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701《职业服装检验规则》新标准有哪些变化
2020-11-11
近10年来,随着市场细分化和各行业高质量的发展,职业服装作为一种团体服装在市场上的需求越来越广泛。随着GB/T 38134—2019《职业服装通用技术规范》的出台,GB/T 22701—2019《职业服装检验规则》[1](以下简称新标准)也于2020年1月1日实施,作为职业服装领域的国家标准,新标准在GB/T 22701—2008《职业服装检验规则》[2](以下简称旧标准)基础上更新和完善了职业服装检验规则,对职业服装术语、检验要求也越来越准确严格,为规范服装定制企业生产、推进职业服装行业质量提升提供了指导。
1 范围变化
新标准按照标准内容范围中增加了职业服装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检验依据,这样就形成标准目录,整个标准内容按照目录依次列出,方便相关人员理解新标准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变化
根据市场中职业服装种类的发展,新标准增加了GB/T 15557—2008《服装术语》,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没有被规范性引用的文件,删除了 GB/T 1335.1—2008 《服装号型 男子》、GB/T 1335.2—2008 《服装号型 女子》、GB/T 8685—2008 《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新标准将GB 529 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更新为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3 术语和定义变化
新标准修改了职业服装、职业制服、职业工装的内容和英文术语,将职业服装中“劳动动作需求”修改为“工作需求”,将职业制服中“单位”修改为“团体”,将职业工装中“劳动要求”修改为“工作要求”,新标准中职业服装的术语描述更准确更市场化,符合职业服装市场应用发展的需求。
4 检验要求变化
4.1 检验分类
新标准检验分类中出厂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表述更加规范,避免了双方有歧义。
新标准出厂检验中将由供货方自行进行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进行修改为由供货方自行进行或按供需双方合同(协议)进行,合同的表述比协议更加准确有依据。
质量一致性检验中一般在交货后质量仲裁或司法鉴定时进行修改为一般在交货后需要质量仲裁或司法鉴定时进行。
4.2 检验依据
由于市场职业服装一般都是批量生产的,为了企业间顺利交货合作,新标准增加了检验依据,明确强调检验依据中合同(协议)约定的内容的重要性。
检验依据内容:①凡供需双方有合同(协议)约定的,以合同(协议)的规定作为检验依据,但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②现行有效版本的相关标准。
4.3 检验项目
新标准将检验项目概述中“产品标签”修改为“使用说明”,这个修改变化符合GB/T 38134—2019《职业服装通用技术规范》中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
检验项目概述中增加了供需双方合同(协议)应明确相关标准的编号及标准相应质量等级。常用产品标准参见附录A。若有标准规定之外的其他要求(如面料规格、特殊功能等),应在合同(协议)或其附件中明确。
新标准检验项目中使用说明与旧标准中产品标签内容比较,具体修改见表1。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表面上新标准“使用说明”内容比旧标准“产品标签”内容减少了,实际上新标准对检验项目中使用说明内容要求更全面、更严格,新标准强调使用说明按GB/T 5296.4中规定执行,而GB/T 5296.4中使用说明的内容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还有使用说明的形式和使用说明的位置。新标准强调使用说明可以以双方合同(协议)的规定。
表1 新标准“使用说明”与旧标准“产品标签”内容比较
新标准还强调具备特殊功能职业工装宜在使用说明上明示,体现了职业服装防护、警示等功能特点。
新标准将外观缝制质量、安全性能、理化性能、特殊功能按照检验项目概述的5个方面的顺序分别列出,检验项目整个分类清晰明了。安全性能增加了产品应符合其他安全性能要求;理化性能、特殊功能的要求按供需双方合同(协议)规定,删除了旧标准中理化性能、特殊功能对色差的要求。
5 抽样方案、判定规则、复验规定变化
5.1 抽样方案
新标准在抽样方案中增加了凡供需双方有合同(协议)约定的,以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又强调了双方合同(协议)规定。
5.2 判定规则
新标准将单件判定中产品的标签标注修改为样品的使用说明,样品的使用说明和外观缝制质量增加了按外观缝制质量判定,批量判定中增加了凡供需双方有合同(协议)约定的,以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判定方案执行。
5.3 复验规定
新标准将如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一次复验修改为可进行复验,新标准不再对复验次数进行限制,新标准规定更符合实际复验中有异议时的需求。
6 其他变化
新标准增加了职业服装成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FZ/T 80002—2016《服装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执行,或者按双方合同(协议)规定。
新标准根据检验项目概述补充的内容,更新丰富了附录A《常用产品标准目录》,对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新增列举,以便企业在生产检验时查阅相关标准的编号及标准相应质量等级。
7 总结
新标准结合职业服装行业市场的发展需求,主要有以下一些变化和意义:一是修改了职业服装的术语和定义,描述更加准确;二是补充和更新了附录A 常用产品标准目录,为企业提供参考;三是增加了检验依据,检验要求更加明确,检验分类、检验依据都强调双方合同(协议)的规定的重要性;四是对检验内容做了详细调整,使用说明内容要求更全面,技术要求更严格规范。总之,相关行业应注意新标准这些变化并指导生产检验,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职业服装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