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卡孕栓和缩宫素联合治疗产后出血的效果
2020-11-20王佳
王 佳
辽宁省兴城市妇女儿童医院妇产科,辽宁兴城 125100
临床中将产妇分娩后24 h 内自然分娩阴道出血量≥500 ml,剖宫产产后出血≥1000 ml 称为产后出血,80%的出血是发生在产后2 h 内[1]。在我国,产后出血一直是分娩期的严重并发症,居孕产妇死亡原因的首位,特别是在医疗条件较差、较落后的地区,发病率可占分娩总数的2%~3%[2]。在国外如一些非洲地区,产后出血的死亡率更高。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软产道裂伤、凝血功能障碍均是产后出血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子宫收缩乏力,占70%以上[3]。胎儿娩出后,子宫肌纤维收缩对肌束间的血管有压迫作用,若子宫收缩乏力,则血管失去压迫而发生产后出血。产后出血的治疗方法包括迅速止血、纠正休克、防治感染、补充血容量,对于宫缩乏力引起的出血,加强宫缩是最有效的止血方法,如按摩子宫、使用宫缩剂等[4]。如何选择更合适的止血方案,在提高治疗效果的同时,保证产妇的安全非常重要。有研究表明,在对产后出血患者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卡孕栓以及缩宫素联合治疗,可有效控制产妇出血,安全性好[5]。本研究旨在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卡孕栓、缩宫素联合应用治疗产后出血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5月~2019年4月我院收治的56例产后出血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28 例)和对照组(28 例)。观察组中,年龄22~38 岁,平均(28.63±4.29)岁;自然分娩15 例,剖宫产13 例;初产妇19 例,经产妇9 例;孕龄37~41 周,平均(38.54±1.03)周。对照组中,年龄23~39 岁,平均(28.74±4.31)岁;自然分娩16 例,剖宫产12 例;初产妇18 例,经产妇10 例;孕龄38~42 周、平均(38.62±1.12)周。两组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均符合产后出血的相关诊断标准。排除标准:合并糖尿病;合并严重心、肝、肾等功能障碍者;伴有严重精神障碍者;对本研究所用药物具有用药禁忌证者。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缩宫素和卡孕栓治疗,于胎儿娩出后舌下含服1.0 mg 卡孕栓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90422),静脉滴注20 U 缩宫素(马鞍山丰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81216-1)。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加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Pharmacia&Upjohn Compamy,生产批号:S91671),对患者深部肌内注射250 μg,若15 min 无效果,可继续注射,追加次数不能超过8 次,追加量需≤2 mg;两组均持续治疗7 d。
1.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记录两组治疗前的出血量及经治疗产后2、24 h出血量和产后24 h 血红蛋白下降值,比较两组的治疗效果及治疗前后的心率(HR)、舒张压(DBP)和收缩压(SBP),观察两组的不良反应,具体如下。
1.3.1 产后出血量 采用称重法、容积法和面积法结合使用,面积法为术后使用纱布量被血浸润的纱布面积,单层每10 cm2被血浸润的面积为1 ml;容积法是将羊水吸空,用吸引器收集出血,进行测量;称量法是使用接血产垫,比较使用前后的质量差[7]。
1.3.2 血红蛋白 抽取静脉血进行血常规检测。
1.3.3 疗效评价标准 显效: 给药15 min 内子宫收缩明显,阴道流血量显著减少;有效:给药15~30 min,子宫收缩良好,出血量较给药前有所减少;无效:子宫收缩无明显改善,出血量未减少,多次给药后子宫收缩仍无明显变化。总有效率=(有效+显效)例数/总例数×100%[6]。
1.3.4 不良反应 包括胃肠道反应、面部潮红、尿潴留。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 检验,不符合正态分布者转换为正态分布后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的比较
观察组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
表1 两组治疗效果的比较[n(%)]
2.2 两组产后不同时间出血情况的比较
两组治疗前的出血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观察组产后2、24 h 的出血量及产后24 h血红蛋白下降量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2)。
表2 两组产后不同时间出血情况的比较(±s)
表2 两组产后不同时间出血情况的比较(±s)
组别 例数 治疗前出血量(ml)产后2 h出血量(ml)产后24 h出血量(ml)产后24 h 血红蛋白下降量(g/L)观察组对照组t 值P 值28 28 542.27±31.47 543.57±31.58 0.154>0.05 183.62±19.57 245.54±24.38 10.480<0.05 87.65±13.26 147.91±16.58 15.019<0.05 10.93±2.71 16.39±3.42 6.621<0.05
2.3 两组治疗前后HR、DBP、SBP 水平的比较
两组治疗前的HR、DBP、SBP 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后的HR、DBP、SBP水平均高于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的HR、DBP、SBP 水平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HR、DBP、SBP 水平的比较(±s)
表3 两组治疗前后HR、DBP、SBP 水平的比较(±s)
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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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比较
两组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4)。
表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n(%)]
3 讨论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妇产科收治的孕产妇越来越多,产妇的增多导致发生产后出血的概率也不断增加。产后出血是一种常见的分娩期并发症,严重威胁产妇的生命安全[8]。通常情况下,孕妇妊娠期凝血机制可促进其子宫收缩,迂曲血管,使血流阻滞后形成血栓,血小板释放血管活性物质更加促进血管收缩,增强血小板的凝聚力,刺激机体释放凝血因子,从而达到凝血效果,这种凝血机制是为了避免产后出血[9]。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如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等均可导致产后出血。造成产后出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宫缩乏力[10]。
临床上治疗产后出血主要采用缩宫素、卡孕栓以及前列素氨丁三醇[11]。卡孕栓属于天然前列腺素F2α的衍生物,可兴奋子宫平滑肌,增强子宫收缩幅度和收缩频率,增加其收缩能力,避免术后因子宫收缩乏力造成的出血,临床上常将其与其他缩宫药物联合使用预防产后出血,还可促进胃肠道功能蠕动,使产妇尽早排气,减轻胃肠道不良反应,有助于恢复胃肠道功能[12]。
缩宫素是一种临床常用的宫缩剂,吸收快、效果好,不足之处为半衰期较短,药效的维持时间不长。缩宫素对子宫体、宫颈收缩作用的程度不同,部分患者还会对缩宫素产生不耐受或者变态反应,虽然其与卡孕栓联合使用的效果显著,但是依然难以取得更满意的效果[13]。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是一种含有天然前列腺素F2α 的15S-甲基衍生物,属于氨丁三醇盐溶液,是人工合成的前列腺素[14]。其适用于肌内注射,用药后可迅速提高子宫肌细胞质钙离子浓度,强化子宫平滑肌收缩力度,增加了子宫的收缩频率,有很好的止血效果,且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生物活性利用度高,具有起效快、半衰期长、引起全子宫协调有力收缩的特点,使用少剂量就可取得理想的宫缩效果,常被用于常规处理无效的子宫收缩乏力引起的产后出血。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可满意地控制出血,特别可终止致命性的出血,避免对患者进行手术治疗[15]。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产后2、24 h 的出血量及24 h 血红蛋白下降值也少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治疗后的HR、DBP、SBP 等指标变化水平优于对照组,提示三种药物联用的止血效果好,能有效减少产后出血量,有效地纠正血压、HR 等生命体征,减少产妇的应激反应。两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并不会增加产妇的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好。
综上所述,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卡孕栓联合缩宫素应用于产后出血患者的治疗中可明显减少患者的出血量,且并不增加不良反应,疗效显著,安全性好,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