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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仰:高校法治意识培育的价值共识

2020-11-09董晓红

关键词:法治意识

董晓红

摘 要:高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需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由于道德水平的高低与守法的自觉性密切相关,道德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全民守法需要凝聚全民共识。因此,注重道德作用的发挥,强化社会法治信仰的发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法治信仰培育是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主要切入点,是高校法治意識培育的关键所在,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关键词:法治信仰; 法治意识; 法治人格; 道德人格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20)05-0006-05

Abstract: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the main fro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college students, as the new force of socialist construction,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rule of law. Since the level of morali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consciousness of law-abiding, moral construction is the basi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law-abiding by the whole people requires a consensus of the whole people. Therefore, focusing on the role of morality and strengthening the development of belief in the rule of law in society are the basic projec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The cultivation of the belief in the rule of law is the main entry point to improve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rule of law among college students, the key to the cultivation of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rule of law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the important task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Key words:belief in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of the rule of law; personality of the rule of law; moral personality

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价值共识,是以法为最高权威的社会治理模式与价值理念,没有信仰的法治,会成为僵死的模式。“‘法治中国的提出,具有以法治价值导向、法治社会理想、法治精神信仰凝聚人心、凝聚社会的深刻意蕴,它引导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认同法律价值、恪守法律规则、崇尚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念。”[1]法治信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与精神支撑。法治中国昭示着中国走向法治精神信仰的社会凝聚,法治信仰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支撑与核心,是法治中国建设持续推进的着力点,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基础和根本路径。

思想道德素养与法治意识是大学生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然而,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来看,高校的法治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的关系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还没有得以足够的融合运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与法治意识的养成机制还不够健全,尤其是高校法治教育机制还没有有效融合于社会实践,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不高。

只有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有效衔接于思政教育教学课堂内外,才能从法治人格与道德人格双重维度上培养和造就新时代大学生。因此,高校应积极研究大学生法治意识的道德基础并不断找寻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与法治信仰增强的路径,从整体上把握教育理念、结构体系以及方式、内容、考核与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联系,并不断完善,才能逐步实现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教育目标,使青年大学生不断提升和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与集体观念,自觉增强法治人格意识和道德人格意识。

一、高校法治意识培育的必要性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2]大学生对法治的理解与学习存有较强的动力,而法治理念与法治意识尚待加强,对法治的实用性及法治教育的根本意义未能深刻把握与运用。

(一) 基于大学生法治意识程度:高校法治意识培育实效性不佳

目前,部分大学生责任义务意识、权利意识不强,维权意识,或者如何维权、要不要维权的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又因高校法治意识培育与建设的方式与路径有待完善,大学生对法治的理解有所欠缺。再有因课程限制,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有关法治学习的实践不够,法律方面的理论基础薄弱且与实践脱节,法治意识培育实效性不佳。

大学生是社会成员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状况如何不仅事关其自身的综合素质,更会深刻影响到国家的发展进程。“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信仰是公众对法治的知、情、意的有机统一,一定意义上,法治信仰就是公众对法治的情感体验(依附感、神圣感)。长期的人治传统使现实生活中公众的法治信仰淡薄,树立法治的理念是培育法治信仰的前提和基础,找准法治的着力点是培育法治信仰的关键,法治实践是法治信仰培育的根本所在”[3] 。重视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强调树立法治信仰的重要性,对于持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尤为重要。

(二)基于培育时代新人层面: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培育任重道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任重道远,必须摆脱单纯理论知识教育的模式,培养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伦理道德意识、具有崇高法治信仰的大学生,实现不断加强的高校青年大学生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双重人格建构,需要以培育、塑造能夠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切入点。

重视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教育,坚定其对法治的信仰,养成遵守法律规范、形成良好法治思维的习惯,是高校法治意识培育的价值共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大学生法治信仰困境

大学生群体对法治信仰的高度直接关系到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状况与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准则尚存在不小差距,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困境。

(一)基于道德信仰现状:大学生道德失范尚存

道德信仰是道德得以存在的高级表现方式,道德信仰表现在人们对未来生活理想的寄托或道德的价值目标与心灵的契合度。“在我国,道德教育是传统范畴,法治是现代范畴。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包含法律信仰、权利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等丰富内涵,它们既需要道德教育给予引导、强化,又为道德教育的现代变革提供了新理念[4]。随着利益多元化产生的一系列价值观念的复杂性、多样性,使得大学生道德信仰产生一定程度的危机,表现在大学生对道德价值信仰体系的不确定性或动摇性的精神状态,在实践上渐显为道德失范。表现在:

