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 把握主线努力推进怒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样板
2020-11-17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处农忠茂
□ 文/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监督检查处 农忠茂
当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在举全州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高位推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出台实施了《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决定》等措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推进、双达标”,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怒江自治州州情、融合地域文化特点、富有新时代特征的创建路子,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牢记嘱托、把握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引领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怒江州脱贫攻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对独龙江公路隧道贯通、独龙族群众整族脱贫分别回信,并于2015 年1 月考察云南时接见了怒江州各族干部群众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怒江各族人民的深情厚爱和激情勉励,透射了党中央对边疆儿女的灼灼真情,极大鼓舞了全国各族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幸福是靠奋斗出来”的发展愿景。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怒江州一是坚持运用切实有效的宣传载体,宣讲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回信精神,激励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努力践行“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战略和大局上谋划推进民族工作,推进创建工作融入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完善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联动创建的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机构、人员、资金、督查等保障工作措施,推动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高效运转。三是坚持以创建为载体,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中央及省相关文件精神,把握创建工作规律和特征,充分吸纳其他州市创建工作经验,盘点自治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突出优势、补齐短板,推进创建工作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使各族群众在创建实践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四是坚持以创建为平台,督促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落实,研究落实交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方案落地,释放民族政策旺盛活力,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让各族人民更加公平地享受发展红利。
二、立足州情、决战脱贫,以整州整乡整村整族脱贫牵引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怒江州下辖4 个县市,总人口55.3 万人,有22 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比93.9%,全州国土面积1.47 万平方公里,自然条件恶劣,被形容为“看天一道缝、看地一道沟、出门要跨江、种地如攀岩”。怒江多民族共居、多宗教并存的民情和直过、沿边、涉藏、深度贫困的州情,决定了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是推进民族团结事业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一是坚持以推进整州整乡整族脱贫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决定》确定的8 个示范创建目标任务,以坚若磐石的决心,推动创建工作与脱贫工作“双融合、双推进、双促进”,使创建过程见证“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承诺落实。二是坚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创文”“创卫”“创平安”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建联创优势,探索各类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工作方法路径等措施相互支撑,使创建力量更加聚集,创建优势更加凸显,创建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坚持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树立全州“一盘棋”理念,探索创建与脱贫兼容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方法,组织动员挂钩怒江脱贫任务的央企、省州县乡各部门、工作队员和社会热心人士等投身创建,激发各行业创建潜力和各族群众内生动力,使脱贫攻坚过程成为带动产业发展、不断改善民生、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团结进步、感恩新时代的有效举措。四是坚持不断总结推广怒江州实施整州整乡整村整族脱贫的工作经验,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提炼做法、发扬成绩、回顾不足,推广脱贫与创建深度融合的成功案例,以点带面。
三、呵护生态、绿色发展,以保护利用生态资源带动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怒江森林和植被覆盖率高达75%,独龙江区域更是高达93%,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了怒江大峡谷的壮美和神奇。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一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贯穿民族地区生态发展、为子孙造福的思路,落实退耕还林工程,让各族群众在享受补贴资金和林下种养殖的实惠中自觉自愿参与生态建设,成为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的实施主体,推动创建工作与促进生态建设、科学发展、群众增收相协调统一。二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托“挂钩单位帮扶+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推广独龙江乡巴坡村233 户906 人共种植草果14114 亩等成功案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林下经济、中药材,对接产品销售渠道,扩宽群众增收致富路子,让群众在绿色发展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坚持主动融入最美丽风景区建设的理念,围绕怒江建设最美丽公路、打造“峡谷怒江 养心天堂”旅游品牌布局,融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理念和信念追求,让创建的成效在旅游发展中无限延伸。四是坚持生态文明、现代文明的发展理念,推广现代科技文明的价值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升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和自我约束能力,推行绿色生活、绿色生产、绿色就业,使创建的新时代文明气息成为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的新常态。
四、聚焦特色、弘扬文化,以提升各族群众文化自信提振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怒江世代居住着傈僳、怒、独龙、普米等民族,历史和自然形成的大山阻隔、水系奔流、交通不便的环境,也让怒江州保留了许多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一是坚持把弘扬传承保护怒江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融合,注重研究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创新、传统与现代关系,落实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政策措施,使培育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民族文化自信贯穿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全过程。二是坚持传统方式与“互联网+民族团结”相并重、相融合、相兼容的宣传模式,注重嵌入式、融合式、互动式、整合式宣传,把握新时代宣传话语体系和创建语言特征,培养创建工作讲解员队伍,运用民族团结宣传月、自治州成立纪念日、纪念活动、民族节庆等有利时机,利用“两微一端”和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标语及展板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拓展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三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办发〔2018〕65 号、云办发〔2019〕31 号文件精神,围绕《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等“十进”要求,注重创建效果,提升创建魅力,营造各民族共建共享美好精神家园的浓厚氛围。四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围绕融情于景、功能齐备、美丽幸福、宜居宜业、保留民族特色民居样式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计划,融入现代科技理念和民族文化元素,选点布局建强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村镇注入新活力。
五、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倡导学习先进模范典型鼓劲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榜样是无声的示范,是激励人心向上的不竭动力。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一是坚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梳理怒江片马抗英胜利纪念馆和民族工作队、驻军、武警部队援建帮扶驻守怒江的感人故事,把与怒江各族儿女一起戍守边疆、奋战边疆、共建家园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示,不断激励各族儿女胸怀家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感。二是坚持充分发挥高德荣、邓前堆等先进模范典型的示范作用,采取座谈交流、报告会、现身说法、讲故事等方式,以符合新时代特征、接地气、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讲先进模范典型事迹,不断彰显运用身边先进模范典型鼓舞各族群众的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三是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思路,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要求,以基层为重点,将培育创建典型向示范小区、示范班组、示范楼道、示范家庭等领域延伸覆盖,努力实现辖区或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的县市达到40%,州市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创建覆盖率不低于90%,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社会组织、楼道、家庭积极参与创建的要求。四是坚持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比表彰要求,规范评比标准程序,确保示范创建质量,着力培树一批在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脱贫攻坚、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扫黑除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创建多民族团结进步家庭等方面有影响力、证明力、说服力的示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