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面对面”约见叫好
2020-11-15陈桂元
□陈桂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19年11月13日,广东省清远市20名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该市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约见市长黄喜忠,面对面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教育、改厕、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一一询问。黄喜忠与副市长邵军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作答,逐一回应。据悉,清远市自2009年以来已连续11年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约见活动不仅成为该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也成为该市人大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代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代表“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履职活动,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对国家机关工作实施监督的有效制度安排。但在实践中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人大代表主动提出约见的不多,地方人大常委会也较少组织约见活动,甚至部分“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更是错误地将约见看作是“挑刺”“唱对台戏”,“约见权”经常被搁置,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长期以来,代表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主要是在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经提出、交办、面商、督办等环节,见效最快的也要3个月左右,大部分则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而“约见”则可以让代表“有事就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既能搭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的平台,及时了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期盼什么,赞同什么、反对什么,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又能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还能激励被约见单位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由此可见,代表约见活动一举多得,绝不是“表演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清远市人大代表连续11年约见市长,人大代表与市长面对面商量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就是“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生动实践。推进代表“约见权”落地见效,既要各方配合,也要精心组织,更要代表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及时将约见事项和约见计划向党委请示报告,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取得共识。要注重引导代表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重点、人大的工作要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开展调研,精选约见议题。要精心组织约见活动,切实做好约见前、约见中、约见后的各项工作。约见前要认真收集与议题有关的情况,研究提出层次深、可操作、有实效的意见建议;约见中无论是讲问题、摆事实、提建议,都要做到紧扣议题、凝聚共识、共寻良策;约见后要注重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责处理,真正达到以活动促监督、以监督促发展的目的。各级人大代表要克服“官职大小”的尊卑思想和“不好意思”的情面顾虑,充分认识到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一项重要的监督职权,是对法律负责、对公权负责、对选民负责的合法行为和正义行为。要以为民仗言、为民执言的强烈责任感,理直气壮地行使“约见权”,敢于直指问题,勇于据理力争,揪住问题不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勇做“民意代表”“无畏代表”“较真代表”,真正把“约见权”用到点子上,“约”出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同感在约见活动中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