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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究竟哪里晦涩了?

2020-11-16张龙云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高考作文逻辑意义

张龙云

近日,一篇标题为《重磅:高考作文阅卷组长评高分满分作文》的文章在网上不断被转载,触发网络持续热议。该文首先由浙江教学月刊社微信公众号“教学月刊”推送,随即被新华网、《光明日报》、腾讯新闻、澎湃新闻等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和持续讨论。

或许迫于舆论压力,该文刊布不到1天随即删除,但这未遏制互联网推手们的逐浪快感和网民们(包括大中学教师们)的讨论热情。有人认为该文逻辑严谨、思想深刻,也有人认为该文晦涩难懂、矫揉造作;有人认为该文投机取巧,也有人认为作文没问题,问题在于阅卷老师或者阅卷组长;有人认为该文引证恰当,也有人认为该文误用哲学观点;有人认为引文和生僻字彰显了考生的文学素养,也有人认为这种写作是不可取的“掉书袋”,还有人顺势对“学术界”“学术腔”作了一次“祸源”批判……一时间网上众说纷纭。

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作文的优劣以及它是否应当获得满分。似乎每种说法都有些许道理,但放在一起又彼此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是因为人们在讨论这篇作文的时候,评价标准各不相同;之所以评价不同,除了见仁见智的通常原因外,还因为这是一篇高考作文。因此,究竟如何评价该文,可能需从语境和文本来逐层分析,而非单凭阅读印象作出非优即劣的二元判断。

首先,这不是一篇普通的自由创作,而是一篇有主题限制、时间限制、面向评阅人的高考考场作文。

高考是中国规模最大的选拔性考试。据相关部门统计,2020年高考报名人数高达1071万。要从千万人中脱颖而出,每一分都极其重要。作文是高考语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获得更高的的分数,每位考生必然竭尽所能地向阅卷教师展示其语文才华。从这个角度来看,该考生以引用名人名言、使用生僻古语来谋篇布局,作为高考作文策略,并无过错。在一场有时限的全国性选拔考试中,在几乎千篇一律的高考作文当中,这种行文方式的确与众不同,足够惹人注目。正如浙江省高考作文评阅组组长所言:“在我几十年的高考作文阅卷生涯中,这是一篇极少能碰到的考场作文。”从三次打分情况来看,该文确实成功做到了“脱颖而出”。

值得注意的是,评阅人对考生的作文评价,不是基于一个文学批评者的视角,将该文置于中国或全世界的文学评价体系中来进行评价;而是基于高考考生这一群体的整体作文水平来进行评判。就像2001年的高考满分作文《赤兔之死》一样,如将其放在中国古典文学评价框架内,恐怕微不足道;但是,在几乎所有考生都用现代文写作的语境下,古文写作就显得独辟蹊径,在一定程度上突显了该考生较深的古代文学素养,给评卷人以深刻而良好的印象。

另外,高考作文评价不仅受考生群体水平影响,还受到诸多社会因素影响。由于中国人多地广,各区域的社会经济水平、教育分配资源差距很大,因而在对考生作文水平进行评价时,又会将区域、民族、阶层等社会因素纳入进来,各地区评价标准并非完全一致。换言之,高考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统一标准,尤其是面对作文这种主观题时,只能做到相对公平公正。就此而言,三位评阅人和评阅组长给出的评分,均是在高考指导纲要的基础上,以该地区整体作文水平为标准而做出的综合判断。公正地来看,哪怕在历年的高考考场作文中,它仍然是独特的、有创新、有亮点,不可以轻易否定。更何况,文中的引用确实显示出作者阅读量高于同龄人。评阅组长点评如是写道:“要写成这样,需要考生阅读大量书籍,而非背诵几条名人名言就行的。”可见,此种表现自我的方式充分赢得了阅卷人的好感。

总之,从高考语境来看,这篇作文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高考应试规则的前提下,以独特的行文方式博得评阅人青睐、获得满分,无可厚非。几位阅卷人在他们所面对的成千上万份考卷的基础上,给出该文高分甚至满分,合情合理合法。

如果仅从文本层面来看,该文确实存在很多问题。除了使用生僻字、过度引用等炫技之嫌外,最大的问题在于写作本身:严重缺乏逻辑。

许多媒体、网民甚至给出满分的评阅人都提到这篇作文“晦涩”。有人认为,其文晦涩是因为它引用了许多哲人哲言,也有人认为冷僻字造成了阅读障碍,还有人认为该文叠床架屋式的复杂长句导致语义不明,甚至有人把它归咎于外国哲学理论。就审美直观而言,人们或多或少都感受到了这篇作文表达上的晦涩,但是究竟哪里晦涩,却又说不明白。实际上,该文晦涩的根源不在于古代语言或西方思想本身,而在于逻辑表达不清晰。我所說的逻辑不清,不是指该文逻辑形式不清楚,而是逻辑论证的内容含混不清。

