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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古镇利益主体共生互动关系研究*
——以湖南里耶古镇为例

2020-11-24冯维波刘有于

中国名城 2020年11期
关键词:共生古镇利益

冯维波 刘有于

导语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阐述了“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然而,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山地古镇不仅仅面临着景观生态破坏、经济利益掣肘、文化“寄生”侵蚀和数十倍于当地居民的旅客流冲击等问题,还面对着政府、开发商、居民以及旅客等利益主体的加速分化和重组,传统共生关系破裂的困境。

源于生物学中的共生理念,原指不同种属遵照某种物质关系而共同生活。共生理论已从生物领域扩展到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中[1-12],但基于共生理论研究山地古镇多元主体共生的文献较少。共生理论可将古镇各利益主体看成是不同的共生单元,他们通过利益关联形成一个有机的共生体,各利益主体有着各自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他们如何在这个系统中和谐地共生下去,正成为学界讨论的焦点[13-17]。共生关系的形成关键在于权衡各单元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厘清各单元的利益诉求及关系,寻求互动利益联系,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合作,弥补自身不足,从而实现利益均分,共同推进共生体的发展。因此,本文以共生理论为指导,通过考量各利益主体的内在机制,寻求利益主体的共生动力,探求多个利益群体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共生路径,促使生态效应、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协调共存。

1 研究区域和数据来源

里耶古镇地处湖南省龙山县,位于湖南西部边陲的武陵山片区,洞庭湖一级支流酉水河的左岸,境内以山地为主,山丘叠嶂,属于亚热带山地季风湿润气候,水资源丰富。里耶古城遗址是目前中国保存最完好的战国秦汉时期的古城遗址,出土的三万七千余枚秦简,用文字的形式复活了秦朝历史。同时,作为土家族核心聚居区的里耶,不仅是研究土家文化的“活化石”,亦是展示千里酉水流域码头风韵的窗口(图1)。

图1 里耶古镇区位图

本研究部分数据源于2019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到里耶开展了7 d的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问卷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利益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及职业等;第二部分为评价体系的内容,根据利益主体对古镇各指标体系的意向程度进行打分,据李克特量表,将问题设为:很期待、期待、一般、不期待、很不期待。

问卷共发放273份,其中政府28名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有效问卷21份;66名企业人员参与,有效问卷45份;120位当地居民参与,有效问卷102份;80名旅客参与,共发放80份,有效问卷48份。共计225份,有效问卷216份,占比79.12%。在被调查的样本中,男女比例分别为67.90%和32.10%;样本的年龄构成集中在25岁以下(35.50%)和25—65岁(45.50%);样本文化水平主要集中于初中(67.40%);样本收入构成方面:3 001—5 000元群体最多(75.50%),其次为1 000元以下(20.70%),8 000元及以上相对较少(3.80%);样本的职业构成方面:以农民和工人群体(30.80%)居多,其次是个体职业者(28%)和企管人员(20.80%),学生群体(10.70%),政府官员(9.70%)。游客主要以湘西为主,占总数的86.32%。将数据整理后导入SPSS19.0进行问卷信度检验。据分析结果显示,本次调查问卷总信度系数=0.82(>0.7),说明本次问卷信度较好。整体可见,研究样本结构合理,适合用于分析研究。

2 利益主体关系生成的内在机制:矛盾与冲突

山地古镇长期受制于三大矛盾,具体包括空间集聚与生态开敞的矛盾、经济发展质量较低与城镇化发展步调不协同的矛盾、文化资源丰厚与开发不当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往往是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矛盾。各利益主体站在各自利益需求的立场对古镇提出不同的利益诉求,并对不同利益诉求有着不同的关切程度,加剧了古镇利益相关者的共生冲突及困境。解决好这些矛盾冲突亦是满足利益主体共生发展的需求与依赖,而这正是利益主体共生利益形成的机制所在。

