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背景下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模式研究*
2020-11-22林继强
林继强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背景下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模式研究*
林继强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部,江苏 苏州 215008)
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是解决群众体育需求与公共体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重要举措。文章以当前苏州市实行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政策后公共体育资源供给所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借鉴国内部分城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成功经验,提出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新思路:完善制度、拓宽范围、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多种开放模式。研究目的在于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利用率,提高场地服务水平,为学校体育场地走社会化模式提供选择依据。
学校体育场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苏州市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公共体育资源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1]。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显示:教育系统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了10.56亿平方米,面积占比高达53.01%[2]。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资源相对丰富,能够为周边群众解决健身资源以及技术服务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教育系统体育场地资源,如何寻求一种全新的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模式,适时合理地开发教育系统体育场地,挖掘其满足不同经济水平的人群健身需要的潜在功能显得尤为重要[3]。本文以苏州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现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逻辑分析法进行研究分析,为其它地区提供有益参考。
1 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背景分析
1.1 国家政策保障
学校体育场地作为国有资产在满足学校教学的同时,有义务服务于社会,开展全民健民活动,从而实现社会公益的目的。同时,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也是政府优化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举措。早在2002年7月,国务院就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指出:“公共体育设施要向社会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也要努力实现社会共享。”[4]2009年8月国务院通过的《全民健身条例》中第二十八条也提到了“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5]为了更好地解决体育场地设施的对外开放问题,2017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从开放范围、开放办法、保障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对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做出了明确的指导。
1.2 地方政策保障
苏州市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区域,区域经济发达,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强。早在2002年,苏州市就响应国家号召发布了《苏州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市民开放”。在2003年江苏省发布的《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以及2007年发布过的《苏州市中小学体育场馆假期对学生开放的意见》中对场地的开放都做了相应的要求。
1.3 苏州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存在的问题分析
1.3.1 管理问题
学校体育场地的首要功能是满足全体在校学生的体育需求,其次是服务于社会。对于体育场地对外开放问题,一直以来各学校都是持观望态度。其首要原因就是体育场地完全放开无形中会增加学校管理成本,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相应进行投入,才能保证正常开放,而投入越多,相应的管理成本增大,学校的压力就越大。近年来,苏州市政府对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一直以来都持支持态度,因此,各级各类学校在执行上也采取了一定的策略,以保证完成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任务。
1.3.2 经费问题
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以后,场地的运营成本也会随着进场人数数量逐渐扩大,维护成本也不断提高。开放以后,场地运营资金没有专项渠道供给,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各个学校主要采用有偿与免费相结合的方式对外开放,通过收取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来维持场地运营成本。事实上这些收入远远不能解决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的薪资等支出。经费问题也成为了阻碍学校持续对外开放运动场地的重要因素。
1.3.3 安全问题
对于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影响最大的当属安全因素。外来人员大量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势必引起各种各样的问题。让管理者最为头疼的是,外来人员进入场地锻炼发生意外事故,责任主体不够明确,这让学校对开放运动场地避之惟恐不及。
2 解决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问题的创新之道
2.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能,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直接购买而实现政府财政效力最大化的行为[6]。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购买养老、健康、体育、文化、社区等服务,扩大市场需求”,将“体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7]。公共体育服务的范畴主要包括各级别体育赛事、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服务信息、全民健身活动、体质监测等。[8]因此,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部门为更好地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最大化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种行为。
2.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背景下苏州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基本思路
2.2.1完善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服务制度