形式逻辑并不单纯是逻辑推理的形式,它是与逻辑论证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逻辑论证通常包括论题、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一个论证要有效,必须满足前提真实和推理过程合乎逻辑两重条件。如果单纯从逻辑形式来看,该文第一段提出论点,二至六段列出论据,最后一段作出结论,形式上完全符合评阅组长给出的评阅意见:“文章从头到尾逻辑严谨”。但是,如果仔细考察它所论证的内容时,该文瞬间变得模棱两可。这是因为,该文推理前提和推理过程的内容是不明晰的,其中夹杂着许多人名符号,哲学观点,诗歌意象以及抽象大词。因此整个论证显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首先,在这篇千余字的作文中,作者借用了九位哲学家文学家的名字来进行论证,几乎每段都嵌入了人名。这是非常典型的西方写作艺术中尤为忌讳的name dropping行为(借别人之名抬高自己身价)。可见,尽管看上去作者阅读过许多西方著作,名人名言信手拈来,但是却似乎并不真实地理解西方文化。该文中所提到的每一位前辈都不会如此轻易地无所节制地引用。人名是携带意义的符号,这些哲学家文学家的思想本身就十分复杂,当这些思想以人名符号的形式进入文学文本而不加解释时,其所指向的意义几乎是无限的。这一方面增加了文本形式的抽象感,另一方面导致文本内容的无限衍生。在如此短小的文本中,植入九位携带不同复杂涵义的人名符号,其结果不是丰富、而是架空了文本的内涵。因为语词的外延愈大,内涵愈小。

其次,一般而言,写作中引用他人观点或概念,目的在于阐明观点,加强论证。这篇作文中的引用非但不能阐明观点、支撑论证,反而得使文本语义愈加混乱。比如,第一段第一句写道:“现代社会以海德格尔的一句‘一切实践传统都已经瓦解完了为嚆矢。”假设这句话确为海德格尔所言(尚待哲学考证),那么,在海德格尔思想体系中,它应当具有明确的指示意义;当它被另一文本未加解释地引用后,原本明确的意义将随着原语境的取消而失去意义,变成一个可被任意阐释的语言符号,面临随时衍义的危险。另外,这句话并不是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海德格尔“名言”,本身就缺乏某种约定俗成的意义指向,因而在公共言说空间内显得更加不确定。类似不确定的引用如麦金太尔的哲学思想、尼采的精神三变、马克思·韦伯的“祓魅”的概念(deechanted,通常译作“袪魅”)、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斯瓦夫·米沃什诗歌中“大海与风帆”意象,几乎贯穿全篇。它们不仅不能澄明自身“立意”,还因为该文缺乏逻辑论证而失去原本意义。因此,该文中的引用借用呈现给人们的不像是深邃的思想,更像是附着了伟大名人光环的语言碎片。

再次,通篇抽象大词的使用抽空了逻辑论证的内容。该文中的抽象大词多如牛毛,比如灵魂、超越性、古旧坐标、虚无、达达主义、蓝图、符号客体、知性、塑型(塑形)、动态过程、实践场域、单向度形象等,它们表面看来极富装饰性,实际上是缺乏内容。一个词越抽象,它的解释义项就越多。有网民说,该文充斥着学院腔。之所以产生此类错觉,不是因为该文展示出学术理论修养,而是因为该文中填塞了许多类似专业术语的装饰性大词,显得极为突兀。学术用语一般是以学界通识为背景,具有特殊的语境涵义。而且,哪怕是在学术领域中,对专业术语的使用也不是任意的。比如在一篇较为严谨的学术论文中,我们来谈论“知性”,必得先定义或解释,这篇论文究竟是在黑格尔意义上还是康德意义上来谈论“知性”,否则,一切论证都将因语义游离而遭遇瓦解。所以,若将专业术语移植于日常写作,须得十分小心。学术用语不是可以令人感同身受的形象名词,而是需要知识结构作铺垫的抽象名词。如果在日常话语中使用上述大词,就必须对该词具体意义作出简要说明,或者通过文本语境予以意义暗示,否则,这些词语必将因意义游移而沦为空物。因此,该文中的大词使用绝非学院腔,也不是哲学思辨,而是大词误用:在将特殊名词移植到日常语境的过程中,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意义混乱。

