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吕梁市纪委监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综述
2020-11-17
“一套规范化的案件管理模板和文书,有效优化了我们基层案件管理工作中程序繁复的问题”吕梁孝义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靳晓燕感慨地说,“加强规范化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吕梁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特别是7 月以来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进会精神,重点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拥军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聚焦省纪委监委综合调研反馈问题整改,以规范决策程序、请示报告、业务流程、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严格标准,统筹推进“规范化建设年”,共制定各类制度44 项。围绕5方面27 项问题,梳理不规范事项78 项、制定规范化措施111 项,台账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科学高效的规范化运行机制。
全面对标 整体规范
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要工作,是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具体举措,也是破解制约吕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瓶颈的关键一招。经过10 个多月的探索,吕梁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初步形成了“人人照着制度做、事事沿着程序走”的工作格局。
对标对表规则规定,全面检视执纪执法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规范提升,不断夯实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基础。吕梁市纪委监委带头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一项一项对标,一项一项规范,在对标规范中补短板强弱项;各县市区主动对标对表市纪委监委,努力看齐补差,确保相关工作与市纪委监委同向发力、同步规范。
孝义市纪委监委在今年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中,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队,分赴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应科室沟通对接,学习运用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的案件管理规范化模板和文书。对标对表,全面对接,开展常态沟通,不仅可以及时了解上级工作要求,而且可以对各类制度、程序规定等进行深入学习。孝义纪委监委还结合工作的实际,同步健全完善了一些相应制度、业务文书格式和工作流程。
坚持把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在手上。吕梁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县市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督导指导,层层压实责任,13 个县市区共梳理出问题273 项,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形成329 项规范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科学严密的制度是规范化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为防止制度变成“稻草人”“纸老虎”,吕梁市纪委监委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已出台制度规定的落实,从日常管理监督和业务工作运行抓起,从具体事情和具体细节严起,同时坚持动态跟进、完善提升。在实践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现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及时纠偏完善,以推动各项工作更加科学精准。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自2017 年派驻市农业农村局后,先后制定了文件管理、档案管理、考勤管理、学习培训、保密制度、约谈制度等12 项内控制度。今年,对照规范化建设年要求,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新增1 项《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引领,哪方面制度存在漏洞、需要加强,就重点研究哪方面的制度”,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告诉记者。
以上率下、以点带面,领导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凡涉及人事、案件、资金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事前与班子成员交流沟通、听取意见、统一思想;经书记专题会充分酝酿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常委会通过后,严格遵照执行。吕梁市纪委监委还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根本准则,制定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分别核定报告事项;严格执行周报、月报、季报、随机报制度,重点案件专题报告制度,重要事项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切实把请示报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现在,吕梁市的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手里都有一本“口袋书”,可以随时随地随学随用,方便又实用。坚持把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机制层面,形成一批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于是,把“安全风险防范100 法”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业务指导办法”制成“口袋书”受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欢迎。
聚焦重点 规范流程
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吕梁市纪委监委聚焦“八个重点环节”,全面规范运行流程,全程实行严格管控。
信访举报环节。严格执行径送件处置有关规定,制定“信访大厅接访工作办法”,出台10条措施,完善信访接待流程。
线索处置环节。制定“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优化处置流程。规范监督检查专题会,明确了室务会、分管常委委员主持的监督检查会、书记专题会的职责权限和要求,构建了环环相扣的问题线索处置链条。
谈话函询环节。科学把握谈话函询的时机、节奏、频次和方式方法,避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几次对同一干部谈话函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初核比例由年初的65%下降到32%,谈话函询比例由年初的31%上升67%,扭转了谈话函询比例低的局面,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监督检查环节。突出加强政治监督,研究制定《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等文件,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7批次,发现问题199 个。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基层监督调研,着重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派驻监督,出台“三为主一报告”工作办法,实行由分管委领导负责主持召集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提升派驻监督水平。1-11 月全市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767 个、立案537 件、处分461 人,分别增长42.6%、73.8%和74%。统筹“四项监督”,出台《关于推进“四项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协调推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力。
审查调查环节。全面规范立案、留置、“走读式”谈话等执纪执法文书;出台“强化不敢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工作方案”“班子成员领办重点案件”“督办约谈制度”等15 项制度规定,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大幅提升。1-11 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36 件,处分2798 人,分别增长15.8%、14.9%,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41 人,增长64%,留置47 人,移送45 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49 人,是过去两年查处总数的1.47 倍。
安全监管环节。出台“留置场所安全工作预案”“看护人员违规违纪问责办法”。扩建留置区和办案点,留置目标房由原来的8 个增加到现在的35 个,办案点由原来只能保障30 名办案人员提升到现在的120 人,大力提升了服务保障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案件审理环节。针对审理工作突出问题,调整审理室负责人,充实审理力量。把市直纪工委审理职能划归审理室,开展全市审理工作“大比武、大练兵”活动,理顺工作关系、提升审理效率。在某专项工作中,用半个月时间就完成了97 起案件的审理任务(其中查否18 件),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出台《申诉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处分决定执行规程》等8 项制度,确保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以案促改环节。坚持抓好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一整改,逐步固化“一案五书”(忏悔录、反思录、案件剖析报告、办案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建议书);以市委名义印发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制作《警钟》警示教育片,印发案件通报187 次;全市召开反思剖析会和组织生活会1205 次,整改查摆问题率达67.4%;把文水县作为“深化以案促改年”的试点,全市有40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建强队伍 强化保障
“通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我们感觉职责更加明晰了,内部管理也更加规范了,履职能力提升的同时,也释放出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活力。”吕梁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队伍有能力,监督执纪才更有底气。”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吕梁市纪委监委落实“五用五不用”要求,树立“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活的人吃亏,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的鲜明导向。把“两上两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干部选用“一上”书记专题会议研究、“一下”征求常委委员意见,“二上”书记专题会议动议、“二下”干部推荐考察程序。今年以来共提拔交流调整98 人,市本级调整内设机构正职11 名,一批80 后甚至85 后年轻干部进入重要岗位,凝聚了干部队伍精气神,激发了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把能力素质提升作为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举措。1-10 月,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各类培训19 批次2834 人次,市纪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公综合业务、信访举报专题培训3 批次1652 人次。同时出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纪委中心组学习17 次,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出台“党组织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等制度,激发基层活力,推动支部工作高效化。
实施科学精准考核,出台“1+3”考核办法(市纪委监委考核办法和委机关、派驻机构、县级纪委监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实行“一月一检视、半年一考核、全年总考评”工作机制,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拧紧“总发条”、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典型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围绕“八个有无”,人人签订纪律承诺书,严明六项纪律;制定“干部行为规范正负面清单”,开展常态化约谈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灯下黑”。今年全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4 件,谈话函询36 人、组织处理14 人、党纪处分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