2.1 利益冲突加剧人地矛盾

山地地区生态重要性与脆弱性并存,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镇的建设增加了对土地的需要,造成山地资源的不断消耗,生态环境所承受的压力剧增,加剧了人地矛盾。一方面,为维护古镇风貌,政府不再审批古镇内盖房的相关手续,并择地建立新区。但是里耶管委会与居民在征地等方面协商存在差异,新区建设进度缓慢,而居民急于改善生活环境,索性顶风乱盖,古镇外围新房频频落成,导致古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大量挤占,生态环境更加脆弱。同时,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天然的区位优势,紧邻古镇片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断增多,以保护古镇的名义实际进行地产开发,侵占古镇片区资源,出现城进镇退的现象。另一方面,近年古镇旅游业平均增长速度超过45%,2018年接待游客数20万人次,突增的旅客数量、拥挤的生活空间、污染的生存环境,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已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

2.2 利益冲突加剧贫富差距

虽然古镇旅游业快速发展,但全镇尚未形成旅游型经济体系,第一产业占比仍高达85%以上。古镇产业关联度低,产品结构单一,经济整体实力不足,古镇利益方相互争利,加剧了贫富差距。一方面,居民希望提高生活质量,政府同样希望改善当地的经济条件,然而政府在经营与管理古镇时,难免与经济利益挂钩。居民通常会被迫投入各种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如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活成本的增加、文化传统的破坏、邻里关系的变化等等,这些成本大多是无形的,政府难以发现并及时补偿,出现了政府与居民争利的局面。另一方面,古镇经济活力不够,居民的经济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多为务农、经营杂货店、打零工等。公司为居民提供了一定数额的工作岗位及补偿,仍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且工作与补偿较低,长此下去,拉大了利益分配失衡的矛盾。同时,古镇旅游活动项目单一,游览方式单调,以观光游览为主,游客半日游、一日游居多,消费低,居民收入实际拉动不高。

2.3 利益冲突加剧资源浪费

面临周边酉水流域古镇的同质竞争压力,区域协作和联动不足。近年,古镇建立了秦简博物馆、古城遗址展示馆等,进行规模化、体系化的展示场所。然而,古镇现阶段的开发多着重于古镇物质空间改善,文化旅游策划相对简单,各利益主体对文化资源的不同需求,加剧了文化资源的浪费。一方面,居民愈发重视古镇资源价值,其主体认识也愈加强烈,希望能从古镇开发中获得更多的权益。但是目前仅被动地接听各种指令,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难免对政府产生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古镇经营模式中,大多数居民都不是股东,且古民居并未折合成股份入股,公司仅按照古民居的规模、文化价值等要素,为古民居划分等级,给予一定的租金。因此,双方必定存在利益不均的矛盾。同时,调查发现,旅客对古镇生态环境和原真建筑方面不太满意,而这恰是旅客的主要利益诉求。利益的驱使,居民的生活理念及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改扩建房宇、采用新材料、改动原有结构等现象频现,破坏了古镇建筑,导致旅客体验质量不佳。

3 利益主体共生的内在动力:互利共存

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着频繁、密切、多元交互式的交流,而这种自发的空间一体化发展往往存在无序、冲突、争夺等现象,各利益主体都有自己价值取向,各利益主体诉求的差异加剧了区域一体化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规划环境的复杂性,所以兼顾多方利益成为古镇和谐发展的关键。

3.1 多元利益主体分析

分析目前古镇的发展情况可知,它涉及的利益主体有4个,即居民、地方政府、开发商和旅客,他们通过相互联系形成利益主体谱系。

居民是古镇保护与发展的主体、地方文化最广大的保护者与传承者。在古镇城镇化中,居民参与的广度、深度和受益程度等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古镇环境、居民生活质量、古镇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深刻地影响着古镇的城镇化发展程度。

政府是古镇保护与发展的领导者,肩负着实现公共利益的重任,为公众实现公共利益诉求,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文物保护等服务,为开发商提供必要的设施建设与环境。利用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控,保障古镇的健康发展。

