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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语言现象学中的“叙事观”

2020-11-12李思美

鸭绿江 2020年15期
关键词:胡塞尔现象学直觉

李思美

一、现象即本质:现象学与现象

1.启蒙运动时期的“现象”

康德说过:“对于现象,我们只能被动的接受;对于现象背后的本真,我们却也是无法认知的。”就是说对于事物本质,人类理性是不易探知甚至是望尘莫及的。就连黑格尔也认为:“现象是精神的外部表现,而现象背后的本质是很难探知的。”可见,在启蒙运动之后,人们对于“现象”的认知有了理性意义的发现与更新:认为现象与神并无关联,现象及现象背后的本质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和发现;甚至认为现象具有一定的不可探知性,在价值上是低于本质的东西的。而这些对于“现象”本质的定义及内容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为胡塞尔现象学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发展基础。

2.现象学的现象

不管启蒙运动前后的“现象”有着怎样的变化和不可知性,在现象学这里又有了新的发展,现象似乎不仅不再神秘、不再未知,反而变得十分重要和弥足珍贵了。胡塞尔曾经说过:“现象十分重要。我们的理性的唯一对象无非就是现象,那么,我们能够或者必须研究的唯有现象而已。”显然,在胡塞尔的眼里现象是重要的,重要到成为“唯一对象”。因为它是事物呈现给人的,人通过自己意识直觉到的最直接、最唯一的东西。他认为现象并不是虚假的、不能探及的,反而是最完善、最真实的,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本质,现象与本质似乎是可以画等号的。正是在胡塞尔的这种现象观的支撑下,现象学派应运而生,现象学的方法也围绕着“现象即本质”而铺展开来。

二、返回事物本身:现象学的方法

1.“悬置”——终止判断

“悬置”一词源于希腊术语,意指“加括号”,即对括号中的内容停止判断或不予考虑。而胡塞尔将其引入到现象学中,这里的“悬置”又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指把一切后来的经验放进括号中“隐藏”起来。

悬置仅仅是“存而不论”,把原先的观点搁置起来,使它失去作用,我们“不去使用”它而已。所以,悬置的方法也被称为“现象学还原”,目的是还原到我们最初的状态。胡塞尔认为应该运用“悬置”的方法,回到原始的自我,以直觉的方式,直接体验事物本质,将认识还原到纯粹的主体上去。可是,就算我们对于悬置的方法没有任何异议,将这种认识事物的方法融汇贯通,直觉感受到现象即本质,但下一步该走向哪里,就连胡塞尔个人也毫不忌讳地承认“还原”是十分困难的。

2.返回“事物本身”

事物本身也是胡塞尔所说的现象本身。回到事物本身,也就是要运用悬置的方法,直觉地感受到现象的本质,打破存在在我们内心中的经历或经验,回到事物本身——即我们最原始的、最纯粹的经验中去。所以,在胡塞尔这里,现象是通过直觉意识到的东西,而要回到事物本身就必须依靠原始的直觉,通过瞬间的洞察对普遍中的特殊事物进行认知,对那些无法言表的原始经验进行直接把握。

胡塞尔也曾说道:“本质直观是不同于传统的感性直观的: 不同个体的不同经验与感知对于本质直观的作用微乎其微; 而现实存在的不确定性对本质的把握也不起任何作用,也就是说,唯有直觉直接经验到的东西是可靠的,而通过间接经验到的东西是不可靠的,”直觉的重要性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就不言而喻了。至此,我们可以肯定,现象学不仅仅是一种认识论,还是以直觉的方式去体验事物本质,回到现象本身,是一种“返璞归真”的分析方法。

3.重塑“语言和描述”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针对现象学的语言问题:“表达”与“含义”,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和研究,同时他更认为“现象学的意义理论和语言分析在他的哲学中占有第二行位置”。这表明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语言的地位不仅举足轻重,还是观察现象,正确认识事物本质的关键一步。

要追回语言,重视描述。因为现象的随意性和流动性,直觉到的感受需要通过语言和描述表达出来,所以,本质的还原也必需最终转化为语言的还原。描述的方法是现象学的最终要求,但现象学的描述,是不同于普通的自然描述的。自然语言,主要是对自然事物的表面现象进行描述,具有普遍性,很难涉及到事物的深层及本质。而现象学的描述,是经过悬置,本质直观后,在现象学还原的基础上,对一个纯粹本质的认知领域进行描述,是超越自然语言的。

至此,现象学的三个基本环节已经逐渐清晰明了,而现象学是一种方法论也已经毋庸置疑了。它虽然深刻地影响着各个研究领域,但真正理解并将这些方法运用到实际并且融会贯通的,反而是那些善于叙事的文学家、作家和小说家……

三、观察与叙述:现象学中的叙事

1.悬置与不及物性

在现象学中,悬置的方法是让我们摈弃原先的固有的概念思想,以一种纯粹的态度对事物进行本质还原。而这种脱离干扰的悬置还原的做法,也被研究者们巧妙地运用到对于叙事文本的研究当中了。在叙事学家的眼中,小说等叙事文本何尝不是他们所要观察的现象?对此,叙事文本下“悬置”的应用也就有了及物性和不及物性的研究一说。研究作品时,文本的及物性研究,要相应地考虑到作品的时代背景、作家的生存环境和写作环境等等,而并不只是单纯地思考作品本身。

而“悬置”方法下的叙事作品研究,也就是文本的不及物研究,却坚持应该针对文本本身进行思考,开展研究,除作品以外的环境考究,只会对研究作品本身带来干扰和束缚。这两种方法当然不是二元对立的,只是研究者的观点不同,研究的方法也就不同。

2.语言及描述

胡塞尔曾多次提到:“现象学是一门‘描述性’的科学,更加应当是纯粹直观、语言描述的一门哲学”。可见,语言和描述在现象学中的地位可谓重中之重。不过语言描述似乎是文学家、小说家等这些叙事学家们的专长。他们大多数的责任,就是利用文字来反映社会,针砭时弊。这些叙事学家们,以社会现象为“现象”,把对现实社会的本质直观地融进一个个故事和情节中去,用语言文字的形式描述出自己的观点。这似乎是现象学家的任务,但在小说家那里却得到了更好的实践。可见,现象学的内在精神与叙事学的核心内涵是异曲同工的,或许现象学方法的出现和发展,就是叙事学研究的开端和道路。所以,一个优秀的叙事学家同时也会是一个精于描述的现象学家,而现象学中的叙事追求,也会影响越来越多的叙事研究者。

结语

胡塞尔和他的追随者们以现象学还原为思想起点,将本质直观作为核心法则,以语言描述为本质要求,使现象学思想延绵不断几十年,打开了一个聚焦于事物本质的广阔天地。也正因为如此,作为转向语言的开辟者之一,将语言描述作为中轴线,为叙事学的研究提供了潜移默化的方法,而其谱写的现象学的道路,也无独有偶地成为叙事学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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