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穆王都西郑
2020-11-26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秦 瑜/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一、前言
《古本竹书纪年》记载穆王都西郑、居郑宫,说明穆王曾建立郑都,此事不见于《左传》、《史记》等文献,郑都具体建置、规模皆值得研究。本文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材料,综合考察郑都性质、规模、建制。
二、行政建置郑县
虽然《古本竹书纪年》中关于西周郑都一笔带过,但金文中有相关记载,集中在西周中晚期即穆王至宣王时期。
为方便讨论,先将诸免器铭文释写如下:
免簠: 唯三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命免作司土,司郑还廪、眔虞、眔牧,锡戠衣、銮,对扬王休,用作旅彝,免其万年永宝用。(《集成》4626)
免尊:唯六月初吉,王在郑。丁亥,王格太室,井叔右免,王蔑免历,令史懋锡免缁韨问衡,作司工,对扬王休,用作尊彝,免其万年永宝用。(《集成》6006)
免卣:唯六月初吉,王在郑。丁亥,王格太室,井叔右免,王蔑免历,令史懋锡免缁韨问衡,作司工,对扬王休,用作尊彝,免其万年永宝用。(《集成》5418)
免簋:唯十又二月初吉,王在周,昧爽,王格于太庙,井叔右免,即命,王授作册尹书,俾册命免,日:令汝胥周师司林,锡汝赤拔,用事。免对扬王休,用作尊簋,免其万年永宝用。(《集成》4240)
免盘:唯五月初吉,王在周,令作册内史锡免卤百辎,免蔑,静女王休,用作盘盉,其万年宝用。(《集成》10161)
在西周铭文中,郑地常是周王活动之地,因此,我们先从郑地的建制与规模入手,来判断郑地的性质。
首先,由免簠 “王在周,命免作司土,司郑还廪、眔虞、眔牧”即王在宗周,任命免作“郑还”的司徒,职掌“郑还”的“廪”、“虞”及“牧”。其中 “廪”,郭沫若认为假借为“林衡”之“林”,铭文林、虞、牧相当于《周礼· 地官》“司徒”的属官“林衡”、“山虞”、“泽虞”和“牧人”。林衡掌管林木,虞人掌管山泽,牧人掌管畜牧。因此表明了西周郑地有牧林鱼。又由《集成》27559:
其中有郑田,田即田地。综合来看,郑地是一处农、林、牧、副各业兼具,经济部门齐全的都邑。
唯正月初吉丁丑,昧爽,王在宗周,格太室,溓叔右即立中廷,作册尹册命 ,锡銮,令邑于郑,讯讼,取征五锊。 对扬王休,用作朕文祖丰仲宝簋,世孙子其永宝用。
“王在宗周,格太室”,据上下文,所谓“王在宗周,格太室”,实即王在“宗周”之“郑(还)”,“格太室”。周王在郑地的王宫太室之中令“邑于郑”,从语法位置看,“邑”应该是动词。从铭文的上下文来看,其义可能是任命作“郑”邑之长,故曰“邑于郑”,又因在郑还,“还”通“县”,所以可以叫做县长,县令。因此,郑地设有总管其事的长官即县长。
而铭文中 “取征五锊”,所指的是县长的俸禄,由《集成》4295:
唯王九月,既省(生)霸庚寅,王在周康工,旦,各大室,即立(位),司土单伯内(入)右(佑)扬,王乎内史史(敖、侁)册令(命)扬,王若曰:扬,乍(作)司工(空),官司量田佃,司芻,司寇,司工(空)史(事),(赐)女(汝)赤()芾、銮旂,讯讼,取征五寽(锊),扬拜手首,敢对扬天子不(丕)显休,余用乍(作)朕剌(烈)考(憲)伯宝簋,子子孙其万年永宝用。
可以看出郑地县长的俸禄可比毛公,而毛公的官位很高,因此,郑地县长的官位也是不可小觑的。“讯讼”是指审查处案件,说明县长在郑地的职能主要是对所管辖区的案件进行审查处理,那么其他的职能由谁来负责呢?
因此,郑地除了设置县长总管其事以外,还设有司土、司工、司马三司各管其事。在免簋中出现了“司土”一词即“司徒”。司徒是掌管土地之官,故周王任命免为司徒,管理郑县地区的林、虞、牧诸事。
在免尊、免卣中“王在郑”,命免“作司工”,据上下文,免被任命作“郑”地的“司工”。“郑”与免簠“郑还”之“郑”应即一地。“司工”即文献的“司空”,掌管工程营造,见于《周礼》。司马虽无明确记载,但金文中三有司是标配,前文已经有司徒和司空,因此郑地也应具有司马。由以上论述可知,郑地的行政方面的建设十分完备,设有县长和三司来管理郑地的事务。
周王在郑地的建设,除了行政职官以外,还有军事长官。免簋中“王授作册尹书,俾册命免,日:令汝胥周师司林”即王授命作册书,书中对免进行了任命,让免管理周师。其中“周师”是西周的师氏,是作为周王禁卫部队长官而存在的,直属于周王,故师应驻扎在王畿附近,而郑地设有师,也就证明了郑地地位的重要性。
三、周王与贵族所居之都邑:郑宫及太室
周王在郑地所居并设有太室。在免尊、免卣、免簋中均有“王格太室”或“王格于太庙”。“太室”,即太庙中央之室,亦指太庙,是周天子的太庙,是王室祭祀、册命官员、会见诸侯百官、布施政令的重要礼仪场所。郑地太室在郑宫之中,郑宫便是王宫,可见郑地已经具有了王宫。
除了周王室在郑地活动以外,其他的西周宗族也在此活动。金文中记载了很多关于其他宗族在郑地的活动。将宗族的分支迁到郑地,服侍周王,起到了建设拱卫郑都,使郑都快速繁荣发展的作用。
首先是郑氏贵族,由㝨盘(《集成》10172):
隹(唯)廿又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才(在)周康穆宫。旦,王各(格)大室, 即立。宰頵右(佑)㝨人门立中廷,北乡(向)。史受王令书。王乎(呼)史淢易(赐)㝨玄衣黹屯(纯)、赤巿朱黄、銮旂攸勒、戈:琱厚必(柲)彤沙。㝨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不(丕)显叚休令,用乍(作)朕皇考奠(郑)白(伯)、奠(郑)姬宝般(盘),㝨其迈(万)年子孙永宝用。
可以看出铭文记载㝨在周地康穆宫受到赏赐,因此为其父母郑伯、郑姬作器,作为纪念。
其次,井氏宗族主要分布在凤翔一带的井邑,距离郑地应该不远。从康鼎(集成2786)铭文末尾的“郑井”族徽可以看出井氏宗族有一支的确是住在郑地。而作器者康在另外一件制器——郑井叔康(《集成》4401)中则直接称自己为“郑井叔",即住在郑地的井叔"。因此郑地也有井氏贵族居住。
此外,从三件同铭的郑虢仲簋(《集成》4024-4026)便可以看到,在宝鸡带的宗族虢氏,显然也在郑地领有住宅。
四、结语
金文所见郑地已经发展出一种类似于丰邑和岐邑的城市结构。这种结构以属于王室的财产为中心,包括王宫、宗庙、各种园林。与之并存的还有贵族宗族的宅院,以及一些行政管理的设施。此外还有大量的属于王室或是当地宗族的各种手工作坊及其工匠劳力的住所。城市里居住着属于王室或者宗族的一些农耕人口。郑地不亚于同时期的成周、岐周、与丰镐,甚至要比它们还要繁荣,是当时十分重要的都邑,郑都的兴建及其繁荣,皆要归功于穆王时期的经营。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