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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分析

2020-11-25王江丽

中国民族博览 2020年10期
关键词:非遗传承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要】文章首先介绍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主要优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传与旅游景区融合发展。之后分析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个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未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人民群众缺少旅游开发理念。最后探讨了促进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有效途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合理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布局;树立品牌理念,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价值;整合“非遗”文化,避免文化重叠。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研究分析,希望能够为以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山西民族文化;非遗传承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课题: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规划课题:“学徒制视阈下山西高校书画装裱与修复专业应用研究”(项目编号:GH-1929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长时間的发展中逐步形成的,并由人民群众世代相传;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了一个地区民间文化的精髓,是当地人们生活、生产以及思维方式的集中反映。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假期出行游玩,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在这个大背景下,各个地区越来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旅游资源,而山西省有着清晰的历史文化脉络以及完整的整体框架,文明进程延续至今且从未中断,尤其是在这个特殊的转型发展时期,山西上下都对新产业的培育非常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突破固有思维,促进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主要优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强

保护是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存在。山西省委、省政府近些年来对省内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非常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所有市县以及乡镇、村庄都开展了文化遗产普查活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采集信息、拍摄照片、录制视频音频等。(2)构建完善了四级(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统计,山西省境内共有9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涉及102个保护单位,与此同时,还有30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除此之外,还包括多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众多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保护和宣传。山西省相关部门通过各种现代化手段记录、保护和宣传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比如录制视频、音频等。与此同时,省文化部门还整理出版了多种与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图书,比如《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传名录图典》《山西省国家级非物质遗产项目名录》。除此之外,全省还建立了200多个传习所以及40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进一步扩大,其中国家级传承人共有72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共228名。[1]

(二)非物质文化遗传与旅游景区融合发展

山西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空间分布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空间分布基本一致,因此有利于进行旅游资源的组合开发,从而促进两者的融合发展。目前,山西省境内共有44处4A和5A级旅游景区,其中太原、临汾、晋中、晋城、运城以及长治等城市的旅游资源比较丰富,集中了以上大部分高级旅游景区,并且还有很多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分布在这些城市中,这对旅游景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合开发是非常有利的。[2]

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

山西省有很多种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民歌、传统手工艺技术以及戏剧等。而随着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在互联网的带动下现代文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普及全国,而山西的一些手工技术以及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个大背景下逐渐被时代所抛弃。以深受人们喜爱的平遥推光漆器为例,在刚刚出现推光漆器时,由于其具有较大的生产难度和较高的生产成本等特点,因此市场对推光漆器并没有太多的需求量。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推光漆器的生产成本以及生产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推光漆器生产厂商开始采用机械化生产替代传统的手工生产,甚至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而选择完全不同于以往手工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这虽然直接推动普及了漆器文化,但是也导致传统手工技术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另外,山西省在文化商标注册方面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文化商标经常被抢注。如果以上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长远来看必将严重影响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进步。

(二)缺少品牌发展理念

现阶段,山西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手段主要包括两种:一、直接由政府出面进行保护。通常情况下政府直接出面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政府的保护和推动之下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二、由民间组织、团体或个人进行自主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都是一些小众品种,不具备较高的知名度,通常情况下都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进行保护。另外,在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传的过程中,山西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树立良好的品牌发展理念,这种情况在一些缺乏较高知名度和小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尤为突出,甚至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仍然采用山西本地方言进行命名,其名称缺乏大众性和通俗性。[3]

(三)未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山西省近些年来为了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对于旅游业的发展非常重视。而作为山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与旅游业相结合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充分开发了其市场价值。但是,从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总体上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两极化发展趋势。其中,一些知名度和辨识度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具有地方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比,不仅有更高的推广效率,并且覆盖面积也更大、更广。而山西各个地区的旅游景点即使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但是其保护和发展的重心仍然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山西的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经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各个地区的景区开发商没有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产品的价值,并且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小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度挖掘。[4]

