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统计情况分析
2020-11-25张志栾维维
张志 栾维维
摘 要: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进步和购买能力的增强,机动车数目逐年增多,加上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较低,中部地区某县交通事故频发。近年来,从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情况来看,辖区范围内交通事故尤其是交通肇事案件上升趋势非常明显。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已经成为无法忽视的社会课题。笔者就2014年以来交通肇事案件激增问题作归纳分析,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维护人们的出行安全。
关键词:交通事故;意识淡薄;管理松懈
一、2014年度以来交通肇事案件办理情况
笔者通过整理发现,2014年度以来司法机关交通肇事案件和危险驾驶案件受理数量增幅较大,因交通肇事受伤和死亡人数也存在逐年上升情况。其中,2015、2016年度因交通肇事受伤人员数量减少,取而代之的则是2015和2016年度交通肇事死亡人数相比2014年度巨增。
二、2014年度以来交通肇事案件特点分析
(一)发生月份
笔者通过整理发现,2014年度以来司法机关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生5件(含5件)以上的月份有2月、3月、7月、9月、11月和12月。上述6个月发生的交通事案件之和约占全部月份的73.5%。可以看出,事故高发期多在年初、岁尾、7月及9月。
(二)發生时段
2014年度以来司法机关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生4件(含4件)以上的时间段为早上8点、下午2点、下午5点和下午6点,上述4个时间段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之和约占全部24个时间段内发生事故数量的44.9%,可以看出,事故高发时段多在人流量较大的上下班高峰期。
(三)发生原因
2014年度以来司法机关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多发生于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及村口路段、弯道处,约占交通案肇事案件数量的59.2%;因为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向左、向右转弯发生事故的占受理交通肇事案件数量的24.5%;机动车驾驶员因无牌、无证、酒驾、超速、超车、疲劳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占受理交通肇事案件数量的57.1%。因为车辆原因(刹车失灵、超重、报废车辆、爆胎)发生事故的比例仅为0.81%。这说明驾驶员交通意识淡薄,无视交通法规的现象是事故发生的突出原因。同时,因为会车时对面车辆开远光灯的原因导致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样占有一小部分比例,也说明了机动车驾驶员的基本素质问题,根多司机根本没有关远光灯的自觉性或者习惯,只图自己方便,甚至被打灯光提醒都无动于衷。
2014年度以来,小轿车和大货车是发生交通肇事及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两种交通方式,约占司法机关受理交通肇事案件数量的81.6%。其次是摩托车、农用车,2014年度以来,辖区内司法机关受理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发生交通肇事案件中,大约有三分之二属于驾驶无牌、无照、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笔者整理的涉及农用车和摩托车的案件中,无一案中涉案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可以看出,一些安全系数低、无牌、无照、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在成为广大农民主要交通工具的同时,也成为事故频发的因素。
三、交通事故频发深层次问题探析
(一)行人步行、自行车出行和电动车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较低,乱穿马路、对交通信号灯视而不见。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因其比较经济、快捷成为县城镇居民首选的短途出行、运载工具。但是骑电动车者漠视交通规则,随意逆行、占道、不按规定给机动车让行、随意闯红绿灯、像骑自行车一样突然变道转弯,特别是载人载货在交通繁忙的时段和路段穿行,安全隐患严重。
(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高度违章驾驶,素质不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存在车辆机械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相对来说,比例较小。
(三)大量大型运输半挂货车、重型自卸货车较多,以致辖区内司法机关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大车造成的较多,且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另外随着人们的购买能力日益提高,小轿车的购买量增多,但是驾驶员的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素质不高。
(四)交通运力不足,人们出行频率大,交通需求量大,致使一些安全系数低、无牌、无照、无证“三无”摩托车、农用三轮车成了主要交通工具,也成为事故频发的因素。相关部门对摩托车、农用车治理疏松,甚至不治理,致使无牌、无证无照现象严重。
(五)相关部门对交通管理的松解,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不力,部分路段,特别是交叉路口、十字路口等路段监管失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中间无隔离设施的同一平面路面混行,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
四、应对措施
(一)应加大交通教育和管理力度,把交通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渠道,提高道德素质和交通事故的自我防范能力,例如在人流量较大的金鼎广场和大十字路口运用公共媒体平台,滚动播放公安部道路安全研究中心制作发布的《让生命无憾》国民交通安全系列公益宣传教育片,让辖区居民切身感受交通事故给我们带来的严重危害,重要的是,要坚持交通安全从每一个人抓起,把交通安全教育送进课堂,送进社区、村镇,定期运用各种形式扩大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纠正人们不良的交通意识;积极收集相关数据、研究对策、制定和实施相关措施,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点。
(二)加强对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科学完善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査力度,解决“人、车、路”矛盾。
(三)规划开展城区内公共交通,加强对上路车辆的检测,严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三无”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载人上路行驶,及时解决广大居民乘车难问题。
(四)加大路面执法的覆盖面,减少管理盲区。分早高峰、晚高峰和多次小高峰,采取专项治理措施和城区交通秩序整顿活动,确保重点路段、时间段的安全畅通;加大违章的查纠力度,严重违章行为要严格重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通过辖区内交通肇事案件的梳理,向人们展示近年来大量交通肇事案件激增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事故频发的措施。希望借此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普遍警醒,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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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志(1987.06—),男,山西省定襄县人,硕士,法官助理,研究方向:刑法学。
栾维维(1986.12—),女,山西省定襄县人,硕士,检察官助理,研究方向: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