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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质量体系研究

2020-11-24王芳

就业与保障 2020年4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所有制校企

文/王芳

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到职业教育工作中,调动高职院校办学活力,研究混合所有制模式下的校企合作,最终目标便是培养优秀的人才,提供社会发展所需的力量。结合高职院校教学实际情况,依旧表现出学生成长环境、教育人才质量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所以要围绕院校学生的主体性,构建良好的教学体系,更好地落实“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目标。

一、“混合所有制”类型

其一,校企共建二级学院。此种混合所有制类型成为校企合作以及产教融合的尝试,校、企均是合作的主体,存在确切的目标与稳定性,企业存在一定的经济投入与效益,也是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一个平台。

其二,产学研科技园。科技园按照集成化的模式适应企业实际生产管理以及职业院校科研发展的需求,一方面充当职业学校教学实践的平台,另一方面充当学校与企业合作对人才资源进行研发的载体与窗口。可以借助生产与创业活动孵化等途径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1],还可以对学生学习、就业和教师素质培养指明方向。

其三,企业大学。企业大学可以称之为将原来企业技校视作基础加以发展,往往存在于大规模企业之中,对于产业集中、市场占有和工艺技术能力等层面表现出影响力与吸引力,围绕职业资格的导向性,提供人才发展渠道;围绕培训操作,促使人才综合技能得以提升;围绕技能大赛,整合人才选拔方案;围绕鉴定平台,强化人才成长自主化评价效果。

二、人才培养现状

混合所有制体系下的校企合作,校企充当合作的主体,企业及院校都存在显著的经济效益,需要开设的专业和地方产业结构互相匹配,目前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得到人才发展计划的支撑,还获取到地方政府财力的支持,但是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一)政策法规机制不够完全

在混合所有制的政策规定中,缺少对混合所有制核心问题的完整记载,特别是校企共建期间人才培养尚未具备政策与法律的条件支撑,对应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体系下人才培养计划得不到实施[2]。与此同时,诸多高职院校没有及时地提供调节手段,针对管理企业给予合作教育的资金投入以及权益等缺少法律层面规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程度不深,引出校企共建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相关问题。

(二)人才培养优势没有得到彰显

在高等教育发展背景下,校企共建的办学模式将教学、社会服务以及科研视作核心工作,特别是院校按照企业与市场的需求,举办多种技术服务活动,给予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顺应企业围绕市场的导向性,强调经济效益与短时间行为的转变需求。院校通过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在社会服务层面选择立体化与层次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涉及学历教育与成人教育培训[3],适应企业人才资源的扩展与填充需要,所有的活动便于优化企业以及社会范围内的外部资源,体现企业在校企共建任务中的作用。但部分高职院校存在淡化教学的情况,没有清晰地明确混合所有制教学要点,甚至认为校企共建仅仅是表面改变,只是为了得到地方经济制度的支持而提高院校知名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把校企共建协议与二级学院组建协议混为一谈,没有实质性的创新教学思路与方案,造成与之合作的企业挑选表现出随意性等问题,制约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效性。

(三)校企共建两者共赢制度不规范

现阶段混合所有制体系下的院校办学模式表现出人才培养的一些问题,包括行政干扰力度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全与市场运行制度不协调等,校企在具体的合作期间会更多地依靠签订协议与契约精神开展合作培育人才的工作,导致教育行政化色彩过于浓烈,不管是继续培训、技能大赛还是职业资格鉴定都会受到行政教育的影响。比如招生层面,即便教育单位制定的政策标准允许学校把费用分配给其他合作企业,然而招生期间总会存有双方精力与财力投入和协议不匹配的结果[4]。除此之外,结合协议要求,校企共建中企业和院校实训中心要一起进行教育教学研发工作,克服教学中存在教师流动性大且资历条件低的问题,避免降低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率和后期工作的高效进展。