开发商是古镇发展中最为活跃的建设主体。通过投入开发旅游业,活化古镇经济和产业结构,为地方政府取得生态、经济和文化效应,并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

旅客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客能为旅游地带来经济、文化和信息交流,他们的旅游体验与政府的服务管理水平及调控能力、开发商的产品质量以及居民的态度密切相关。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预期收益见表1。

3.2 多元利益主体诉求及关系

价值是行为的先导,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局部与整体等各项关系的协调性和全面性的辩证统一。在保护古镇中,寻求利益主体间的价值诉求,平衡多方利益,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开发、社会稳定的协调发展。

利益价值诉求是一个多因素耦合的复杂系统,各因素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运用AHP-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各利益主体价值诉求,全面考虑影响利益主体价值诉求的要素。定性和定量的结合,既能充分体现评价要素及过程的模糊性,又可减少个人主观所带来的偏差。

表1 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预期收益表

依据科学性、可操作性、合理性的原则,通过查阅文献并咨询相关专家,在此基础上,构建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情况指标体系,从经济价值、文化保护价值、环境价值三大层面进行分析(表2)。

表2 多元利益主体价值诉求指标及权重表

步骤一: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划分目标层、要素层和指标层。

步骤三: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用“1—9标度法”构造判断矩阵,数字“1、3、5、7、9”分别代表指标两两比较,一个指标比另一个“同等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绝对重要”;而“2、4、6、8”则介于中间;倒数表示两指标的反比较。约邀10位相关专家对各指标依次打分,对已构建的层次结构模型,通过“要素层-指标层”以及“目标层-要素层”两级判别矩阵构造、矩阵标准化处理、特征向量以及最大特征根求解和一致性偏离度测验等步骤,计算出各个指标的绝对权重和相对权重。

步骤四: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分别对政府相关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居民和旅客等群体进行调查,对其涉及的经济价值、文化保护价值、环境价值等进行评价。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构建三大价值诉求选择意愿评价指标的隶属度矩阵Ri,确定评价等级标准集,以V={V1,V2,…,Vn}表示,其中Vn表示单项评价结果,V代表总体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5个等级,0—20分表示“评价非常低”,21—40分表示“评价较低”,41—60分表示“评价一般”,61—80分表示“评价较高”,81—100分表示“评价非常高”。

式中rij(i=1,2,3,…,k; j=1,2,3,…,m)表示对第i个指标作出j等级评判的隶属度。

表3 政府价值诉求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和隶属度表

将各指标权重与模糊判断矩阵进行模糊计算,得到综合模糊评价。

为得到政府经济价值诉求评价的综合结果,引入评语集分数进行计算,得到综合评价结果分值:

表4 开发商价值诉求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和隶属度表

表5 居民价值诉求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和隶属度表

表6 旅客价值诉求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和隶属度表

表7 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情况表

上述资料显示(表7):(1)每一项评价的分值均在70分以上。这表明各利益主体的“整体价值观”较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文化保护和环境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考虑,给予了重视;(2)在经济价值取向方面,各利益主体的取向存在差异。政府、开发商和居民很重视古镇的经济价值,分值均达到90以上,这些群体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经济价值是“很重要”的,而旅客身为古镇的“局外人”对古镇的经济价值要求不高;(3)文化保护价值取向的值均在80以上,各利益主体对古镇的文化保护认识较高。因为文化保存是古镇存在的首要条件,是产生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根基,所以评价值均较高;(4)在环境价值取向上,地方政府、居民、旅客很重视,分值均为80以上,表明这些群体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舒适的旅游环境对古镇的各方面将产生积极效益,而开发商以环境投入成本过高为由,对环境价值评价值较低。

可见,虽然各利益主体在每一项上的关注重点各异,但是总体上呈现出一种“整体、共生”的选择趋势,这为形成多元利益主体的共生提供了条件。这种从“整体、共生”的价值诉求,一方面要求人们站在整体的角度,去思考古镇生存的问题,确立了古镇发展既符合整个社会的需要,又能满足各利益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共生的价值诉求已是必然。不同利益主体存在着冲突,协调各方利益是关键所在,各利益主体都是以古镇为共同的空间依托,让古镇生存,实质上就是让自己生存。因此,“整体、共生”的价值诉求必将成为主流,是古镇多元利益主体共生发展的动力源泉。

