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策略研究
2020-11-09于淼
于淼
摘 要:虽然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发展,我国在合作办学方面构建了较为稳定的政策体系,保证了合作办学的有序开展。然而,随着近年来我国与美国等国家在国际关系方面的微妙变化,中外合作办学的进度和质量出现了一定的波动性。基于合作办学长远实践的考虑,有必要结合合作办学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质量保障措施,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文章在分析影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因素的基础上,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问题提出相应的质量保障性策略,以期为合作办学的高质量开展提供重要的参考。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国外的机构同国内教育机构在国内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和培养对象的教育模式。2003年2月,国务院颁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揭开了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序幕。2004年6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定义和办学的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性说明,使合作办学由简单的提法转化为现实的实践。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发展,我国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模式,办学规模和质量均呈现出了明显的改变。然而,受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在合作办学方面的发展也正在遭遇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向纵深方面发展的背景下,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合作办学的质量成为国家、社会和教育机构需要重点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影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因素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是在现有的中国教育机构或者外国教育机构内部设立相应的合作办学学科、专业、课程等项目,向中国公民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教育。作为一种跨国家、跨文化的教育合作行为,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
(一)合作办学的理念
中外合作办学是以中外合作的方式在中国开展教育活动。虽然相关法规中对合作办学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坚持的思想和理念进行了明确,但在教育日趋商业化的背景下,部分中外合作教育机构会将招生规模、办学成本、办学效益等指标作为合作办学的重要关注点,对于学科、专业、课程的设置过多地从营利性方面考虑,这就导致教育培养人才的理念受到了冲击,也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
(二)合作主体行为的协同性
中外合作办学在形式上表现为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合作。虽然合作办学面向的是中国的公民,但办学的模式、办学的过程却是中外教育机构共同参与协商确定和落实的。合作办学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决定了办学质量会受教育主体行为一致性的影响。事实上,受国家间教育政策的影响,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会出现较大的波动性。例如,近来美国在国内实施的限制赴美留学人员签证、限制中美科技交流合作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的项目合作,使中美合作办学遭受了一定的挫折。政策等因素引起的合作办学的波动性增加了合作主体之间行为决策沟通交流的内容量和难度,使合作办学的质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合作办学的教学管理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是持有不同教育理念的中外教育机构在办学方面开展的深度合作,其教学管理机制除了受中国现有的教育管理制度的影响以外,还会受国外合作方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中外教育机构在包括教学专业、教学课程、教学方式等教学管理方面的观点、行为做法会直接影响到合作办学的质量。
(四)合作办学的方式
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对应的是中外教育机构以何种方式开展合作办学。正如上文明确的,中外合作办学是面向中国公民开展的教育活动,这就使得合作办学的方式是否符合中国公民的教学需求成为合作办学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开设的專业、课程是否符合中国公民专业学习的需要,是否能满足中国公民的教育诉求,都会对合作办学的质量产生影响。
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外教育机构虽然能够结合合作办学的共同理念开展相应的专业、课程合作,但受诸多因素的综合性因素,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仍然无法得到完全保障。具体来看,当前的合作办学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合作办学管理制度不完善
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是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面向中国公民的教学活动,其主要受中国教学管理制度的指导和约束。在长期的中外合作办学实践过程中,我国根据不同情况下合作办学的特点和表现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保障了合作办学工作的持续性开展。但是,就当前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开展而言,仍然面临着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一方面,合作办学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相关制度中虽然明确了合作办学活动所应当遵守的管理要求,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教育机构等主体间的合作办学管理职责划分方面并不明确、并不科学,这就导致合作办学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交叉管理、重复管理。另一方面,合作办学管理制度存在滞后性。虽然制度主体能够根据不同阶段合作办学面临的形势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但这种基于问题发生后制定的制度无法达到事前管理的效果,影响了合作办学的规范性和秩序性。
(二)合作办学过度商业化现象明显
