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学策略
2020-11-17耿晓光
耿晓光
摘 要:《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已经在浙江的新高考中考查多年,教师法律知识缺乏,在教学中遇到的困惑也比较多,因此需要探究求索,寻找提高法律知识教学的策略。本文以“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为例,探讨提高这部分内容的教学策略。
关键词:高中政治 法律常识 知识产权
一、以生为“基”
高中生对法律知识并不完全陌生,初中思想品德课中就已经初步接触了一些法律知识,加之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氛围,高中生的法律探索欲还是很高的。例如在本课教学中,高二学生在初中学习过“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等法律常识,对知识产权法有一定的了解,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学习的过程中接触过许多有关法律的内容,在意识和观念上是有一定的基础的。但他们没有系统学习法律理论,尚处于“知表不知理,知情不会析”的阶段,需要专科教学进行系统培训。
高二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导致对生活中的法律案例非常感兴趣,为此会积极融入课堂氛围,探索欲望促使学生积极面对法律常识。他们具备运用网络等大众传媒自学的能力,但是要把知识统筹在一起,避免碎片化和片面化,还需要教师的综合指导。
二、以标为“导”
教学的导向是以教学目标为基础的,高中人教版选修五的法律知识教学是针对高中生的,教师需要抓准教学目标,精准施策、精准教学,切勿以自己的认知为依据,无限放大拓展,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更要逐步培养学生独立理解、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同时也要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的教学中,首先要明确本课的知识目标“了解著作权的含义、类别及保护;知道专利权的取得、专利的种类和保护;懂得商标、注册商标及商标权的保护”。教师在教学中要“点到为止”,只要将以上的知识目标落实解析清楚即可。教师也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和能力,最重要的是实践操作能力,用学到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身边人解决一些法律上的疑惑,获得成就感。也不能忽视思想政治课的“思想觉悟”的培养,通过学习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培育劳动可贵,创新可贵、知识可贵的理念,理解国家以创新为发展的动力的的缘由。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意识,增强法律素养,正确理解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树立权利和义务意识,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三、情境为“线”
1.发挥生活情境的引领作用
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要育人,更要鼓励、激发,引用生活中的真实事例,用真善美浸润学生心灵,引发他们对生活乃至一切美好事物的爱,进而求真向善,去欣赏美、崇尚美、追求美、创造美。贴近生活是法律教学的重要追求,教师应当在课堂教学中国设计典型情境,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漫画、图片结合教师叙述等方式,呈现课堂教学中相关知识的最新故事,把生涩、抽象、逻辑性强的法律知识故事化、趣味化,创设鲜活生动有吸引力的情境,形成围绕课题教学的主题情境,构建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的教学结构。
例如在本课教学的导入环节,笔者引入“徐悲鸿的故事”的事例,内容如下:
民国时期,徐悲鸿任中央大学艺术系主任,当时他的画作已经驰名中外,价格昂贵。徐悲鸿对金钱名声不太重视,从来不会轻易出卖自己的画,这使得市场上他的真迹很少,这更导致他的作品价格不断上涨,有些想从中牟利者就会临摹他的画作。有一人,名叫任仲年,年仅十九岁,练就一手模仿徐悲鸿画作的绝技,以此谋取利益。徐悲鸿一纸诉状将任仲年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但最终法庭宣告任仲年无罪。
这样的材料内容一下就引起了学生的兴趣,从而提高了关注度。当学生融入情境中时,就把这条线索放给学生去探索。
2.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团队探究能力
将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释放内在的能量,体会主角的光环,提升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以学生为中心为主体的课堂。先激发兴趣,通过老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合作分享和争论分辩,分享彼此的真知灼见,厘清模糊和错误认识。在这节课教学中,请学生思考:为什么法庭会判任仲年无罪?你觉得这样的案子在当代法院会怎么判?
(学生短暂议论交流)
教师:原来,在当时那个年代,知识产权的概念在中国基本不存在,法律层面完全没有相关的条文和案例。这样,法院不判任仲年任何罪名也在情理之中。加之,在民间的舆论中,有不少人看中任仲年,认为他小小年纪却有一手临摹的好技能,也是艺术界的一朵奇葩。
通过徐悲鸿败诉的故事,给学生一定的启发,让他们感受到保护作者的权利的必要性,使学生带有使命感和责任感学习本課内容,为接下来的学习和讨论做好铺垫。
3.完成提高学生思辨性的目标
教师设置的问题不能过于浅显,应该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让学生流了汗、动了脑才有收获,维持探索欲望,从中获得成就感和存在感,培养学生学习内生力、提高思维品质。通过模拟角色完成模拟起诉应诉任务,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实践能力。
四、案例为“终”
学生法律知识,最终还是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案例,解决具体的问题。老师上课一定要引入适当的案例,而且应该是血神感兴趣的案例。在本节课的“保护商标权”的教学中引入学生非常感兴趣的案例。
在本节课的“保护著作权”的教学中,引入了王老吉和加多宝“斗争”的案例:
2014年12月3日,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法院判决加多宝方面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用语的广告,在制定媒体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且赔偿王老吉方面300万元。
2017年8月16日,王老吉和加多宝“红罐之争”终审判决:双方共同享有。2018年1月,王老吉诉加多宝侵权案败诉,3亿赔偿等诉求被驳回。
可采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活动,以使问题层层剥开。
模拟法庭:(1)直接分组:通过举手示意的方式,将支持王老吉或加多宝的同学分成甲和乙两组。(2)两组同学分别扮演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团,搜集支持本方观点的证据。(3)进行现场模拟法庭辩论,教师适时点拨。
教师旁敲侧击引出结论:(1)本案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2)关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法律规定请各位同学书本查证。(3)双方律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请说清。
教师:2014年法院判决针对是知识产权纠纷吗?
学生:不是,2014年针对的是加多宝虚假宣传构成的不正当竞争
教师:如果生产非食品的厂家使用王老吉或加多宝字样用作产品名称构成侵权吗?
学生: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也不得销售假冒该注册商标的商品。驰名商标将获得更大范围的法律保护。本案中的商标属于驰名商标,即使在非食品产品上使用也构成侵权。
引用学生感兴趣的经典案例开展情景教学,模拟法庭,进行角色分配,培养学生参与诉讼的实践能力,使学生体会法庭庄重的氛围,法律的权威,从核心素养角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总之,针对目前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教学应以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为总基调,既要设置主线索,又要设置副线索,注重能力培养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渗透,着眼学生今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李开欣《试论高中阶段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4期。
[2] 周承丁《整合教材发挥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法治教育功能》,《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年第5期。
[3] 陈莉丽《基于“四以”教学策略的高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培育路径探究》,《教育科学论坛》2020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