4 利益主体共生的实现路径:包容与协调

4.1 打造活力包容的复合社区单元

城镇化的推进深刻地改变了里耶人群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形成由政府、居民、游客和开发商构成的“新里耶人”。多元利益主体对里耶的生活环境、文化旅游和产业创业等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故引导其相互交流,构建彰显包容内涵的复合社区单元,促进多元人群的融合共生。

复合社区中心以多元利益主体的不同需求为核心,以现有的管理委员会为平台,政府以指向性为主导,参与社区建设,政府投入一定资金与和给予政策支持;开发商以入股、赞助等多种形式投入资金参与规划设计及具体社区营造活动,同时也加大义务性的资金及技术支持。居民以房屋/土地等多种方式出租或入股,或从事旅游业经营活动。旅客则在游玩的过程中,与当地进行各方面的交流,传达自身的需求及权益。社区主要以协调为主,提供多种综合服务,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组织相关利益主体参加,及时对古镇发展与合作交换意见,商谈合作意向,为各方达成交易与项目合作牵线搭桥。通过强化复合社区,对外统一营销口径,对内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组织线路产品、统一经营管理,以达到共有、共建、共管、共享的协同目标。

为协助古镇的有序平稳运行,针对利益主体在评价中旅客对经济价值评价值不高及开发商对评价值不高等情况,创办两大协会。一是旅游发展协会。组建旅游发展协作联盟,依靠行业协会在信息沟通、信息公开和企业合作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产品供应商、旅行社与旅客之间的供需共生,古镇管理当局、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和谐共生。二是环境保护协会。该协会协同政府及行业组织共同协调相关立法、政策、规划,及对开发商进行教育、检查监督等措施,实现相关制度的有效供给与创新,从而有效保障古镇环境。

4.2 构建利益均衡的协调机制

从利益的表达、调配、补偿和保障四方面入手,通过权责分明、利益让渡等方式,确保各利益主体应有的利益。

4.2.1 构建通畅的利益表达制度

(1)拓宽表达渠道。通过定期召开各方利益大会,建立各方对话协商机制。(2)完善反馈机制。通过结合线上与线下等融媒体方式,及时将结果反馈有关利益主体,提高各方积极性。

4.2.2 建立健全的利益调配制度

(1)调整收益分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评分标准,提高居民的控股比例。(2)增加就业岗位。政府联合开发商扶助居民就业,帮助提供创业的启动资金和提供无息/低息贷款等,鼓励引导居民自主经营。

4.2.3 建立有效的利益补偿制度

(1)提高补偿额度。制定出最低补偿额,按困难程度进行等级补贴制度等。(2)改善生活环境。在依法合理的原则下,尽快地、有序地进行异地搬迁、建设新区,缓解古镇的生态压力,改善民居居住水平。

4.2.4 建立合法的权益保障制度

成立利益协调监督小组。以管委会、开发商、当地居民为主,并约邀游客、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等参与,监督古镇保护开发整个过程中各方的行为,并采取一定的奖惩手段,以便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图2)。

5 结语

将共生理论引入山地古镇中,协调各方利益,有利于缓解生态压力,更好地提升地方经济,满足地域文化的合理开发。研究确立了古镇系统中各共生单元,重点分析了他们之间相互联系、冲突、不同的预期收益和侧重点各异的价值取向,但总体上呈现出一种“整体、共生”的选择趋势,在此基础上,建立复合社区中心与利益协调机制来打造古镇的共生路径。通过对古镇的现场调研与访谈分析研究,将共生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可有效地指导古镇城镇化发展实践。由于本文选择的研究区域仅限于山地古镇里耶,在以后的研究中需加以深入和扩展。

图2 古镇共生路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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