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翻译理论视角下字幕翻译策略研究—以美剧《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为例
2020-11-18张金
张金
(青岛大学,山东青岛 266071)
翻译分为许多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特点。影视字幕翻译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作为现代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字幕翻译在当今世界中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外引进影视作品数量的迅速增加和翻译工作的大量开展都表明了这一点。随着字幕翻译越来越受到关注,许多欧洲学者开始致力于这一特定领域的研究,丹麦学者戈特利布和Fotio Karamitroglou 都曾写过大量的文章专门讨论字幕翻译,他们主要集中在对字幕的定义及分类等理论方面。而在中国,对影视字幕翻译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除了一些介绍性的评论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外,有关这一领域的系统研究十分匮乏。字幕翻译作为文学翻译的一部分,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得到重视,缺乏相对完善的字幕翻译理论来指导实践,导致字幕翻译质量良莠不齐。
1 影视字幕翻译研究
1.1 字幕的定义及种类
1929 年,第一部有声电影出现在大众视野,当时有两种翻译方法在影视翻译领域占主导地位:字幕和配音。到目前为止,字幕还没有官方的定义。根据世界各国不同学者的说法,总体来说,字幕是一种为了观众而进行的翻译活动,将原作中的对话、对白转换成目标语言,常见于电影或电视节目中。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丹麦学者戈特利布将字幕分为两类:语内字幕和语际字幕。语内字幕主要指与影视作品使用相同语言的字幕,语际字幕则是指将目的语叠印在屏幕下方的文字,这也就是通常所提到的字幕翻译。从内容上看,字幕翻译又分为显性字幕和隐形字幕两种。显性字幕翻译指的是对影视作品中人物的话语、对白等的翻译,而隐形字幕翻译是指对时间、地点等提示性内容的翻译。
1.2 字幕翻译策略研究
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字幕翻译的标准和策略不同于书面翻译。许多翻译家根据理论提出了不同的翻译策略,这些策略有效地指导了影视作品的字幕翻译。李运兴认为,在进行影视字幕翻译时有两点需要注意,即时间和空间。在时间上,字幕要与画面、声音同步;从空间角度看,屏幕上字幕所占的比例不会影响到观众对作品的欣赏。因此,现在的字幕通常由一行或两行、平均长度不超过35 个字符组成,一般置于画面的底部,并居中或左对齐。
此外,由于国家间的文化背景不同,字幕翻译工作者应密切关注源语言与目的语之间的文化差异。如果遇到过于复杂的文化因素,无法用有限的空间来解释,字幕可以借用与源语相似的文化因素,使之适应目的语的表达习惯。杨洋认为,在影视字幕翻译时,一是注重语言的艺术性;二是直译和意译都要以观众为中心,这一点与纽马克的交际翻译理论是一致的。
2 交际翻译理论及其对字幕翻译的指导意义
在文本类型理论的基础上,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彼得·纽马克进一步提出了两种翻译策略: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他将交际翻译定义为“努力使译文对目的语读者所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源语读者所产生的效果相同”。也就是说,与语义翻译相比,交际翻译更重视目标读者的反应,译文也更符合目的语的表达习惯。
后来国内外一些学者也对这两种翻译策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杰里米·芒迪在《翻译学导论: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总结了纽马克提出的这两种翻译策略,他认为交际翻译可用于绝大多数文本,如非文学作品、技术和信息型文本以及通俗小说等。刘金龙指出,在交际翻译中,译者被赋予了更大的自由度,这就导致了译者与读者之间的积极交流。但是在语义翻译中,译者需要在原文作者与译文读者之间进行积极交流。
与书面翻译相比,影视作品的翻译有很大的不同,它既有传统翻译的特点,又有自己的独特的一面,比如口语化、即时性、文化相关性和同步性等特点。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要充分注意这些特点,而不是忽略它们。影视作品在文化交流层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字幕翻译作为其中的纽带必须要得到足够的重视,译者在进行字幕翻译时要依据交际翻译理论,以目的语观众为中心,最大限度上消除文化差异,保证目的语观众能正确理解和欣赏原作。
3 字幕翻译策略
福尔摩斯系列影视作品在国内得到了广泛传播,纵观《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的字幕翻译,其中不乏许多亮点。本章基于交际翻译理论和影视字幕的翻译原则,以归化为主要策略,结合替代法和意译法对译文进行分析。
3.1 替代
由于文化差异,译者在翻译时常会遇到在源语文化中特有的表达,可能会对目的语观众的理解造成一定的困难,比如典故翻译,这就需要译者结合相关背景文化知识,采用目的语观众更熟知的说法进行翻译。比如在第四季第十二集中出现的“Catch-22”一词,字幕将其译为“进退两难”。“Catch-22”原指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创作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后期逐渐成为一种美国式的“黑色幽默”,专指那些自相矛盾、让人两难的规定与做法。
3.2 意译
英语中有许多特定的表达方式,而这些表达方式有时很难在汉语中找到对等的表达,这时就需要译者对源语做出解释,消除文化差异,使观众可以更好地欣赏作品。《基本演绎法》第五季第一集中出现过这样一句话“I’d like to pick up your brain.”,如果按照直译,将“pick up your brain”译为“拿起你的脑袋”,会使观众感到不知所云还有点可怕。其实,“to pick one’s brain”在英语中是一种习惯用语,因为美国人喜欢各抒己见进行辩论,它的意思就成了“向别人了解情况,或是询问专家的意见”,所以在字幕中,译者将该句译为“我很想和你聊聊。”
同样,第五季第三集中出现的“I suggested he tie the knot.”中的“knot”的意思是“(用绳索等打的)结”,因此“tie the knot”的字面意思是“打结”。根据上下文,此处讲述的是为解决保险问题,福尔摩斯向格雷森警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显然,“打结”与“解决保险问题”并不相关。而“tie the knot”还有一层引申义,即“结婚”,因此,在翻译本句时,译者需要采取意译,将其译为“我建议他结婚。”此外,在第四季第二十二集中出现的“All the other people he shot were just window dressing.”,字幕翻译为“他枪击的其他人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其中“window dressing”如果按照直译译为“窗户的衣服”,明显句意不通,这时需要译者对其稍加解释,译为“掩人耳目”。
字幕翻译是文化交流的纽带,能够充分体现翻译的交际功能。因此在字幕翻译时,译者要始终以目的语观众为中心,采取以归化为主的翻译策略,合理使用替代、意译、省略等翻译策略,保证观众能够正确理解与欣赏影视作品。
4 结语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大量国外的影视作品涌入中国并大受好评。尽管影视作品数量和翻译人员在不断增多,但字幕翻译研究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以美剧《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的中文字幕翻译为例,探讨了交际翻译理论在字幕翻译中的应用,希望能对今后电视剧等影视作品的翻译有所帮助。由于字幕翻译主要是一种跨文化的语言转换活动,因此译者必须熟悉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以归化为主要翻译策略。根据交际翻译理论,字幕翻译作为一种特殊的翻译体裁,应充分发挥出翻译活动的交际功能,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下,以最有效的方式提供最准确的信息,消除文化障碍,使目的语观众能够更容易地理解与欣赏原作。
由于种种限制,本文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由于字幕翻译的评价标准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笔者希望今后能有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