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对策
2020-11-16陈建芳
陈建芳
伴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状况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在覆盖范围上不断扩大,影响力也有所提升,但整体现状仍然不容乐观,还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笔者就对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发完善的背景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也逐渐走向成熟,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诸多新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这就对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由此可见,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对策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意义
有助于改善乡村治理效果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大力推广和实施以后,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全部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重点核实尚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以及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和债权债务、现金等。这就为集体产权制度的不断改进与优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对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现象来说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有助于改善乡村治理成效。
有助于优化集体资产的综合管理效率和质量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则是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主营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在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后,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所构建的“三资”监督管控平台,可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进而有效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综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新形势下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
我国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自此以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也开始大力开展。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出台以后,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但由于整个改革过程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在具体实施中难免遇到诸多限制性因素。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本质上讲是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产权进行合理划分,具体涉及到担保、抵押等多种不同的模式,最终目的是实现对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高效化管理与合理性分配。总的来说,我国当前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还是取得了不少成就的,随着相关政策与文件的出台,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等不征收契税的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集体资产的经营权和承包权也实现了有效分离,进而使法定物权的经济功能得到了最大化发挥。
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识问题
我国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个典型问题就是农村老百姓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缺乏深入的认识,很多农村居民都认为改革就等同于分红拿钱,对自身所能得到的利益存在质疑,显然,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效落实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法人地位问题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结束后主要是按照社区经济合作社或者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形式进行组建,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社区经济合作社将不再拥有公司法人资格,在组建企业或公司的时候也无法以投资主体的身份开展相关工作,显然,这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合并过程中合并报表的编制问题
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历史沿革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含其所办集体企业),村(原生产大队,现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含其所办集体企业),组(原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含其所办集体企业)。这就要求在清产核资中编制合并报表,如所办企业执行会计制度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需要其资产负债表调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表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资产负债表与所办企业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相同科目进行合并,债权债务项目进行抵消;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及所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两者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村级历史负债问题不容忽视
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村级历史负债随之显现,由于由来已久,成因众多及证据不全等问题,且随着债权人起诉法院执行,笔者所在的乡镇有一半的村经过了司法划拨,村委会银行帐户被冻结、已成为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存量债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有效化解,这就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特别是加强事前的预算管理。同时大力发展自身的集体经济“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新形势下农村集体
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提高思想认识
要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有效推行,首先就必须具备正确的思想认识。对于基层领导而言,必须积极发挥出榜样表率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严格落实好自身所负责的改革任务。同时,还要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对改革工作的相关参与者以及改革成果的共享者进行专门化、系统化的培训,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来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制作和分发相关宣传手册,从而改变农村老百姓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错误认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构建科学完善的改革机制
首先,要调整和改进沟通协调机制,在改革工作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应注重信息的实时共享,并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农村集体组织之间存在的矛盾和纠纷,避免在改革思想上出现分歧。其次,要积极推行“三权分置”,全面发挥出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作用,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
改进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力度
根据当前我国的实际国情,必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条例,改变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成员数量上的限制,并结合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修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此外,各地应采取有效举措全方位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晋办发〔2016〕39号),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这是预防农村集体资产遭到侵犯或流失的制度基础。重点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股权管理的规范性
首先,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人数的有效控制,把集体法人代理权、财产权以及出资方所有权进行分离,并调整和完善有关集体成员股份和利润的划分标准。其次,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提高管理的規范性,就必须对股权进行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设置应当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以及集体股所占比例,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愿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循股权设置标准,对股权份额或股份数量、股值进行准确计算,将确定量化的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并进行公示,待无异议后应及时建立股东清册。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也还存在一系列有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产权归属不清晰、配套政策不完善、法人地位问题等,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的改革机制,调整和改进相关配套政策,并健全法人治理模式,不断提升股权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改善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现状,实现改革成效的最大化。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旧县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