第一,价值危机。社会环境的多重性加剧了大学生思想的多变性。青年大学生大多缺乏社会环境的实践考验,难免表现出一定的个人主义倾向;而市场经济本身的自发性、盲目性又会导致竞争环境变得复杂多变,因而个体趋利行为的负面影响使得他们可能会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利益。

在近代以来西方文化日益强烈的“自我中心化”思想影响下,世俗化的社会物质利益成为一种极具负面影响的倾向,并不断滋生蔓延在社会各个层面,大学生的个体人格不经意间处在了相互冲突又复杂多变的多元价值之中,大学生传统的道德认知模式受“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影响, “自我意识”逐渐渗透于道德判断和道德认知之中,对于一些没有认清“以自我为中心”危害性的青年大学生来说,“自我”逐渐成为道德判断、道德认知和道德选择的 “基点”,故而,难免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道德失范。

第二,信念危机。首先,部分家庭偏重于物质利益的现实理念教育方式深刻影响了家庭内大学生的道德信仰。在行为选择上日渐影响了大学生以追逐物质利益为先的思想底蕴,在价值判断上则表现出功利主义倾向,从而使家庭内大学生产生了较强的自我主义倾向,淡漠了道德信仰的重要意义。其次,部分高校的德育教育模式有些僵化,在各教育环节的具体实施中多以教师灌输为主,学生需求及其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很好地凸显,引导大学生自我提升、自我教育方面的实践模式有待改进。另外,缺乏道德信念支撑、日益强化的社会伦理约束以及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因公德缺位引起的以私德解决公德问题,也日渐弱化了大学生的自我道德信仰能力。

如果大学生对现代社会道德秩序的规范化认识不够充分,各种形式的普遍伦理规范以普遍道德理性的方式构造形成的道德秩序就会日渐成为一种自我道德心理障碍,道德认知一旦缺乏道德信仰与道德情感的支撑,认知和行为之间则极易出现“道德缺口”;实践上若难以获得个体道德主体的普遍认同,且缺乏深厚的道德信仰基础,外在的威慑力和强制要求便难以实现其效果,难以实现内心“立法”。

(二)基于法治信仰背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尚不完善

政治信仰在传统观念中一直是衡量青年大学生道德水平高低的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依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公众直接参与的环节缺乏广泛性和普遍性,难免使公众与法律产生距离感;极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践踏法律尊严与权威现象,时有发生的司法者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无形中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威产生了质疑;传统封建文化“人治思想”在社会上仍有存在的土壤,也可能使大学生对社会法治环境的认识产生片面性;或者受社会腐败之风影响,对于法律能否保障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产生怀疑态度;对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到迷茫,严重影响其法治信仰的确立。

当代大学生对法治国家的发展进程充满期待,但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淡漠等问题依然可能存在,这在行为选择上可能致使偏离法律认知的现象发生,如频出的高校学生案件。

(三)高校法治信仰培育平台不足,效果不力

第一,课程依托单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的主要依托,而依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教材,该门课程仅一章涉及法律部分,与法律内容相关的课时也相对较少。“法治教育在目标上常以掌握法律知识为主,对法治观念、关键能力等缺乏关照;在内容上比较抽象,专业性、原则性强,难以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性需求;在方式上通常采用理论讲授法,缺少鲜活的语言、生动的案 例,更难以让学生探究与体验;在整体实施上缺乏规划、统筹,导致法治教育效果不佳。”[5]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更是难以掌握系统性、专业性的法律知识。另外,在很多高校,该门课程一般都是 100人以上的学生合班上课,互动性不强,难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且理论教学之外,组织管理难度较大,虽也不乏有一些法律实践课的内容,但是,由于经费等问题,难以普及全体学生共同参与,收效甚微。

第二,师资力量薄弱。高校法治教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主要依托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背景,虽也有部分法学专业教师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但人数也相对较少;多数是由相关专业如哲学、思政教师与专职辅导员承担,系统的法律知识相对不足,对法治理念的理解也不够深刻,在授课中难免局限于教科书内容,对于知识的拓展性、延伸性不够,对学生提出的涉及实践生活的法律问题难以给予完美解答,从而难以实现在课堂内外教学中对法律部分的讲解达到深刻、透彻并能学以致用的理想目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当前部分高校在学时安排上甚至存在公共课让路于专业课的现象,严重影响大学生对公共课的重视度,在法治教育师资队伍配置上也缺少对教师的法律素养再培训。当代大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对“法治中国”的建设也充满信心,然而相对薄弱的师资力量,加上课程设置的种种不合理,严重制约了高校法治教育的有效开展,也影响了高校法治意识的培育进度,对大学生法治信仰的提升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培育路径

