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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下如何保障女性权益

2020-11-18刘铭钰高春兰

海外文摘·艺术 2020年23期
关键词:养育权益生育

刘铭钰 高春兰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长春 130012)

0 引言

相关人口数据表明[1],20 世纪80 年代起,由于我国人口增长过快,基数过大,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此后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高生育到到低生育的变化后,我国所面临的问题逐渐转化为人口红利消失、人口老龄化、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等问题。经过众多权威专家的研究得出结论,我国人口政策急需调整,生育政策应该做出改变。

2015 年10 月26 日起,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自此表明,推行了35 年的城镇人口独生子女政策真正宣告终结[2]。2015 年12 月21 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强制避孕节育已成为历史。

本文主要研究如下:

(1)首先对国家发布的有关计划生育以及开放二胎政策进行解读,全面分析政策背景下人口增长的现状和二胎政策与女性权益保护的关系。

(2)然后分析在“开放二胎”的大背景下,女性的家庭、职业等方面会受到哪些影响。在家庭中,女性承担着“母亲”“妻子”“儿媳”等多重角色,二胎政策的施行,势必加重各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导致女性压力增加。在职场中,女性也拥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角色,需要处理与上级、下属、同事之间的多重社交关系,开放二胎政策是否会影响女性在职场中的角色,这一问题也值得深入研究。

(3)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二胎政策的施行,分析在二胎政策下女性面临了哪些新的机会与困境。最后根据分析出的问题来提出相应的建议。

1 二胎政策下女性权益保护的影响因素

1.1 从个人角度分析

自2016 年二胎政策开放以来,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妈妈来说自己拥有了生育权利,与此同时也面临着生与不生的选择权。

对于70 年代的妈妈们来说,选择二胎应该更加谨慎,养育二胎的家庭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和未来稳定的经济来源保障。同时受年龄影响,高龄产子也对女性的生理及心理健康问题产生极大的影响。处在四十加的女性,工作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在事业的稳定期选择生育,这势必会影响妈妈们未来的职业规划。

对于80 年代的妈妈们来讲,经济条件允许,健康状况良好,生二胎没有任何问题。在国企工作的事业女性来说,可以请产假来调节生育与事业之间的冲突,但对于在私企工作的女性来说,怀孕期间要大着肚子上下班,加班晚归,面对这些问题,女性的压力也会大大地增加。

对于90 后的年轻二胎妈妈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和男性一起竞争就业机会。本来女性由于性别原因,就业就会备受歧视,现在放开二胎政策,女性就业就变得更加雪上加霜。用人单位会因为孕期、产假、育儿等对女性入职者要求更加苛刻。

1.2 从家庭角度分析

中国是一个拥有几千年文化传统的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文化仍在深深影响着各个家庭。二胎政策一经实施,家里的很多老人长辈出于传宗接代、日后养老等各种考量,会想要子女生养第二胎[3]。一旦长辈的意见与儿女们相悖,那就势必会激化一系列家庭矛盾,而女性正处在这一矛盾的中心。同时养育二胎的女性可能很难再回归职场,在此情况下,女性的经济需要依附于丈夫,家庭地位也会相对降低。

1.3 从社会角度分析

在当今社会中,女性往往面临比男性更多的“门槛”。社会上仍存在性别歧视,用人单位在应聘女性工作者时会对已经结婚的年轻女性仔细考量,因为一旦结婚就意味着接下来要生育,这样会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二胎政策开放后,原本已经工作稳定的事业女性一旦想要生二胎,这无异于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打破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错过很多升迁的机会,甚至严重者会丢掉饭碗。

2 二胎政策下女性权益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1 二胎政策为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

二胎政策开放后[4],人口红利重现,预计可以有效缓解我国目前劳动力短缺的现状,同时也可以缓解我国人口老龄的严峻趋势,拉动幼儿玩具、母婴用品等相关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消费红利。在新的经济发展机遇下,出现了很多需要女性才能胜任的职业,例如月嫂、保姆等职业。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女性来说,这也意味着增加了就业机会。

2.2 二胎政策下女性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很多养育二胎的父母会有满足长辈传宗接代心愿的想法,这样会加大社会性别比例差异。那些条件较差的家庭,养育两个孩子会极大地增加家庭的负担,孩子的教育需求不能得到保障。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在25-30 岁,一些高龄产妇在选择养育二胎时是以牺牲自己的健康为代价的。于此同时还面临着职业危机,二胎政策开放以前,已婚已育的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在二胎政策开放以后,这种优势就会丧失,因为这类女性很可能在几年之内,两次离开职位。在孩子的生养过程中,妈妈担任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这就意味着妈妈为两个孩子及付出的时间成本会增加,这对事业女性的职业生涯是充满挑战的。

3 二胎政策下对女性权益保护的建议

3.1 个案工作

从女性自身的角度来看,女性拥有生育权,就要仔细考量各种条件再决定生与不生,不要盲目跟风,树立理智的生育观[5]。一些高龄产妇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时刻保持身心舒畅,避免压力过大,定期体检,以免对孩子日后的健康也产生影响。面对工作事业女性需要长远的考量自己的职业生涯,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尽量做出长远的职业规划以及多个备选方案,尽量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同时也可以发挥社会网络支持的作用,主动寻求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帮助,如果长辈年纪过大也可雇佣保姆、月嫂等工作者。

3.2 发挥社区作用建立保障二胎女性权益的社会组织

我国政府已逐渐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社区作为“第二个家”正在被赋予越来越重要的职责。二胎政策下想要生养二胎的家庭往往面临各式各样的矛盾,生与不生的矛盾,产后孩子教养的矛盾,产妇心理负担与健康的矛盾等。社区可以在家庭面临这些矛盾时,提供相应的帮助,邀请专家进行培养良好家庭关系宣讲,与医院联系为社区中的二胎妈妈进行心理建设与辅导[6]。在养育二胎的妇女面临就业或再就业困境时,社区可以在孕期为她们提供就业辅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培养妈妈们的工作能力,让她们找到自己的优势所在,为她们日后的就业打下基础。

3.3 完善国家宏观政策

在我国的各项宏观决策中,应该引入性别概念,在做决策时多从女性的角度考虑问题,最终做出深入保障女性权利的决策。提高女性在领导阶层中的比例,这样可以有效地在各项决策中做到保障女性权益。针对生育二胎的女性,国家需要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补贴,改革并宣传生育险的各项规则。企业用补贴来支付在职人员怀孕期间培训新员工的费用,个人用于解决生育所带来一定的开销,既弥补了企业一定的损失,也帮助个人承担了养育二胎的风险,两全其美。妇联也要发挥作用,参与制定保障养育二胎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督促托儿所、月子中心等服务设施的完善,在社会中积极宣传社会性别的概念,抵制性别歧视,改变传统生育文化对女性的剥削。互联网时代逐渐到来,就业格局逐渐多元化,女性要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改变以前依附于男性的传统思路,国家也要顺应时代潮流,鼓励女性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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