说是以时间录入顺序的单向流动,数据一旦被录入每一个区块后,新生成的区块就会覆盖原来的全部区块,区块中的信息不能被修改也不能撤销,并且随着区块中录入数据的增加以及区块链运用的加密技术手段,使得篡改数据的成本巨大从而阻止恶意篡改信息,充分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去中心化
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的数据均通过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即中心化的管理方式。而区块链通过分布式记账技术存储,每个节点都可以自动进行数据的记录、更新和存储,不需要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和维护。与传统的中心化数据库不同,去中心化的设计特点保证了即使部分节点出现故障也不会影响整个数据系统的继续运行,而且故障修复之后能够快速的自动同步其他节点的全部信息。
3.公开透明化
我国仍存在很多信息不能实时共享,并且获取数据仍然实行收费制模式。而区块链中的数据信息则实现了公开透明,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获取数据信息,并由系统自动记录和储存,使用者对数据的信息可以追根溯源,整个操作十分快捷便利。交易者可以查询交易信息的来龙去脉,保证整个系统是透明开放的。
4.消除了单一故障点
区块链通过记账的方式,在每个分布节点录入信息,攻击者不可能一次性攻克所有的节点。因为要攻克区块链需要掌握50%以上的计算能力,考虑到成本与收益问题,黑客自然会放弃攻克分布于全世界一半以上的节点。
三、建立数字金融体系应考虑的问题
自比特币诞生和提出区块链以来,社会各界人士对其进行了研究,认为区块链可能颠覆整个金融行业,并促进新的商业模式的产生。在新时代金融发展的大背景下,区块链在未来的发展趋势还不能确定,未来数字金融体系的建立存在各种挑战。
(一)脱离实体经济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经济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实体经济仍然存在客户信息保障性不足、缺乏普惠性以及法律制度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一些机构利用数字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套利、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现象。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由过去的投入型增长转变为创新驱动型增长,在这一过程中,小微企业是创新驱动力的主要产业。因此,应借助数字技术,精准扶持小微企业是建立当代数字金融体系的重点。
(二)缺乏规范引导,增加金融风险
数字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典型应用,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相关技术的不确定导致在未来使用过程中存在发行、运行以及管理方面的不确定性。如从法律层面来讲,只有日本将数字货币作为支付工具来使用,主要针对数字货币的交易行为和主体进行监管,而其他国家仅从数字货币的职能出发进行监管。虽然各国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是数字货币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尚未解决。例如,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盲目的金融交易或者为追逐利益最大化选择高风险的投资等。数字金融能够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金融素质偏低、趋利心较强,容易面临盲目跟风的风险。
(三)对当前数字金融体系监管的挑战
从“互联网+”到“区块链+”战略,表明了我国鼓励运用新兴技术来为社会服务。数字金融面对的对象主要是金融科技企业,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在科技的前端,它的监管不在传统的监管范畴之内,可能会出现监管真空,监管的真空为一些投机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此外,数字货币作为新生物,不仅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有待加强,监管者也不例外,其所面临的社会问题、金融问题都是对监管者的考验。在央行数字货币大量使用之前,中央银行必须对一些法律监管、技术和操作方面的问题进行思考。
(四)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首先,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出现必定会对现有的金融体系产生巨大的冲击,区块链技术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支持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成熟的应用模式还未出现。针对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出现时间短、群众认知度低、应用范围有限以及法律监管制度等还不完善,各方面因素给我国数字金融体系的建立带来一定的挑战。我国很多企业已经投资了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但仍处于摸索阶段。其次,交易平台安全维护漏洞,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例如,由于数据信息管理者自身素质较低,存在故意贩卖客户信息,牟取非法收益现象。
四、建立数字金融体系提供的建议
中国数字金融的业务模式尚未成熟,数字金融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未来还面临许多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从以下从四个方面进行理解,希望可以为数字金融体系的建立提供帮助,促进数字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充分利用数字金融的优势
数字金融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手段,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把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以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金融科技的发展,使一些在体系之外的科技公司、创投公司等利用数字技术优势在金融服务市场上成为重要的竞争力量。它们在金融服务市场上提供更多多元化和个性化的产品,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促使传统企业不断改革,利用数字思维进行发展和创新。数字时代的到来,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升级,使金融服务经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更进一步的推动了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发展。
(二)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
随着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提出,由于两者的未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这两方面的法律机制还不够完善。在数字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数字金融市场准入机制、运行规则、业务监管和行业竞争,推动数字金融的健康发展。降低其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冲击,使数字金融体系缓慢的发挥替代性作用,确保金融体系平稳有序的转变。同时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规范现有数字金融体系的发展,对数字金融体系内的违法乱纪行为,增加惩罚力度,进而减少数字金融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保证数字金融平稳有序的运行。
(三)降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稳定性
数字金融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机构相结合,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但是数字金融服务的对象仍是社会公众,金融业始终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仍然是数字金融业经营的底线。对即将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实施严格的控制条件,既要保证其对风险控制的能力又要保持其在整个数字金融行业中的创新能力。同时,由于数字金融处于一个不断变化和创新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标准,因此要不断的在发展过程中进行探索,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
(四)加强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
在我国数字金融体系的建设还比较薄弱,缺乏相应的战略布局和经验支撑。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为金融业带来了机遇,运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降低运营成本,简化运营程序,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这将会成为数字金融市场增长的重要动力。重视数字金融技术创新,强化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来更好地推动数字金融的发展。目前,在我国金融科技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规模为205亿美元,2017年仅为31亿美元。因此,促进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建立数字金融体系,加强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产业合作将会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