三、人才培养质量体系构建的途径

(一)形成人才培养主体与维度定位体系

首先,要定位人才培养的主体。校企共建对象涉及院校教师与学生还有企业职工与继续教育人员,而学生与企业职工充当人才培养的集中主体,也是培养过程中直接化的受益者,彰显着教育与培养人等同的理念。教师充当校企共建人才培养的间接受益者,特别是职业学校,教师要站在合作者的角度上加入企业项目研究培训活动中,在此期间得到专业化成长的机会。企业内职工与继续教育者的培养表现出校企共建功能的扩展范畴,适应社会上多种类型人才对自身学历提升的需求[5]。双向培养人才模式要思考到培养对象的地位,按照合作模式确定培养内容,促使校企双方可以得到最大化的效益。

其次,是人才培养维度,包括科技与文化两个层面,校企共建期间要确保两者互相合作与渗透,前者凸显师生在技术开发与应用上的技能,关键点是执行校企共建合作方案的企业怎样提供师生培训计划,准备对应生产设备与培训资助,促使学生得到参与劳动市场活动的机会以及就业的机会,还要思考到企业能否给人才培养提供知识技术学习资源的支撑等;后者要求企业提供良好的文化成长环境与工作气氛,企业与学校互相尊重与认可结合教育文化与企业文化,发展校企两者文化效应,促使更好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壮大与整合。

(二)优化制度结构与保障机制

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背景下,双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创设操作性强的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包括质量评估、利益评估与责任共同承担体系,按照人才培养目标与合作思想强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成效。并且校企合作实施中要基于行政管理层面进行院校主体与企业主体共同管理,以院校教育为基础设置企业管理方案,营造绩效管理优质文化,围绕岗位价值与素质水平完善激励制度,形成人才培养激励体系[6],利用技能大赛、技能鉴定与工作室建设培养先进个人,尤其是来源于企业的承担教育责任技师,将其划分在企业股权配置计划之内。

(三)把现代学徒制项目纳入到人才培养结构之中

现代学徒制充当校企合作的表现形式,针对试点建设,发布对应的要求标准,不管是企业学徒或者学生学徒,都应该立足于产教平台实现继续教育以及技能提升,突破高职院校办学局限性,促使企业加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较大程度上认同学徒身份。混合所有制体系下的校企共建人才培养以及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内涵与中心点都是相同的,院校吸引企业投入资金与设备和场地以及师资力量,完成所有权的再次配置,对应入股企业得到院校一些股权和利益[7],行业企业过程化的加入人才培养评价活动中。鼓励院校学生走进对应企业拜师学艺,将知识框架和岗位操作、专业结构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进行衔接。或者改革混合所有制体系中的校企共建人才培养模式,及时把职业治理权转变为企业主体身上,适当补偿合作企业利益,把两者的资源进行补充,确保学生、学徒与员工环环相扣,凸显现代学徒制的可行性,构建校企招生与培养的长效制度。

(四)形成双向参与和互相沟通的教育方案

即便多个层次多个形式的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大体一致,但结合混合所有制的特点,决定着校企共建人才培养模式展现特殊化,和单一化的校企合作进行比较,混合所有制体系下的校企合作存有显著的双方主体参与性与经济报酬的平衡性,因此企业以及学校要同时被引进在价值链条之中发展为利益共同体,所以应该形成双向参与和互相沟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双向参与主要是企业以及院校一起加入企业职工教育与学生学业发展支持活动;互相沟通涉及学历教育与培训活动的融合、课程标准与职业培养的融合和以及企业技师与专职教师的互动,第一种融合方式主要是继续教育职工与学生接受的课程结构一致,仅仅学习的年限存在差异[8];第二种融合方式主要是校企合作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基于内涵层面加以有效衔接;第三种互动方式主要是企业内的技师以及专业教师工作量列入在绩效考核体系中。

四、结束语

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工作中,要重点关注人才发展的效率,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设之下,高职院校学生的知识技能与认知水平得以增强,及时学习新颖的知识,适应今后岗位的需求,由此顺应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人才培养的需求,强化校企合作背景下混合所有制的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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