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事业的跨越发展
2020-11-17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王锋
□ 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王锋
2015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云南的一项政治任务,也赋予了云南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作出探索和实践的历史使命。时隔5 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为云南各项事业的发展加油鼓劲,云南民族事业再次踏上新的起点。值此历史时刻,回顾云南省民族事业跨越发展的历史成就,总结发展经验,对于更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一、政治建设发展跨越:党领导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有25 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16 个民族跨境而居,是我国世居民族、跨境民族最多的省份。各民族的团结进步、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是云南各项事业建设的核心追求和政治保证。
新中国成立以前,云南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端落后。历代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推行大民族主义,刻意制造民族分裂和民族歧视,“以夷制夷”,使各民族间长期处于隔阂和纷争状态。另一方面,云南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发展极不均衡,也为民族歧视提供了思想来源。因此,旧中国云南省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十分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各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1950 年12 月27 日至1951年元旦,中共普洱地委召开具有历史意义的“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会议”,共商加强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团结、消除民族隔阂、建设边疆的大计。1951 年元旦,在普洱召开千人大会和剽牛仪式,立下了民族团结誓词碑,碑文铭刻:“我们二十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标志着一种崭新的民族平等团结关系的开始,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前途的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创的民族团结事业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平等、团结、自由、幸福的民族大家庭成了各族人民的自觉追求。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云南历届省委、省政府认真宣传、忠实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础,为消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民族隔阂,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典范。
2011 年9 月,习近平同志作出“为把云南建设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的重要批示。2015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再次明确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肯定和期望,使全省4700 万各族人民深受鼓舞。开展示范区建设以来,云南省各族干部群众坚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社会发展跨越:“直过民族”的跨越发展奇迹
新中国成立之初,云南社会发展千差万别,甚至跨越多个社会形态。云南省创造性地提出了“直接过渡”的建议,也就是对生活在我国境内,在新中国成立前仍处于原始社会或奴隶社会的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后可以通过特殊的政策安排,使他们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直过民族”包括景颇族、傈僳族、独龙族、怒族等共约66 万人。“民族直过区”范围包括德宏、怒江、西双版纳、红河等。在这些地方,以团结、生产、进步为中心,不划阶级、不搞土地改革,结合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经济和文化: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将原始协作关系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营,将原始平均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派驻民族工作组进村入户、无偿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加强对籽种、肥料、农具、口粮、水利等的投入,帮助群众学习技术。在经济发展上,专设经费,减免税收,加强贸易,组织信贷合作。在政治制度上,通过各级行政系统对民族聚居区进行领导,在民族杂居区建立生产文化站,吸收各方面人士担任站务委员,并大力培养边疆少数民族干部。在教育方面,特设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补助费,制定“直过区”扫盲规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试办工读学校等。这些特殊政策的实施,使“直过民族”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实现了生产关系的跨越,社会发展得到了极大提升,从根本上消除了历史遗留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的社会基础。
“直接过渡”的成功实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边疆改革实际相结合的成功范例,创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奇迹;政策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肯定,并向全国同类地区推广,甚至在周边国家也产生了示范作用。
三、经济发展跨越:少数民族整族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十分关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5 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亲切会见独龙族干部群众代表时指出,“独龙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沧桑巨变,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前面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继续发挥我国制度的优越性,继续把工作做好、事情办好。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经过艰苦的努力,2019 年4 月,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云南省宣布,独龙、德昂、基诺3 个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率先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独龙族聚居地独龙江乡一跃跨千年,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2018 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6122 元,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611 户2297 人已全部脱贫。今天的独龙江乡,村村通硬化路、通4G 网络,家家有新居,户户有新业,人人有社会保障,男女老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正与全国各民族一起努力奋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2015 年以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有613.8万人摆脱贫困,贫困发生率从2014 年的15.5%下降到1.32%,8502 个贫困村已经出列8073 个,88 个贫困县中48 个已脱贫摘帽、33 个正在申请摘帽。全省95%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95%的贫困村出列,90%以上的贫困县脱贫摘帽。11 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发生率降至2.41%,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2018年实现了整族脱贫,佤族、普米族、阿昌族、拉祜族、布朗族、景颇族6 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2019年实现整族脱贫。