目前,多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有明显的期限限制,并且在办学条件、流程等方面也有明确的要求。这就使得教育机构面临合作办学方面的招生、教学压力,即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达到制度规定的教学任务标准,项目就可能被取消。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合作办学机构为了维持正常的项目运转,会过多地考虑招生规模、师资队伍等指标,对真正合作办学的教学效果缺乏足够的关注,导致合作办学出现过度商业化的情况。例如,一些学校为了获得财政资金的支持,会想方设法拓展生源,并大量招聘外籍兼职教师,从表面上看,这种合作办学项目发展的“红红火火”,但最终培养出来的学生却与常规教育下走出来的学生没有差别。
三、提高中外合作辦学质量保障效果的策略
中外合作办学是一项动态性、持续性的活动,受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的干扰甚至阻碍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在合作办学项目开展过程中,相关教育机构要从高质量合作办学的视角出发寻求符合办学目标要求的科学方法,确保合作办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对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寻求相应的破解策略。
(一)完善合作办学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合作办学过程稳定、质量扎实的基础性条件。鉴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所处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情况,相关部门要在系统、全面、深刻把握合作办学形势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有利于合作办学开展的政策制度内容,规范、引导合作办学的高质量发展。
首先,更新已有合作办学管理制度内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相关工作的开展主要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性文件,这些制度虽然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展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但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合作办学发展的需要。基于合作办学行稳致远方面的考虑,政府部门要在重新梳理已有合作办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制度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使制度能更好地适应合作办学的形势和需要。
其次,细化合作办学管理制度内容。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使国内和国外教育机构在合作办学项目开展方面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多。为减轻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阻力和压力,政府部门要根据合作办学的实际情况,细化管理制度内容,明确政府与教育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赋予教育机构更多合作办学决定权,使其能够在稳定、科学制度的框架内自由地开展合作办学项目。以教师招聘为例,政府除了从制度上明确参与合作办学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政治素养以外,将教师招聘的具体条件要求下放给具体的教育机构,教育机构则通过内部制度将招聘的条件确定和适用情况确定权交由二级学院来行使,这样可以在保证招聘教师政治素养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符合合作办学的要求。
(二)强化合作办学质量落实
质量是合作办学的生命线。只有保证合作办学的质量,持续输出有利于国家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够彰显合作办学的优势,实现合作办学的良好发展。针对当前存在的过度商业化的实际情况,要通过端正合作办学理念,加强合作办学监督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纠正。
首先,深化合作办学主体质量意识及其落实。教育管理部门要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过程中明确办学主体应当遵守的办学质量标准要求,并对办学主体是否真正落实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动态化、持续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办学主体将质量融入到日常的办学活动中。
其次,加强合作办学质量监督检查。教育管理部门要优化合作办学项目评价体系,将学生、教师等教学主体纳入到评价主体之中,借助多元化评价主体的评价来督促办学主体认真落实办学质量指标,避免出现过度商业化等偏离质量路线的行为。
(三)增强合作办学方面的行为协调
中外合作办学是由中国的教育机构与国外的合作机构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的合作。教学文化、教学理念的差异使得多元办学主体之间存在较多的思想和行为差异。为避免过多差异对办学行为的限制,合作办学主体要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以提高行为的协同性。
首先,明确办学的共同目标。统一的目标是将分散的办学主体资源凝聚起来的关键和有效策略。为保证办学主体在行为上的一致性,在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初期,相关主体就要确定共同认可、遵循的办学目标,为办学行为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引。
其次,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交流是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的有效举措。针对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性问题,办学主体要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就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坦诚的交流,促使突出的矛盾得到有效的解决。例如,办学主体可以结合办学质量提高的需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类问题的汇总、协商和解决,确保办学主体在问题解决全过程方面的有效交流。
四、结语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一种新型办学模式,在扩充我国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开放性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性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的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增强行为协调等系列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合作办学质量的稳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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