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安员有温暖的“家”
——北京戎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会工作纪实
2020-11-06
走进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北京戎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全国职工书屋示范单位”到“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岗”,从“首都文明先进单位”到“北京市企业诚信先进单位”,展厅两侧悬挂着的一面面锦旗和牌匾格外引人注目。从最初成立时的3名保安员到如今的万人队伍,北京戎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经历了跨越式发展。伴随其成长壮大的还有公司工会,他们在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提升保安员素质能力、创造优秀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让保安员在首都北京有了温暖的“家”。
公司两级调解组织 守护“家”的和谐
北京戎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保安企业,现有员工近万人,除北京总公司以外,还在天津、山东、海南等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分公司。
“公司保安多、岗位分散、入职门槛低、人员流动大,这样一支队伍,一旦管理不善,很容易成为劳动争议的多发企业,处理不当不仅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形象,而且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于是,在2014年初我们成立了劳动争议两级调解组织,专门调解公司里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劳动争议。”公司工会主席郭伯民介绍道。
北京戎威远保安公司在项目部建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为一级调解组织,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项目部经理任组长,选举2名优秀保安员任组员。目前,全公司共成立调解小组36个,覆盖了90%以上的保安员。此外,公司还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二级调解组织,调解委员会由党、政、工、团、妇联和项目部经理代表等7人组成。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还制定了 《劳动争议调解员守则》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办法》等制度,并把制度做成展板,送到各项目部统一上墙。
午休时,董事长吕剑(中)和同事们到职工活动室锻炼身体
“调解劳动争议不是一时一事的工作,要热情接待好每一个人,认真倾听每一次诉求。同时,在调解中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真相维护保安员或企业的合法权益,并通过调解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纠正管理中的错误,完善企业管理。”郭伯民补充道。
保安员李杰入职公司后,在一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当保安,公司按规定每月发给他2700元工资。工作19天后,李杰被项目部调到了其他项目点。由于嫌远,干了一个礼拜,李杰就不干回老家了。想到自己那19天的工资,项目部还没给,李杰便来到了公司总部,找到了工会。
工会问明情况后,马上联系了李杰所在的项目部经理。经过协调,李杰拿到了工资。
除了跟项目部联系为李杰要到了19天的工资,工会还语重心长地劝李杰,出来工作跟在家种地不一样,不能今天在地里种白薯,明天就不种了。在外面工作要遵守工作制度,不能想干就干,不想干一声不吭就回家。在工会组织的劝导下,李杰重新回到了项目部,继续做保安:“公司把那19天工资都给我了。工会说得对,我应该干一行爱一行。以后一定好好干,守护一方平安!”
“在戎威远保安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后,先由项目部进行调解,因为他们是一级调解组织。如果项目部未给予调解,再由公司出面给予调解,而且我们对不作为的项目部还有相应的处罚。”郭伯民介绍说,产生劳动争议,如一级调解组织未给予调解,导致当事人直接去劳动仲裁等部门申诉,公司将依据裁决结果是否涉及项目经理违规而对其进入处理。裁决结果出来后项目部经理没有过失的,公司向项目部经理发出红色告诫通知书,项目部经理要承担未进行一级调解工作的责任。一年内发生三起同样的案件,公司将解除与该项目部经理的劳动合同。而产生劳动争议,一级调解组织未给予调解,导致当事人直接到劳动仲裁等部门申诉,裁决结果中项目部经理有过失的,项目部经理不仅要承担裁决后果,公司还要向项目部经理发出红色警告通知书,并处罚金3000元。发生第二次案件,公司向项目部经理发出红色严重警告通知书,并处罚金5000元。一年内发生第二次同样的案件,公司将解除与该项目部经理的劳动合同。
郭伯民告诉记者,在保安行业一件件劳动争议案件得以解决的过程中,引发劳动争议的深层次原因就一个个暴露出来,比如:订立劳动合同不规范的问题,项目部经理自身管理素质问题,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工会制定了 《戎威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管理办法》,试行一年后又制定了 《戎威远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与项目部经理签订了落实 《管理办法》的承诺书,建立了项目部违规保证金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解决之后,马上就能从项目部的保障金里获得支付。