学校体育场地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需要有相应的政策保障。政府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管理者要尽快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制度,将激励、竞争、监管、绩效等机制引入公共体育产品领域,并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标准、程序以及资金的使用,服务提供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使之制度化,才能使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服务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做为产品应该受到监督与考核评价,政府要致力于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监管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尤其是对于一些无法量化的软服务以及学校、群众比较关注的安全责任问题,更应该细化具体的考核办法与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完善的制度使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2.2拓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
当前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尚处在探索阶段,各地区主要以《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内容作为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的依据。虽然近几年各个地区广泛开展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但公共体育服务支出所占财政支出比例依然较少,服务项目也过于集中在赛事服务上。以苏州市2016年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为例(见表一),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多集中在赛事服务类别,而场地开放类别仅有2项。2018年苏州市政府采购体育服务类别增加至74项,体育赛事服务占了64项,其它类别仅10项。[9]通过访谈调查发现苏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主要以合同外包为主,而其它公共体育供给方式较少采用。公众对于技能培训、场地开放等方面也有较高需求,政府只有拓宽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范围才能更好地缓解公共体育服务的供求矛盾。
表1 苏州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2016 年)
项目类别数量(个)金额(万元)采购单位 赛事活动类37369各类体育协会 组织平台类224信息技术公司 培训保障类441青年救援、登山协会 信息宣传类220苏州电视台三套 健美综合类264.32市民健身中心
2.2.3 推行信息化体育平台管理服务
加快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能够有效地推动学校体育场地数据资源的快速、准确传递,也能够促进政府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管理模式的创新,创建学校体育与群众体育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通过信息化平台对体育场地进行集中的一体化管理,将区域内学校的体育场地开放信息、体育培训、健康咨询等相关内容向公众开放。对入场锻炼群众进行实名管理,解决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管理与安全问题。
通过信息化平台了解群众对场地需求,对各类培训、健康咨询的诉求,来缓解政府供给与群众体育需求的矛盾。推动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服务的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保证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
2.2.4实现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服务多种模式并存
许多城市开展政府购买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服务已经很多年,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如上海杨浦区政府推行的项目委托+补贴模式,浙江慈溪市政府实施的“慈溪”模式,这些地区在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政府与学校作为主要涉及部门需要密切配合,也需要通过第三方架起桥梁,保持政府、学校、第三方的动态互给的一个模式才能有更好的效果。对于城市内不同设施条件、不同类型的学校,实施不同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有利于更好地执行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政策。
根据苏州市各区交通条件,可以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模式分为:单一模式、合作模式、委托模式三种形式。
对于古城区内交通不便利学校建议实施单一模式开放,由政府对开放学校补贴维护场地设施,学校参与对入场锻炼人群进行登记、管理。学校对于入场锻炼人群以硬件输出为主,兼顾承接区域内文体活动。
对于交通便利,体育场地设施条件较好的学校实施合作模式管理,由政府牵头组织公益性各类体育协会、俱乐部与学校进行合作。学校对于公共服务以硬件输出为主,兼顾体育培训与健康咨询等活动,为群众更多选择可能。
对于区域内高校建议实施市场化操作,通过政府委托和补贴的方式与营利性企业、俱乐部或其它社会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政府对于营利性企业给予一定程度减税政策,企业与学校合作对场地设施以及培训、健康咨询等相关项目联合推进,充分利用高校特有的场地资源和技术优势协助政府更广泛的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3 结语
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制度,拓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范围、实施信息化管理,不同类型学校实行不同开放模式,多方面立体化解决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管理、经费、安全问题,能有效解决学校体育场地使用率低的难题,也是加快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的动力。本文虽然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提出了改革思路,但对于具体实施细则与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从而更好地解决全民健身的场地要素。
[1]李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系统非平衡演进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4.
[2]国家体育总局.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公告[EB/OL]. http://www.sport.gov. n3895927/ n411307/7153937.html.2014-12-26.
[3]林继强.苏州市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J].体育科技,2019(1):101-102.
[4]国家体育总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BE/OL].http://www.sport.gov.cn/n16/n1092/n16849/127397.html,2002-7-22.
[5]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EB/OL]. http://www.gov.cn/zwgk/2009-09/06/content_1410533.htm,2009-08-30.
[6]李慷.关于上海市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J].中国民政,2001(6):23-25.
[7]由文华,候军毅,何胜.学校体育场馆服务模式的创新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7,34(1):55-59.
[8]刘姗萍.辽宁省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问题与对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9.
[9]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的通知[EB/OL].http://www. szsports.gov.cn/News/NewsInfo/72769.
Study on the Opening Mode of School Sports Venu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overnment Purchasing Public Sports Services
LIN Jiqiang
(Suzhou Polytechnic Institute of Agriculture, Suzhou 215008, Jiangsu, China)
2015年苏州市体育局课题TY2015-107。
林继强(1980—),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