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容为依托的教学模式(CBI)引入法律英语教学的探讨
2020-11-09贺翰墨李金媛
贺翰墨 李金媛
摘要:随着“一带一路”国策对法律英语人才的需求,法律英语教学是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本文梳理了法律英语的教学特点和以内容为依托(CBI)的教学模式理论,提出以内容为依托(CBI)的教学模式完引入法律英语教学,并对两者结合的实践操作提出了建议和优势分析。
关键词:法律英语教学;以内容为依托(CBI);实践操作
近年来,我国对法律英语人才的需求日趋强烈。在国家2010-2020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需要培养出适应经济对外开放的“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人才;12年国家教育部确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6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讲话,“建立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一带一路”国策更是对新时代人才提出了“英语+法律”的复合型要求。法律英语作为特殊目的英语下的新兴交叉型学科,受到了教育界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有效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对法律英语教学模式的尝试和探讨成为了法律英语教育的关键。
一、法律英语的教学特征
随着国家政策的号召和就业岗位的需要,法律英语在各高校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多以法学专业必修课或者选修课的形式出现,或者作为特殊目的英语取代传统大学英语课程,对比法律教学或大学英语教学,具有交叉性和应用性的特征。
(一)交叉性
法律英语的教学目标是让学习者同时掌握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知识,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知识同等重要,具有交叉性。应当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从法律知识层面,教学内容主要是以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法律案例为主,培养学生理解、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从英语语言方面,教学语言采用英语语言授课或英语语言讲授为主,母语讲授为辅的形式,学习者需要理解特殊文本下的语言规则。
特殊的交叉性对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者、学习者、教材三方面提出了学科交叉需求,也概括了学界学者对法律英语现状的普遍问题。首先,师资队伍建设不足,缺乏大批懂法律英语会教学的教师。其次,学习者的起步门槛较高,需要有一定法律和英语的基础,高年级或研究生为优。最后,教材不够系统,对法律知识和语言学知识无法做到恰当有机的结合。
(二)应用性
培养法律人才关涉到我国对外发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战略,相关人才必须满足“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素质,因此法律英语的教学必须具有应用性。
法律英语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意现有法律知识的解析,还要关注学习者法律思维的培养,以及解决未知的、灵活多变的法律事务争端的能力,使学习者更具应用性、竞争性。法律英语的教学过程不应囿于法律知识或英语语言,要庞大而广泛地摄取多方面不同领域的知识,包括:法律文化背景知识、国际最新法律制度趋势、比较法研究、法律范式文本知识、法律文本写作、普通法模拟法庭等。课程设置更多合理任务,明确课程目标,整合课程内容,构建有效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能够激发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意识,教师运用学习策略,合理引导,才能满足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
二、以内容为依托的教学模式(CBI)介绍
以内容为依托的(Content-Based Instrument)二语习得理念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蒙特利尔采用沉浸式教学实现,该理论提出于1986年Mohan的著作《语言与内容》。以内容为依托的教学模式(CBI)是指以确定学科或确定主题内容为目标的基础语言教学法。通过结合确定学科、主题的学习内容与学科语言的学习内容,获取目标语言能力和学科主题知识的教学模式,教学的重点不再是语言教学,而是强调学科内容,使用目的英语进行教学。目前,學者通说的理论基础有:二语习得研究的输入假说、认知语言学书能力,及基本人际沟通技能,“最近发展区”理论。
根据布林顿在1989年提出的理论,以内容为依托的教学模式(CBI)的教学有五个基本原则:第一,语言学习应用和语言使用相结合。目标语言的学习需紧密联系实际,能应用于目标语域的真实情境。第二,选择引入教学的专业内容,应当有利于激发语言教学中的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效率。要选择学习者有兴趣、有价值的专业内容,并结合语言的结构、特点激发学习动力。第三,要能有机地将语言能力与学习者的学业历程、学科技术、学习环境有效地结合。例如用英语进行模拟法庭的演习。第四,强调专业英语的特殊性,在不同场景或文本模式下,语言的使用有不同的变化,不能仅限于固定的句子用法。第五,理解学科专业内容就是帮助学习者提升语言技能和认知技能。这一过程需要使用目标语言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得出结论,对学习者的运用目标语言解决专业问题,具有综合性提高的作用。
三、以内容为依托(CBI)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
从性质上说,法律英语属于典型的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要求将语言和内容紧密结合,在一门系统课程中通过学习策略的辅助,完成目标语域知识内容、目标语域语言技能学习的教学模式。通过对“以内容为依托(CBI)的教学模式”的介绍可知,教学的核心就是以目标语言为基础教学语言,掌握目标专业的知识内容,恰好与作为特殊目的英语的法律英语核心教学模式符合,由此可见,以内容为依托的(CBI)教学模式引入法律英语教学模式是可行且合理的。
将CBI引入法律英语教学的实践操作应如下:
首先,根据CBI教学模式的原则和限制性输入假说,既以目标专业内容为教学核心,限定教学中目标语言,又以专业词汇为使用范围。法律英语教师的授课内容必须基于专业领域内,例如诉讼法理论theory of Procedural Law,专业句子结构,例如hereafter句式,语言元素,如陪审团jury。
其次,基于CBI教学理念的法律英语应遵循二语习得策略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规律,是“基础——过渡——深化”的过程。CBI教学理念以专业内容为主导,但是要注意协调学习者的语言能力、理解能力、专业学术能力。例如,在新生入学阶段,有些学校有新生分级考试,可以根据学生的英语成绩进行语言能力评级。再根据语言能力进行法律基础和理解能力的分班,分为初、中、高级,配备不同的课程内容和课程进度。
最后,由于法律英语内容庞大复杂,在CBI教学模式中应预设课程内容的输入总量,细化每节课的输入分量,根据学生反馈调整输入速度。推荐初期以语言导向为主,逐渐加大法律知识的CBI教学建议,根绝教师在法律英语学科的教学经验和技巧,学习者接收信息速度的快慢,将有限课时下的课堂内容不断优化,通过最适当的课程输入量,达到有效培养法律英语人才的目标。
结语
法律英语作为新兴的交叉学科,既是新时代的国策号召,又是新世纪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将内容为依托(CBI)模式引入法律英语教学,符合法律英语的教学特点,有其独特的优势价值,对综合能力的人才培养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清.以内容为依托的法律英语教学研究[J].中国外语,2019,(03):14-15.
[2]张铁军,徐宏幸.基于CBI教学理念的复合型英语人才培养模式[J].学理论,2017,(03):201-202.
[3]廖春红.内容依托教学模式中学科知识习得研究:一项基于法律英语课程的案例研究[D].北京,上海外国语大学,2011:v-vii.
作者简介:
贺翰墨(1985—),男,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应用外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特殊目的英语、法律英语;
李金媛(1993—),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应用外语学院,科员,本科,研究方向:英语教育、行政管理。
基金项目:
本研究为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跨学科教育背景下基于CBI理论的法律英语教学模式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9C06,负责人:贺翰墨,参与人:李金媛,何莹蕾,焦阳,李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