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互联网+”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
2020-11-26曹琳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曹琳昱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我国老龄化风险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进程的快速发展越来越严重,应对老龄化问题也成为国内各界关注的焦点。加强养老服务产业新理念发展,确保养老服务产业水平呈现高质量发展趋势,需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深化我国养老服务改革机制,有效完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产业的有效融合,实现社会经济与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一、“互联网+”养老服务产业融合的现状
随着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的进一步修订、发布,以“互联网+养老”模式启动养老建设项目、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在全国各地区如火如茶的铺开。以现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互联网思维打造养老服务信息网,有效整合养老数据资源,在全国已开始建立了统一的智慧型、健康型、创新型的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为促进我国养老服务机制的长效发展打下了基础。
(一)“互联网+”思维得到广泛运用
“互联网+”养老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将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互联网思维与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企业及各行业运营服务相融合。通过建设线上网络服务平台,整合线下线上数据资源,实现了各行业养老服务供给和产品需求的资源对接,为老年群体带来全方位的智能服务。
比如: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实时监测,通过手机软件及客户端为服务对象进行线上挂号、就诊、开具处方、配送药品,一键拨号SOS呼救等各项监控管理服务,与社区进行的智能居家、生活服务平台的搭建等,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和智能终端系统实现“互联网+”生活、就医、购物以及智能服务。有效的对各项产业进行优化,完成对老年人不同需求的甄别与筛选,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更多的老年人需求。
(二)养老服务产品功能多样性发展
“互联网+”模式的运用,为社会各行业领域的繁荣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以“互联网+”模式的进入我国养老服务业,为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新的动力。目前,运用互联网优势,与社区开展服务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立社区智能养老网络中心为老人提供服务,加强与政府和企业融合,围绕“互联网+”社区、就医、购物等产业提供线上产品,实现老年人生活送餐、看护、理发等需求,解决子女了解老人健康情况问题、疾病监控,满足空巢老人的生活陪伴、心理问题服务等需求,扩大了养老服务行业的市场产品供给,满足社会各项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当前阶段互联网+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解决当前养老服务所面临的问题,最大化发挥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的效果[1]。同时在社会经济资源中不断拓展新的服务产业,解决社会就业压力,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经济价值和开发潜力增长。
二、“互联网+”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平台搭建不完善
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起步较晚,而“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还处于摸索和发展阶段。在国家政策法规导向和要求下,我国各地区兴起了“互联网+”养老模式浪潮。但因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城镇地区普遍建立起了“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且个别城市地区总体水平较高;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或贫困落后的乡镇,无法实现“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的搭建。这也为我国提高养老服务整体质量水平,促进社会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建设带来了困难。
(二)智慧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够
我国目前智慧养老服务产品主要通过“智慧养老平台和系统”或“智慧养老智能终端”实现个人和家庭需求。两大系统都是将个人、家庭和供应商链接起来,实现老人和家庭多样化需求供给。但目前的服务系统多数以社区或单位进行投入,服务范围有限,服务能力还不够,无线同时进行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居民高要求服务。同时,各智慧服务平台之间无法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和平台互联,只能独立提供有限的服务产品,大大削弱了“互联网+”的功能。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因受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的影响,我国各地区“互联网+”模式运用和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沿海和广大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互联网+”发展速度快、更新频率高,产业融合范围广,而内地城市或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受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差的限制,只能进行基本的线上服务,尤其高要求社区平台搭建和智能化养老服务无法实现,业不能跟上发达地区高水平和质量的节奏。所以要构建地区乃至全国健全统一的“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还需加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互联网+”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互联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标准
针对“互联网+”与养老服务平台的整合,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要求,明确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方向,规范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标准。首先,相关部门要重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中基础服务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要区别对待基本养老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对于平台搭建和产业融合,要在确保能够解决现有基础养老服务和刚性养老需求问题条件下,再针对失智失能老人进行特殊照护服务功能开放。其次,管理部门要加强分析、制定针对性管理方案,进行养老服务行业产业链资源的发展与整合,保障互联网养老服务产业基准性发展。再次,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和建立相对规范的养老服务数据库,实现互联网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数据的共享,使得“互联网+”养老服务、网络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利用,全面发挥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的效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2]。
(二)提升智能设备的基础建设
在“互联网+”模式稳定发展的支撑下,我国各行业技术水平正在不断提升,为社区智慧养老、医疗救助各项服务提供便捷和帮助。但因社会发展,需要对智能终端功能和技术进行升级更新;同时受地区经济水平差异的影响,智慧养老和老年人困难救助功能无法全面覆盖。因此,先要从多层次和多角度空间精准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智能化单品设计功能的多样化模式转变和系统升级,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医疗康养、安防监控等优质服务。其次,要根据各个区域老人的需求差异,提高各项智能化产品的主动反应力,从实际开展智能终端系统和设备的养护工作和技术更新,尤其是针对自理能力相对较为薄弱的功能,做好老人信息数据的保护,尤其是针对隐私泄露等顾虑,消除和弥补“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和智能终端系统的缺陷,做好智能设备完善工作。
(三)关键技术和融资机制的突破
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领域的发展要抓重点、固核心,科学技术作为互联网发展的关键,必须加大投入。政府和研发部门要加强科研能力深入,将远程监控技术、针对空穴老人及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的服务需求进行重点研发,在人工智能及远程监测等技术上进一步突破。重点解决监测准确性及及时性功能迟化问题,以实时掌握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及健康状况,提高信息定位的准确性,推动养老终端设备的优化与改善,解决老年人健康生理监测,确保技术同步。
除此之外,还应该完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保障“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避免受资金因素影响而导致各项工作开展的效果不够理想。研发部门可以针对当前政府给予的良好政策,引导社区、医院以及企业处理好短期盈利和长期盈利的关系,确保智慧新功能的试点过程和问题优化,并适当地开展第三方评估,保障投资回归理性,最大化发挥各项手段的效果。
(四)加强各部门的合作,形成发展合力
为了确保“互联网+”养老服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应该设置专门的养老服务管理部门,赋予各个环节权力,加强对工作的分析细化,增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性与可靠性。在此基础上要深入调研,确保工作开展准确性,积极主动发现特殊性问题,针对养老服务项目开展和试点主动创造,做好监督反馈,促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还要建立专门的交流机制,加强管理理念学习和技术交流,重点强调,攻克难关及问题,实现更加有效的养老服务工作管理。最后,要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关系,确保能够通过共同的决策与各个环节的监督来优化工作指导,保障养老服务效果的提升[3]。
(五)推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之间的深度融合
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既要做好管理,还要增加资金投入,最大限度整合网络资源和地方资源,尤其是针对养老、医疗、健康等各项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分析,多个角度进行观测,增强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实现开放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升级,弥补传统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不足,加强创新与完善,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环境[4]。
四、结语
总而言之,针对“互联网+”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的创新,构建社区智慧养老模式,既要解决现有养老服务自身的服务滞后的问题,又在充分运用“互联网+”现代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保障我国老年人身心健康,实现互联网最大功能效益,推动我国新型养老服务行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