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研究
2020-11-06聂莹晖
聂莹晖
摘要:本文对湖北省近九年(2011—2019年)各区域道路交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分析了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年际变化趋势,并对污染防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声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X827 文献标识码:A
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性污染,具有实时性、分散性、区域性、多发性和无形性等特点,因此噪声污染的监测和治理具有一定的难度。
随着工业企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基础建设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发展的大力推进,噪声在城市的影响也随之增大。近年来,湖北省噪声污染投诉件数量占环境方面投诉件的七成以上,声环境质量特点及对策分析显得十分重要。本文根据湖北省2011—2019年的城市噪声监测数据,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变化趋势,并提出噪声污染防治建议[1]。
1 湖北省各类噪声污染总体变化趋势
1.1 声环境功能区噪声
2011—2019年,湖北省全省昼间平均达标率高于夜间,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见图1)。其中,0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范围为62.5%~93.8%,夜间为43.8%~62.5%;1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范围为84.6%~95.6%,夜间为59.7%~76.9%;2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范围为87.9%~100%,夜间为76.9%~87.9%;3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范围为82.4%~96.6%,夜间为78.6%~85.9%;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范围为75%~90.3%,夜间为24.1%~35.2%。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达标率最低,混合区昼间达标率相对较高。
湖北省全省昼间和夜间平均达标率、0类功能区昼间、2类功能区夜间、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均呈显著上升趋势,1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呈非显著下降趋势,其他类别呈非显著上升趋势(见表1)。与2011年相比,2019年城市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上升了5.5%和5.8%,0类、1类、3類和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分别上升了12.5%、1.9%、3.9%和15.3%,2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下降了5.5%。
1.2 区域声噪声
2011—2019年,湖北省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覆盖面积呈显著上升趋势,全省城镇人口逐年上涨,但区域平均等效声级变化范围为53.3~54.5dB(A),总体平稳,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较好”水平(见图2)。2019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较2011年下降0.2 dB(A),变化幅度较小。
2011—2019年,湖北省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好”的比例范围为13.2%~21.2%,“较好”的比例范围为40.6%~46.1%,“一般”的比例范围为24.5%~33.9%,“较差”的比例范围为4.8%~8.2%,“差”的比例范围为1.8%~5.2%(见图3)。近年来,湖北省城市区域噪声不同质量等级的构成情况基本稳定,质量等级占比由高到低排序:“较好”>“一般”>“好”>“较差”>“差”。
2011—2019年,湖北省区域环境噪声的声源结构为:交通噪声占比范围为15.6%~20.6%,工业噪声占比范围为8.6%~11.2%,施工噪声占比范围为1.9%~3.5%,社会生活噪声占比范围为49.5%~62.4%,其他噪声占比范围为6.1%~15.8%(见图3)。可见近年来,湖北省城市区域噪声声源构成情况变化不大,以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最广,各类噪声声源占比由高到低排序:生活>交通>工业>其他>施工,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比呈显著上升趋势,其他噪声占比呈下降趋势。各类噪声声源强度排序为:交通>施工>工业>其他>生活,其中其他噪声强度呈显著上升趋势。
1.3 道路交通环境噪声
2011—2019年,湖北省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总路长呈显著上升趋势,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但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变化范围为67.3~68.6dB(A),总体平稳,除2011年和2018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水平,其他均为“好”(见图4)。2019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较2011年下降0.4 dB(A),变化幅度较小。
2011—2019年,湖北省道路交通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好”的比例范围为37.7%~54.3%,“较好”的比例范围为16.9%~33.9%,“一般”的比例范围为13.5%~17.3%,“较差”的比例范围为5.1%~14.1%,“差”的比例范围为1.8%~6.6%(见图5)。近年来,湖北省城市区域噪声不同质量等级的构成情况基本稳定,质量等级占比由高到低排序:“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2 环境噪声污染原因分析
2.1 功能区环境噪声
2019年城市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较2011年上升了5.5%和5.8%,全省各类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多呈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积极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工作,逐步统筹考虑社会经济结构调整、人口增长和城区规模扩大带来的城市变化,使功能区布局更加合理,符合现有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然而,全省各地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工作进展不一,仍有部分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已不符合现有的城市特点,不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合理性、规范性,功能区划分和监测点位调整工作亟待加快加强。
2.2 区域环境噪声
全省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稳定,噪声声源结构变化不大,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最广,其占比有上升趋势,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次之。为了维持区域声环境质量,各地每年对社会生活噪声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监督,重点整治商业噪声,每年由多方联动组织绿色护考,进一步强化交通和施工噪声监管执法,各地先后启动主城区工业企业的外迁或入园,对各类噪声源严格管控,较有成效。2016年以来,噪声投诉件占比高居不下,以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类投诉件为主,这与城镇化进程加快、商业娱乐活动日益繁荣、居民生活方式多样化息息相关,也说明噪声污染防治公众宣传力度、广度、深度以及公众参与度有待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尚无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