四、文化发展跨越:多样性文化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云南是我国的语言文字大省,全省22 个少数民族使用26 种语言,14 个民族使用22 种文字。近年来,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取得巨大成就。云南民族大学举办有12 个民族、13 个语种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战线培养了一支专业人才队伍;全省有14 个民族的18 个文种开展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从事民族语文编译工作的专业人员有2500 人。云南民族出版社和德宏民族出版社共出版以民文为主的各类图书8000 余种。全省有12 个民族的19 种民族文字报纸出版发行,45 个广播电台(站)用10 个民族的15种语言广播,9 个电视台(站)用傣语、景颇语、载瓦语、哈尼语等5 个民族6 个语种制作、播放民族语电视节目。有电影译制机构9 个,迄今已完成16 个民族18 种语言的电影译制片350 部。1997 年起,先后翻译、审定了14 个民族18 个文种的学前、小学1-6 年级、教辅、乡土教材等课本396 本。2013 年,《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公布实施,2020 年《云南省普通高校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对于保障和促进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示范性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1997 年云南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全省范围的民间艺人调查。2003 年,云南省被确立为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的首批试点省份之一。2005 年,云南省完成非遗资源普查,并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转化,建立数据库。据统计,目前云南省共有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631 项,其中,国家级105 项、省级450 项、州(市)级2103 项、县(市、区)级4973 项,“傣族剪纸”和“藏族史诗《格萨尔》”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认定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055 人,其中,国家级125 人、省级960 人、州(市)级2649 人、县(市、区)级7321 人。全省划定了85 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和创建了28 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立了四级非遗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资料档案,收集非遗实物3 万多件,创建了“云南民族文化音像出版特色数据库”。
2003 年起,云南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相继推出了《丽水金沙》《云南映象》《蝴蝶之梦》《云南的响声》等一批文艺精品,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探索建立了一个由政府主导、民族文化主打、旅游助推、龙头带动、文化事业产业互动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创造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云南现象”。
2009 年以来,云南省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至今已累计建设了680个民族特色村寨,启动30 个特色乡镇建设,全省154 个村寨被国家民委挂牌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为民族文化的品牌、特色旅游的名片和展示美丽云南的窗口。
2016 年,云南省启动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进行扶持,一大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音乐舞蹈、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推出了一批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和民族文化旅游精品,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局面不断巩固。
云南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特色浓郁的艺术作品脱颖而出。花灯剧《梭罗寨》、滇剧《水莽草》和话剧《搬家》荣获国家“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舞蹈《孔雀》获得文华表演奖,舞剧《诺玛阿美》《走婚》分别入选中国艺术节、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瓦器器》获得第十七届“群星奖”,傣剧《刀安仁》、京剧《天道行》、白剧《数西调》、花灯《山里》、红色花灯剧《省委书记王德三》等一大批优秀剧目入选全国性重要艺术活动和工程项目。云南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位居西部前列。
五、生态建设发展跨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位和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云南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
初步形成了政府指导、科技支撑、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2006 年建成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2008 年成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至今已建立8 个国家公园。2018 年9 月21 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全国首家制定并通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全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建成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省级生态文明村、省级绿色学校、省级绿色社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国土资源管理、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批重要改革方案。2018 年6 月,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4 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9%。境内六大水系上游区,特别是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等约70%的面积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通过积极努力,2017 年全省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2.6%,长江等六大水系的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高原湖泊治理保护方面探索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模式。2015 年以来,以洱海保护为代表,云南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扎实开展科学治湖、工程治湖、依法治湖、全民治湖和网格化管理“四治一网”工作,实施科学规划截污治污、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流域生态建设、水资源统筹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流域监管保障“六大工程”,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抚仙湖、泸沽湖、阳宗海也达到了2015 年以来水质最好,滇池水质为30 年来最好。
目前,云南已建立166 个自然保护区、18 个国家湿地公园、13 个国家公园,全省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85%以上的重要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2020 年,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在昆明举行,七彩云南将向全世界展示令人目眩神驰的生态之美。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云南民族事业取得了瞩目成就,从多民族省区角度为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书写了壮美篇章,发挥了积极作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云南各族人民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新时代的中国民族事业作出更多示范,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