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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脱贫攻坚

2020-11-17

支部建设 2020年18期
关键词:执纪驻村问责

□ 闫 娇

近年来,大同市云州区(原大同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这一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 主动扛责服务大局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带来新的挑战。

3 月6 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发出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攻动员令。3 月19 日,云州区委召开全区脱贫攻坚交总账“百日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吹响了全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冲锋号。区纪委监委始终立足职责定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动融入全区脱贫攻坚大局,把助力服务保障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和具体实际行动,积极投身全区脱贫攻坚主战场,用铁纪担当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2016 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纪委常委会、纪委监委会、专题会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每年召开的区纪委全会上,都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重安排。结合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全区脱贫攻坚实际,五年来先后制定印发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36 份,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出具体部署。此外,还专门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建立了委领导联系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定期深入扶贫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压力传导,压实监督责任,不断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

聚焦政策落实 上下联动精准监督

脱贫攻坚成败在于精准。区纪委监委始终聚焦监督首责,全面发力,坚持脱贫攻坚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监督检查这个“利器”直插到底,把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持续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针对扶贫领域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先后分批集中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区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扶贫责任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当场签订《承诺书》。比如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有的包村(驻村)、帮扶干部存在擅离职守、纪律松弛等问题,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驻村帮扶“百日行动”严肃干部纪律规定的通知》,严明全区包村(驻村)帮扶干部纪律规定,将压力层层有效传导,凝聚合力。

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制定《关于对2020 年脱贫攻坚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细化为8 个方面27 项监督重点,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力量,围绕区委部署的脱贫攻坚“半月行动”、驻村帮扶“百日行动”、脱贫摘帽“百日攻坚”行动等,通过随机入户走访、视频巡查、电话抽查、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对乡村、区直帮扶单位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监督检查。比如针对检查中发现贫困村光伏收益二次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8 份,并先后3 次在区脱贫攻坚交总账“百日专项行动”推进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强化项目资金精准监督。坚持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到那里,监督检查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紧盯扶贫资金流向和扶贫项目进度,建立健全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台账,通过动态更新数据、全程管理留痕,做到监督“按图索骥”、问责“有迹可循”。深化委领导联系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由班子成员任组长,深入一线,围绕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资金项目使用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到位、项目落地、干部廉洁。

深化专项治理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云州区纪委监委把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作为护航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早在2017 年底省、市、区委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后,区纪委监委就迅速行动,及时跟进,紧盯资金项目、政策落地、领导责任、干部作风四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督促乡镇、区直部门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督促相关乡镇、区直部门限期整改落实。

2018 年以来,按照上级纪委《关于2018 年至2020 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持续引深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上下主动抓,一级示范一级看、一级推动一级干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着力整治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人为降标入贫、人情识别等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一律严惩不贷,坚决斩断触碰扶贫高压线的“黑手”。专项治理以来,针对发现的部分乡镇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帮扶单位帮扶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针对发现的部分党员干部挪用扶贫项目资金、发放优亲厚友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针对发现的部分干部帮扶工作不扎实、“三支队伍”纪律松懈、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严明相关纪律规定,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驻村帮扶干部不在岗、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给予严肃处理。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既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坚决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近年来,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组织处理300 多人次,下发检查通报10 多期,推动整改各类问题18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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