针对大学生法治信仰困境,应以培育大学生的道德自觉为切入点,积极探索高校法治教育新模式,改善高校与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家庭法治氛围,探寻大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优化路径。

(一)依法治校:营造校园法治氛围

首先,营造校园法治氛围,彰显依法治校的特色。在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工作中切实践行规则规范、公平公正等法治理念,严格遵照法律意志编撰高校章程,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逐层凸显;严格遵循章程管理学校,充分体现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在大学生评优评先、评定奖学金等方面获得平等机会,充分尊重大学生基本权利,还要不断完善大学生申诉制度,切实有效地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大学生自觉遵法、守法、信法,为增强大学生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其次,筑牢法治信仰的道德基础,优化课程体系建构。塑造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德育教育,通过增强权利意识教育激发大学生的法律情感从而实现法律价值的认同;不断增强其社会责任感,逐步促进其法治信仰的生成,使大学生能够理性看待法律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同时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再次,对法治教育师资队伍进行有序的法律素养再培训。优化高校法治教育的师资结构,努力提高法治教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专门法律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切实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技能,引导学生尊重法律权威。切实提高法律知识课堂的感染力与时效性。

另外。通过校际合作开展“手拉手”活动。如邀请知名法学专家进校园,与学生面对面、多渠道开展校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法学专业老师的带领下进社区、听民声并给予法律援助等,多形式合作活动加强高校法律实践教学,有效促进知行合一,不断坚定大学生的法治信仰。

(二)补充法治教育课程,适时调整课程设置

仅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单一课程并不足以实现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受教学时数与课程内容限制,学生难以紧跟法治国家建设的步伐,因而应当编写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教材,将“法治教育”单设为一门“公共必修课”,供所有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同时,增加“法治教育”课程学分,安排法学专业教师担任教学工作,逐步建构较为成熟的法治教育教学体系。

(三)营造家庭法治氛围,注重家庭法治教育影响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经验表明,科学的家庭法治教育方法,是决定法治教育效果的关

键。”[6]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培育应注重家庭法治教育环境,密切保持家校合作、形成良好的家庭法治教育氛围,是培育大学生法治意识、提高法治信仰的关键环节。

首先,家长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注意教育方式,遵循科学的教育方法,增强与孩子民主、平等对话的方式,关注孩子综合发展,培养孩子健全人格,敬畏伦理道德,恪守法律规范与生活准则,以身作则,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信仰,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做出榜样示范,践行依法办事。

其次,加强家校合作。多种形式加强法治教育知识的普及与宣传,组织大学生定期到家庭、到社区调研家庭环境,并通过大学生志愿团、教师公益律师团对家庭给予法律援助,逐步提高各个家庭的法治意识和家长对法律知识理性自觉的求知欲。

四、小结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而治,规则落实重在日常,重在行动,重在生活中的慎独自律。“法律‘深植于人类的心性之中,而人类的‘心性即一般的人类情感、价值理念、道德诉求甚至于道德情操,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7]。关于法治信仰的培育,教育是重要基础,重要路径。受政治惯性、文化传统、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法治思维尚未完全深入民众,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也不是一蹴而就。作为培养人才的主要阵地,高校肩负着培育时代新人的历史重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认同的形成与提升离不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环节以及家庭、社会的共同作用。

基于我国法治建设的特征和进程,高校法治教育的价值导向与主要任务,就是要培育大学生增强道德自觉与法治意识,厘清法治的作用机制、理论内涵,逐步形成法治信仰,客观分析并正确面对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困境,信仰法治,严肃对待由法律规则生成的屏障和界限,倡导良好的法治文化,从而明确法治建设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由之路与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熊英.“法治中国”的主体信仰维度[J].学习与实践,2013(12):19-24.

[2]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7:120.

[3] 周军虎,何祥林.法治信仰的培育探究[J].理论月刊,2017(2):105-110.

[4] 宣 璐,余玉花.試论新时代道德教育中的法治内涵[J].基础教育,2020(1):5-10.

[5] 黄伟.法治意识培育中的关键能力模型建构[J].思想政治课教学,2020(3):27-32.

[6] 郭开元.社会化视野下的流动儿童家庭法治教育[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7(2):73-79,99.

[7] 郭淑新.敬畏伦理研究[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106.

[责任编辑:吴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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