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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现实障碍及路径研究

2020-11-09张月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0年14期
关键词:农村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村和城镇之间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金融法律发挥重要作用,金融法律制度是经济体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健全农村的金融法律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将重点对金融法律制度在农村推广中现实的障碍及路径进行分析,以便推动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现实障碍

[中图分类号] D922.28

[文献标识码]A

农村金融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方向,但是具体政策依然有待完善,农村的金融改革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中应用金融法律制度,有利于帮助农村实现经济转型,所以尽快找到完善金融法律制度的优化路径,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内容。

1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背景

1.1 金融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任何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都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法律制度的创建是政治、经济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国建国以来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政治发展模式奠定了农村金融法律的基础,农村金融法律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主要是由于其被动性造成的。随着社会的进步,虽然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完善,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导致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关系极度不平衡,导致农村和城市的金融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现有的制度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大部分制度依然是以政府为主体,主要是为政府服务,是政府利益和意志最直接的体现,由此可以看出,现有的农村金融法律并没有体现农村最客观的现实需求,没有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1.2 农村金融机构的单一性

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比较单一,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制度制定缺乏合理的规范和约束,比较浅层不够深入,关于金融制度的法律规范比较片面,我国虽然先后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支持金融制度的推行,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还是将重点放在了调整金融机构结构上,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金融机构单一性的局面。这些法律制度受到金融机构单一性的局限,无论是对农村的信用社还是银行进行结构调整,都没有改变金融机构单一性的特征。

1.3 金融法律制度具有短期性特征

农村的金融法律具有短期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因为制度的制定比较繁琐,涉及到的内容相对繁杂,牵扯的范围比较广,同时法律制定成本较高,执行起来成本也较高,所以一旦制定并不会轻易发生改变。除此之外,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有的金融法律制度已經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实际要求,法律的制定先后存在较大差异,缺乏连续性和指导性。因此,金融法律制度具有短期性特征,很难起到农村金融法律的规范作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不到实际的帮助,急需完善。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村金融法律的推行和演变还存在许多局限,在制度变迁、制度演进和指导思想等层面都有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有效保证金融法律制度的顺利实施,必须要重视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对金融市场的责任和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制定健康的长远发展机制,帮助农村实现经济转型,为农村发展奠定坚实法律基础。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金融法律制度发挥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2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现实障碍

2.1 关于制度变迁的障碍

无论是过去的计划经济还是现在的市场经济,金融制度的贯彻执行都是政府主导的一种手段,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主导型的方式并不会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主动发生改变,制度的制定与调整都是根据政府的发展目标为依据的,由于法律制定的成本较高,并且执行成本也普遍较高,所以法律制度一旦制定就很难发生改变,不会被轻易取代。这种自上而下的,以政府为主体的金融法律制度很难适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不到带动和促进作用,发挥不了实际的价值。针对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以政府为主体来制定相应的制度是不科学的,科学合理的制度应该充分体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应该以市场为导向,金融法律制度的制定标准应该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高度契合,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入,必须加强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就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地区资金缺失,贷款难的问题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2.2 关于制度创新的障碍

有调查表明,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法律比较看重单一性的指导,缺乏系统全面的制度去维系,缺乏规范性和约束性。从规模上来说,金融机构的债权划分并不清晰,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政府是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因为由政府主导实行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制度的制定并不能从现实情况出发,只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这就导致农村的金融法制无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针对这种情况,农村经济想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完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打破传统制度的制约,借助政府的强制力,将政府和市场作用相结合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2.3 关于制度风险监控的障碍

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深入,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风险监控机制的保障,依靠风险监控来促使金融机构的运行和壮大,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机构的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可以看出农村的风险监控制度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是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全球化的历史产物,是推广农村金融法制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必须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只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机制才能保障农村经济的平稳发展,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现有的风险防控机制发展还相对比较滞后,形式比较守旧和简单,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在执行中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风险防控只被当作管理的短期目标,而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防范机制。由此可以看出,风险监控的不健全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法律的完善和推广,想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就必须要对农村市场进行更深层次的约束和规范。

2.4 关于制度指导思想的障碍

我国一直都比较注重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完善,也制定了许多相应的保护政策,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不断加深,近年来开始使用法律手段来保证农村机构的平稳运行。但农村除了金融机构之外,还存在许多非常规的机构,这些机构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些非常规机构没有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缺乏合法地位,本身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由于受到指导思想的限制,各地政府很容易将非常规机构作为非法营利的中心,制定的政策法规严重阻碍了非常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非常规机构在政府的严厉控制下,会严重影响供求关系,导致市场的不平衡性加剧,扰乱了市场经济的秩序,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3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优化路径

3.1 制度改革坚持走法制化的道路

农村金融法制等相关制度的改革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想要进一步加快制度改革就不要借助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保证金融法制制度的顺利转型和实施,坚持走法制化道路。制度改革的前提是要了解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与之相符的法律法规,法律制度的制定一定要与当前的经济制度相适应,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保障。同时更要注重制度的创新,帮助农村经济找到发展的契机和方向,不断向法制化的方向转变。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制定的法律是要以约束金融主体的行为作为主要前提。制定的法律要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市场的标准,对市场主体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保证金融主体的自觉性。其次,依靠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在实际工作中,想要有效改善金融市场的环境,不仅要加大法制制度的约束力度还应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快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通过提高教育力度,严格处罚违法乱纪的行为,为农村金融市场营造一个相对健康的环境。

3.2 创新金融法律制度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非常规金融机制将会成为新的突破点和落脚点,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各地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设,建立长期的激励机制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增强对非常规金融的管理力度,促进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发展,确保公平公正的环境,規范当地的金融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平稳发展。非常规机构对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一定要重视非常规机构的管理,对金融市场可以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最有效最科学的管理手段就是适当放权,主要是通过引导的方式,可以提供法律的框架来约束非常规机构的行为,但同时也要充分保障非常规机构的利益,维护其正常的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非常规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

3.3 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想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法律制度的质量,就必须要对农村进入市场的路径进行不断优化,加强管理和监控。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法制是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要对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的划分,做到责任清晰,建立一个完善的系统体系,保障工作质量。另外,除了完善风险监控机制之外,还要成立相应的报警机制,起到预测金融体系的作用,通过报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值得注意的是,预警机制的建立必须要以充分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前提,对金融环境有清晰准确的认知,必要时可以形成联动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第一时间寻求解决方案。

3.4 完善金融产权结构,强化法律意识

建设微观法律法规是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要前提,农村的金融制度想要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就必须要加强微观法律法规的建设,建立金融产权的新模式。目前我国的基层金融产权依然处于产权不清的阶段,这样的情况限制了农村的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和科学性,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所以当务之急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金融产权结构,发现现有产权结构的弊端,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建立高效的法律体系。合理完善的制度就必须要对责任和权限进行明确的划分,强化组织内部的风险性和责任制.实行有效管控。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农村贯彻落实金融法律制度十分重要,由于金融法律制度自身的特点,给金融法律制度在农村的推广带来了一定的障碍,这些障碍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应优化解决路径,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帮助农村经济转型,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娄丽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法律制度研究[J]农业经济,2020 (02).

[2]何文强.中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现实障碍及路径选择[J].农业经济,2019 (12).

[3]李在华,我国农村金融立法的现状与完善[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 (16).

[4]张璇.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J].市场论坛,2018 (06).

[作者简介]张月(1986-).女,山西临汾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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