郭伯民说:“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提高整个保安队伍的素质,维护保安员的权益,从而让他们可以更好地守护一方的安全。”
以学习提素质 关爱“家人”成长
“我们还积极参加了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专为农民工开办的学习助推项目。早在2013年,我们有一名保安员张新秀通过考试录取为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的大专生。公司在年终总结大会上,专门为他设立了“成才奖”,奖励了1000元。”郭伯民兴奋地说,张新秀的精神极大地鼓舞了公司有志成才的青年们。应他们的要求,公司工会与市、区两级工会申请,陆续为22名报考大学的保安员开办了考前辅导班。市、区两级工会还承担了包括教材在内的所有学习费用,许多保安员因此受益。
此外,针对保安员普遍学历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情况,公司工会定期开展 《职工法律素养提升》课程,让保安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职工法律素养提升》课邀请专家讲授,课程内容包括守法意识、法律观念等涉及面广泛的法律知识,均与保安员生活息息相关。公司大兴运营中心四中队保安员孙杭1990年出生,来自河北石家庄,曾经当过5年兵,退伍后于2012年7月来到公司工作。“素质培训特别实用,让我在执勤时,能以合法的行为处理一些纠纷,同时在保安员权益受到损害时,也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课堂上我一直在做笔记。”孙杭说,“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时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习平台。职工法律素养是每名基层保安员最需要的精神食粮,也为我们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提供了解决的依据。”
配图书做活动 让“家”飘满书香
“保安行业年轻人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归属感低,流动性强。董事长吕剑想办法、筹资金、找门路,下决心要让保安员的文化素质提上来,归属感强起来。”郭伯民介绍道,“用通俗的话来讲,保安员看家护院,护佑一方平安,崇高的社会责任要求他们必须不断学习。要想学习,就得有书读。”为了让基层保安员有书读,公司工会为公司的20个项目部配备图书箱,每个图书箱配备100册图书,图书涵盖社会、人文、历史、教育及职工维权知识等内容。
工会还开展了“做学习型职工”的读书行动,惠及公司全体保安员。为了充分调动保安员读书的热情,读书活动期间,公司工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例如“让梦想成真”主题读书征文活动。所有参加读书活动的保安员不仅要拿起书,还要拿起笔,记录自己读书后的感受。征文文体不限,读后感、散文、议论文等,要求1000字以上,每个项目部提供不少于3篇,按质评奖,文章还编辑成册。
同时,公司还开展了抓拍爱读书人的活动,要求保安员在这次读书活动中,仔细观察身边爱读书人的读书习惯。拿起手中的相机、手机,抓拍他们读书时的美好瞬间,让大家一起感受读书带来的快乐。
为了发现爱读书的人才,检验读书的成果,公司工会举办了读书知识竞赛,知识竞赛题目全出自图书箱。“大家最开始读书,有点目的性,希望在读书知识竞赛中拿个好成绩。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保安员发现从书里能学到不少知识,时间长了,就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郭伯民说。
“职工书屋是职工之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书屋要为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创造条件。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今年,公司工会将建设一线职工书屋,让更多保安员有书读。为此,我们还荣获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 ‘全国职工书屋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呢。”郭伯民自豪地告诉记者。
几年来,在丰台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公司工会不仅把一个5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改造成职工之家,服务设施包括企业矛盾化解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网络服务热线和职工食堂,简称为“三室、一线、一食堂”,职工有了形式的“家”;而且通过调研,了解职工需求,工会用服务让职工有了心里的“家”。他们把 ‘家’的服务重点放在五个方面:维护职工权益,建职工的民主之家;关心职工疾苦,建职工的温暖之家;丰富业余生活,建职工的团结之家;提高职工素质,建职工的学习之家;围绕企业发展,建职工的效益之家。”
戎威远公司工会的“五家”建设让保安员们有了北京的家,也更安心地守护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