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矮化中间砧1年生苗不同定干高度对当年生长发育的影响
2020-11-12亢希然刘红霄
李 泓,亢希然,刘红霄
(河北省石家庄市林业局,河北 石家庄 050051)
采用矮化中间砧苗木建园、实行矮化密植栽培进而实现早果早丰,已成为近年石家庄市苹果产业发展的方向。李中勇[1,2]等多位研究人员均提出,苹果矮化中间砧苗木定干高度1.1~1.2 m为最佳。为了探索太行山浅山区苹果矮化中间砧苗木最适宜的定干高度,2017年3月,我们在平山县浅山区山村指导新建了一个矮化中间砧密植苹果园,于苗木栽植后开展了不同定干高度试验。
1 试验地点与方法
1.1 试验地点
试验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平山县苏家庄乡赵家庄村村南。赵家庄村地处平山县东北部,属太行山浅山区,南距岗南水库2 km。赵家庄村苹果园,位于滹沱河支流——郭苏河的东岸、217国道西侧。果园土壤母质为片麻岩,土壤为壤土,较肥沃,土层厚度60~100 cm,pH值6.7,2017年3月下旬苹果苗木完成定植。密植苹果园面积4 hm2,株行距2 m×4 m,南北行向。果园南北长、东西窄,地势大体为中间高、南北低,分段平坦,海拔高度217~224 m。主栽品种为八棱海棠基砧、SH38矮化中间砧的宫崎短富、冀红,授粉品种为矮化中间砧嘎拉、王林,中间砧长度30~40 cm,品种配比为6∶1,苗木全部是从河北省农科院昌黎、石家庄果树研究所引进的一级嫁接苗。苹果园机井配套,灌溉条件便利。[3,4]
1.2 试验方法
在密植苹果园中部区域,随机选择苗木干径基本接近的相邻4行为宫崎短富品种的地块,于2017年3月29日对这4行苗木分别在1.0 m、1.1 m、1.2 m、1.3 m高度处定干,以定干1.0 m高度处理作为对照。定干后每株刻芽4~6个,然后涂抹油漆密封剪口。每个处理调查5株,分别并记录主干高度60 cm处发芽前与落叶后的干径值。树形以细长纺缍形为整形目标,生长期内田间管理措施相同。秋季落叶后,使用盒尺和游标卡尺测量并记录试验株的干径、树高、发枝数量、中心干延长枝长度、侧枝长度、侧枝基径及其着生位置的中心干干径等,其中侧枝长度分别以5 cm以下、5~30 cm、30~60 cm、60 cm以上分类,调查数据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不同定干高度对干径的影响
从表1看出,不同定干高度处理矮化中间砧1年生树干径净增值差异不显著,干径净增量定干高度1.2 m处理>1.1 m处理>1.0 m处理>1.3 m处理,表明定干高度1.2 m处理新栽的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干径净增值最大,主干加粗生长最迅速。
表1 矮化中间砧宫崎短富苗木不同定干高度干径净增值
2.2 不同定干高度对树高的影响
从表2可知,不同定干高度处理矮化中间砧1年生树树高差异不显著,树高值为定干高度1.2 m处理>1.1 m处理>1.0 m处理>1.3 m处理,表明定干高度1.2 m处理新栽的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当年树高值最大。
表2 矮化中间砧宫崎短富苗木不同定干高度与年树高
2.3 不同定干高度对发枝数量的影响
从表3可知,定干高度为1.0 m、1.1m、1.2 m的处理矮化中间砧1年生树发枝数量分别是6.33、7.00、5.67个,三者之间差异不显著,但均与1.3 m处理的发枝量10.33个差异显著,表明定干高度为1.3 m处理的苗木当年发枝数量最多。定干高度1.0 m、1.1 m、1.2 m、1.3 m的处理长枝数量占总发枝数量的百分比依次是:84%、86%、100%、61%,表明定干高度为1.2 m的处理中苗木发枝无30 cm以下短、中枝,全部为30 cm以上长枝。
表3 矮化中间砧宫崎短富苗木不同定干高度发枝组成
2.4 不同定干高度对侧枝平均长度的影响
从表4可知,不同定干高度处理矮化中间砧1年生树中心干延长枝长度差异不显著,中心干延长枝长度定干高度1.0 m处理>1.1 m处理>1.2 m处理>1.3 m处理,表明定干高度越大,中心干延长枝生长量越小。
表4 矮化中间砧宫崎短富苗木不同定干高度新梢生长量
不同定干高度处理矮化中间砧1年生树的侧枝平均长度,定干高度1.2 m处理>1.1 m处理>1.0 m处理>1.3 m处理,定干高度1.0 m、1.1 m、1.2 m处理间差异不显著,但均与1.3 m处理差异显著。由此看出,定干高度1.3 m处理侧枝平均长度最小,1.2 m处理侧枝平均长度最大。
2.5 不同定干高度对侧枝枝干比的影响
从表5看出,不同定干高度处理矮化中间砧1年生侧枝枝干比差异不显著,定干高度侧枝枝干比1.2 m处理>1.0 m处理、1.1 m处理、1.3 m处理,表明1.2 m处理侧枝粗度最大,生长最旺盛。
表5 矮化中间砧宫崎短富苗木不同定干处理侧枝枝干比
3 讨论
苹果矮砧密植栽培培养细长纺锤形树形的关键在于培养强健的中心主和分布均匀的小主枝[3]。苗木定干高度是整形修剪技术中的起点和基础,其与中心干延长枝长度和分枝数量、长势等有密切关系[4]。本研究结果表明,新栽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宫崎短富定干度1.0 m、1.3 m处理1年生树生长表现为干径净增值小、树高低、侧枝平均长度小;定干高度1.3 m处理中心干延长枝生长量小、侧枝枝干比值小。定干高度1.2 m处理干径净增值大、树高较高、中心干延长枝长度较大、侧枝平均长度大,侧枝枝干比大,基本符合细长纺锤形的整形要求。与定干高度 1.2 m 处理比较,1.1 m处理的1年生幼树侧枝发枝数量相对较多、中心干延长枝长度较大,干径净增值与树高值较高、侧枝平均长度大,侧枝枝干比相对较小,但优于1.0 m和1.3 m处理,在栽培管理中需加强土肥水管理,以促进树体生长。本试验结果证实,在苗木质量较好、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生产中建议矮化中间砧宫崎短富苹果苗木栽植后,定干高度首选1.2,其次选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