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对国家粮食安全的影响
2020-11-19彭玉梅
彭玉梅
(柘城县农业高新技术研究所,河南 柘城 476700)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高度关注我国粮食安全的背景下,首次提及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中提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导地位,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从国家政策中可以看出,家庭农场在农业中由基础性地位上升到主导地位,是农民今后经营的主要生产模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说“适度规模经营而不是企业主导的生产模式应该是未来的发展之路。只要让农民意识到种的是自己的地,打的是自己的粮,不用人家监督,他都会倾尽全力去做”[1]。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我国粮食总产量、进口量、库存量却出现了“三量齐增”的怪现象,玉米等粮食品种积压严重,库存压力凸显,从而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威胁。
1 家庭农场
1.1 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根据众多文献和资料定义家庭农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农业部2013年3月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我国家庭农场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由表1,表2可以看出,我国家庭农场主要以种养业为主,经营规模多集中在50亩以下,相对普通农户经营面积较大。
表1 家庭农场从事行业分类及所占比例
表2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及所占比例
庭农场在我国经济发达,劳动力转移迅速,土地流转快的江浙一带的发展比较迅速,这些地区对于家庭农场的认定注册、政策补贴政府扶持以及规模标准的确定也相当完善。而在中西部经济水平不够高,土地流转相对慢,农村人口较多的地区家庭农场的推进工作困难较大,但这些地区也不乏湖北武汉、安徽郎溪、吉林延边这些国家多年试点推行成功的范例。我国家庭农场处于起步阶段,政府要根据全国各地区实际情况,逐步引导农户经营向家庭农场、专业合做社、龙头企业发展,确定家庭农场的主导地位。
1.2 家庭农场的特点
根据我国农村现有的几种集中经营模式,将家庭农场和农户以及农业企业的对比(表3)可以看出家庭农场有以下5个特点: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来源;以适度规模为经营标准;以企业化管理为经营方式;以市场化为导向,追求利润最大润。
表3 家庭农场与农户及农业企业的对比
“包产到户”即以小农户经营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多年来使农民增产增收。但由于中国人多地少,“包产到户”造成了地块分散,经营面积过小,不利于机械化生产的问题,“四化”同步的推进,使小农户经营的弊端凸显。与此同时,农村企业随着改革开放、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也在农村开花落地。但由于企业理性经纪人,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虽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但其土地利用“非农化”“非粮化”严重,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而家庭农场兼顾了小农户和农业企业的优点,不但能够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机械的使用,解决地块多而散不便于耕作的问题,而且家庭农场是注册了的法人组织,对农场品进行外销,注重品牌建设,盈利为目的。在土地利用上,家庭农场主虽然比普通农户具有管理头脑和技能,但任然有保留了部分农民的优良传统,他们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相比于农业企业,在经营方式上更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 家庭农场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
2.1 家庭农场对我国粮食数量安全影响
家庭农场要求以农业收入为主,可以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基础适当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因其劳动力主要是家庭成员,具有天然的“亲农”特质,这使其不会像农业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进行“非粮化”、“非农化”的花卉、生态园、观光旅游地的生产建设,从而可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单产。加以适度规模经营和企业化管理的特点,当遇到自然灾害时,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变化而改变其经营方针和经营内容,减少受灾面积,进而避免灾年因经营规模过大而造成的不好抢收管理、粮食减产等问题。同时由于土地面积的适度集中和家庭农场管理能力的提高,水利灌排设施也会随之完善,保证有效灌溉面积不减,进一步确保我国粮食数量安全。
2.2 家庭农场对我国粮食质量安全影响
家庭农场以市场为导向,具备企业化的经营管理水平,它是规模化的生产,这样可以减少家庭农场在化肥等农资的购买成本,但也对经营家庭农场的成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家庭农场主除了要有农业经营的基本经验,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要求会种养殖技术、懂现代网络信息化、掌握现代营销手段。长此以往,小农户会注重提高自己的能力,向盈利更多的家庭农场发展,而不擅长农业经营管理的其他劳动力必将会走出农村另谋出路,这样可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粮食生产成本的降低,商品率和竞争力的提高也会使我国粮价有所降低,从而使我国粮食“三两齐增”问题得以缓解。家庭农场克服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或以销售普通大路货为主的弊端,比传统小农更注重品牌建设,更注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较高的质量保障。从某种程度上说,家庭农场可以确保我国粮食质量安全。
2.3 家庭农场对我国粮食流通安全影响
只有粮食处于良好的流通中,才不会引起因积压、无法运输而造成的粮食浪费。家庭农场因以企业化管理和市场为导向的特点比普通小农户对市场信息更加敏感,会通过各种渠道将自己的农产品推向全国各地的市场,品牌打造好的销路也更加广阔,这就对我国的铁路营运里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家庭农场是规模化的生产加工,从而使粮食等农产品的集中程度以及产量都比较高,相比于生产规模低、小、散的传统农户,粮食的运输流通更加及时便捷。
2.4 家庭农场对我国粮食生态安全影响
家庭农场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这就对机械化生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家庭农场必须对质量不高的土地进行平整改良,对之前零散的小地块进行归并以便农耕机具能够进入。还需要适当调整农地结构,种植对化肥农药需求量最小的适宜当地气候、土壤的农作物。同时必须完善水利、道路、林网、沟渠等配套设施进而改善生态环境[7]。家庭农场主考虑到农场的后续良好发展,一般会更加注重土地的复垦、保养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土地污染,注重采取生态种养殖的方式生产出更多绿色健康的粮食作物。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可以环节食品安全问题,还可以良性种植土地,通过影响我国粮食的生态安全,从而对我们将来的粮食安全有所保障。
3 发展家庭农场,确保粮食安全的对策研究
3.1 提高政府行事能力,严管家庭农场的准入退出机制
政府应对经营家庭农场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严格的审核认定,对土地经营规模和流转年限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准入标准,依法签订流转合同。要定期对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进行考察打分,对于经营不善,不合格的家庭农场要求退出。只有严守准入标准,做到“宁缺毋滥”,才能不断提高家庭农产经营效率,确保粮食质量和数量,实现农产品的品牌销售从而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3.2 加大家庭农场补贴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政府应对家庭农场给予更多的补贴和扶持,对于原有的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加大补贴力度。同时,还要不断完善财政、税收、保险等配套优惠政策,提高家庭农场种粮的积极性。政府还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要不断完善农村道路、沟渠、水利设施,以便家庭农场更好的进行规模化生产。政府还可以适当引进农业企业、合作社进行粮食、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将更多的资本涌入农村,加快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提高我国粮食等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解决我国粮食安全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