综上可见,该文因论证内容含混而逻辑不清。它导致的结果是,读者从每个词甚至每句话上都可以解读出彼此矛盾的意义,进而形成许多大相径庭却并行不悖的评价。换言之,正是由于抽象大词的过度使用,文本整体意义晃动不安,读者只能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来填补语词意义,最终形成彼此相异甚至矛盾的自洽解释物。造成分歧现象的主要原因其实是该文逻辑不清,缺乏意义表呈能力。所以从写作层面来看,第一位评阅人给出低分也合情合理。

如果单纯从文章写作来看,该文确实谈不上是一篇佳作;但如果考虑到这是一篇高考考场作文,考生期望以其新颖而获得高分的意图与选拔考试的众里挑一方式高度吻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篇作文的竞争策略不仅合法也很合理;从高考语文对考生文学素质的要求来看,该文确实显示出该考生超出一般考生的阅读水平。哪怕说该文有“掉书袋”和炫技之嫌疑,它也确实有“书袋”可掉、有技可炫,尽管作者还未完全摆脱“故作老成”(模仿成人)的少年心理。

有网民质疑阅卷人评分是否合理。我认为,各位阅卷人的评分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文章写作本身。它十分巧妙地利用了评阅人的知识盲区。对大多数语文阅卷人而言,该文所借用的那些人名、概念及观点引用应该是比较陌生的。人在面对陌生事物时,会本能地感到惊异甚至失去判断能力。而阅卷人不仅须要在极短时间内对不太熟悉的对象作出判断,还背负着公正评价的压力,这显然是极富挑战的。這篇作文经过数次改分,恰好说明了这一点。它从侧面也反映出该文在专业评委那里也一直存有争议。

虽然考生策略和评阅人的评分都符合高考规则,但是当这篇作文以满分范文的方式呈现在公众视野里时,它便不再仅仅是一次竞争策略或者考试评价,而是被赋予了教育导向意义。很多网民都注意到这一点,也发出相似的疑问:这种作文方式是否值得提倡?

在文学领域中,有一种较为通行的观念:文学是人学。不论文学的创作主体,还是文学的写作内容,抑或是文学所面对的对象,它们都与人有关。文学中的所有写作技艺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表达人的思想情感。因此,所有写作的基本要求应当是说“人话”:要以人的语言逻辑思维为前提,表达人的真实情感。即便是为了制造艺术的陌生化效果,也不可逾越语言逻辑的限度。否则,写作必然面临表意混乱的危险。

对于当今中学生来说,“说人话”尤为重要。我们正处在一个宣传大词裂变式繁衍的信息时代,碎片化文字源源不断地涌入现实生活。这一方面丰富了人对世界的多样性认知,另一方面很可能也削弱个体感知世界的能力,尤其是青年群体,他们可能会不自觉地形成集结碎片信息和大词套语的习惯,进而丧失独立思考、用自己的语言表达真实自我的能力。

青少年朋友们要做到“说人话”,首先,要学会用自己的眼和心如实地感知世界,思考世界;其次,保持对空洞宣传大词的警惕,以免落入虚拟空间运营者们的精神陷阱里;再次,尽可能多阅读与自己理解范能力相匹配的经典著作,切勿古奥傍身、压垮自我认知;最后,古人说“修辞立其诚”,在表词达意时,要尽可能使用自己可以驾驭的语言,写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思考。文学本身就具有与哲学相似的追求真理的目的,而青少年对世界的体味与表达,也是人类求真经验的重要构成。青少年不妨藉由自己天然的成长视角,写出与成人固有视界所不同的独特体验。学会真实表达,远比响应宏大虚构下的“深刻立意”更有价值。

最后,此事件不仅关涉到文学写作,也关涉到高考公平,甚至关涉到中国语文教育的导向问题。如何理性地来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应当尽可能地先冷静分析,再作判断,而不是一味地追随网络推手,沉浸于批判狂欢。尽管很多人对该评分结果强烈质疑,但从考场规则到评阅组长评价依据来看,它并没有违规。也许它的问题根本不在于个人,而在于别处。严格来说,不论是这位考生,还是阅卷教师,不过是中国教育制度下的产物。相较于整个教育制度和选拔考试的硬核要求,他们只是微不足道的践行者和网络舆论的受害者。我们需要做的可能不是如何人肉搜索式的批判学界专家,批评“学术用语”“学院腔”,批评外国著作,批评中学生读物选择。需要反思的可能倒是:为什么中学生如此写作,且合法合理地脱颖而出?其他高考作文就比这篇更好?

[作者通联:湖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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