(四)人民群众缺少旅游开发理念

如果按照“影响力”这一指标来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么有相当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少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和进行全面开发的潜力。而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数量比较少,并且经过多年的开发利用,其开发价值已经基本饱和。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影响力偏差,主要是因为在宣传上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地方色彩比较浓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不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并且其在山西境内的分布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很不均匀,因此其一般只在某一城市或者乡镇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而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由于自身知识、经历等方面的限制,往往不具备旅游开发理念,一方面对实现产品价值的旅游开发难以进行实践,另一方面也不愿积极主动地改变现状,甚至还有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仍然抱有传统观念,认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属于家族和自己,比较排斥和抵触前来洽谈的旅游企业。[5]

三、促进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有效途径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和号召,山西政府应当将导向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要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相关方面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也要抓紧制定并尽早颁布实行,从而避免以后再次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失传”等现象。另外,旅游景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要积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这有利于旅游资源的组合开发,从而促进两者的融合发展。具体来说,可以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形成的文化氛围组织举办一些表演性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平台向全国各个地区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大众的关注,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得到有效提升[6]。

(二)合理划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布局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种类比较丰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应当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具体的划分标准可以是表现形式、空间分布、自身特点等,之后在保护开发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而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布局进行规划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将地域保护的原则贯彻整个工作的始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交给其所在地区的旅游企业优先进行开发利用,从而避免多个旅游景点将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自己的特色。另外,当地旅游企业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之后,一方面要投入足够的资金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产品的潜在价值,从而更好地建设特色景区;另一方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职责也要认真履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的同时,也得到更好的保护。[7]

(三)树立品牌理念,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价值

山西省相关部门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为依据,在打造文化品牌的过程中将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结合起来,共同进行品牌打造。比如,山西有很多带有浓厚传统文化特色的街区,并且这些街区的包容性色彩非常强,其中包含各种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地方政府在构建旅游文化品牌的过程中可以将相同类型的民乐、戏剧以及民歌等组合起来,使其逐步形成同一个品牌;与此同时,还要与当地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合作,组织举办一些小型旅游演出活动,并着力打造一批品牌娱乐活动。另外,地方所打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一方面要能够将自身的文化价值充分地展现出来,另一方面更要充分挖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此外,政府相關部门在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品牌在市场中的地位以及品牌具体的服务对象加以明确。还有一点也要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那就是在发展品牌的过程中,要始终将品牌宣传作为工作重点,从而使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能够早日突破地域的局限,走向全国甚至面向全世界。并且如果相关方面的条件允许,地方还可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文化入手,发展相应的纪念品或者周边商品经济,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的市场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8]

(四)整合“非遗”文化,避免文化重叠

在山西旅游业中经常见到文化重叠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很多旅游景点的开发商为了使自己旗下的旅游产品得到进一步发展,对大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发展过于重视,从而导致不同地区出现了很多的雷同景点。对于这种现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以重视,并及时采取多种措施整合“非遗”文化,从而使文化重叠的现象最大程度地减少。如果各个方面的条件允许,还可以将“非遗”文化网络合理完善地构建起来,正确指导旅游者进行文化旅游。[9]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以保护为前提的旅游开发,一方面能够更好地保护“非遗”产品,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山西旅游业的发展潜力,丰富其文化内涵,从而促进山西整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山西的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来说,在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使“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共同发展得到充分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管萍.从文旅融合看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J].绥化学院学报,2019,39(5):28-30.

[2]王萍,康丹,刘敏.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昂普(RMP)分析[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6):44-48.

[3]周颖.山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初探[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30(4):173-174,188.

[4]邢利娟,张建忠.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策略——以山西省阳城县润城镇古堡型文化旅游特色小镇为例[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4):9-15.

[5]康丹,刘敏,王萍.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研究[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32(4):117-123.

[6]曹艳丽.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J].牡丹,2016(12):150-151.

[7]谭静怡.从静态传承走向活态保护——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模式与价值[J].山西档案,2016(3):131-133,共3页.

[8]张建忠,温娟娟,刘家明,等.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空分布特征及旅游响应[J].地理科学,2017(7):141-148.

[9]张希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模式与优化策略[J].人民论坛,2016,515(11):82-84.

作者简介:王江丽(1975-),女,汉族,教育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旅游地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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