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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存在等级高低吗?
——从鄙视链出发分析音乐认同的心理因素

2020-11-04任浩砝

北方音乐 2020年24期
关键词:群体音乐

任浩砝

(哈尔滨音乐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前言

我们国家从古就有用“阳春白雪”“下里巴人”来形容人们的品味,有“雅”“俗”的区别,“雅”为高雅,正所谓“曲高和寡”,高雅的音乐历来是曲调高深,属于精英阶层的特权;“俗”不仅仅是“低俗”,更是“通俗”,放下艺术高不可攀的身段,让劳动人民都能欣赏得了的是为“俗”。

但这“雅”与“俗”之间,存在着高低之分吗?

很多人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无论是“欧洲文化中心论”还是“文化达尔文主义”,都给人以警诫,即文化之间应该平等看待,不存在所谓高低,更不应该觉得自身所归属的群体高人一等而对其他群体大加贬低。每个文化都有它自己独特的语境和社会构成,脱离了历史和环境任何文化都将难以维系。

一、从“鄙视链”谈起

(一)鄙视链与社会认同

2012年,《南方都市报》一篇《互联网鄙视食物链大全》的文章第一次把“鄙视链”这个词带到了公众面前。“鄙视链”一词脱胎自“食物链”,天然的带有一种高低等级的关系,每一层当中的人都对自己所处群体怀有强烈的优越感,对下层饱含鄙视。

曹丕的一句“文人相轻”成为文人之间争风吃醋、相互“践踏”与倾轧的托词,而今竟扩散到生活的各个层次,成为一条条“相轻”的“食物链”。鄙视链充斥着所有的群体,并体现在任何领域当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存在这种心理,可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鄙视链。

鄙视链基于社会大众认可的某些标准,这种标准的稳固程度与它的流行度呈正相关,它在人们心中越普及,链条也就越坚实牢固。这些链条依据人们对自己所处社会群体身份的认可将人们连在一起(如职业、专业、地域出身),认为自己所处的内群体比其他群体更优越,一个人所在链条的层级越高,就越会为了自己的群体身份而自豪。实际上,大部分的社会现象都体现着人的心理活动,鄙视链存在的原因实际上是对内群体的认同和对外群体的抵触。

这在社会学与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中称为“局内人”与“局外人”,在心理学领域又叫作“内群体”与“外群体”。它们所描述的对象类似,但角度不同。

20世纪50年代,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森在其著作中提出了“认同”的概念并使其成为这个领域的专有词汇。

“认同”(identity)等价于“身份”,关于认同的理解也就是人们对于“身份”的解读。社会心理学认为,人在不同场景下所做出的表现可以截然不同,各个身份切换起来毫无滞涩,身处每一个圈子中的自己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身份。

(二)偏见与本能

构成“局内人”或者说“内群体”自我划分的心理学因素同样是人们对自身的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ty),与因为一些清晰的因素来进行界限划分不同,心理学家Henri Tajel开创了“最小群体范式”(minimal group paradigm)实验。在这类实验里,一般会根据某些琐碎而无意义的标准,如丢硬币,将被试划分成不同的群体。这样得到的群体排除了各种因素的干扰,只剩下一个简单的代号,没有任何实际含义,所以叫“最小群体”。但是,大量的研究却表明,即使是这种临时形成的、毫无意义的最小群体,也会导致各样的群体间歧视与偏见。被试认为自己所属的群体优于其他群体,在行为上也会更加偏向自己群体的成员——即使这些群体是通过丢硬币分出来的。

最小群体研究说明,我们似乎天生就喜欢区分出“我们”和“他们”,对“我们”高看一眼,歧视“他们”。在这里,“我们”和“他们”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划分群体这件事本身;只要分出了不同的群体,人类就会自发地产生内群体偏好以及外群体歧视。依据社会心理学,人更倾向于喜欢和自己在某些地方相似的人,这便是圈子的由来,同时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模仿行为加剧了这一现象,这些构成了“认同”的底层逻辑。

内外群体,实际上就是把人分成了不同的人群,这是一种我们的偏见,其实也是这种本能的一个产物。

如上所说,心理上指向“内群体”的人们,会对自己所在的群体产生一种偏好,因为“我们”产生一种优越感,与此相对,“偏见”指向某一个具体的“他们”,对于这个人群有一些负面的评价或者印象乃至具体的歧视行为。

心理学里面进一步对偏见进行了划分,包括认知、情绪和行为三部分。第一个部分叫“刻板印象”,指的是我们对于某个人群的一种偏颇的认知,比如我们认为某个人群有某些特定的属性。第二个成分叫偏见,偏见会让人们在情绪上对某个人群产生情感上的抵触和厌恶。第三个成分叫歧视,这会产生具体的针对这个人群的一些歧视行为。认知、情绪和行为这三个成分共同构成了我们所说的这种偏见现象。而他们彼此之间又会相互促成,我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认知,认为听某类音乐的人素质水平低,首先这是一个认知上的判断,有了这个判断之后,进而就会引发这种偏见的情绪,那就是厌恶的情绪,而这种厌恶情绪又导致了我们在和这样的人打交道的时候,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歧视行为。

在某种程度上的偏见、刻板印象还有歧视,它们其实也是我们人类本能的一部分,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的大脑认知资源其实非常有限,我们没法全面地认识这个复杂的世界,所以很多时候,大脑要用“贴标签”的方式简化我们的认知过程,刻板印象就是这样的一种标签。我们把一个标签贴给这样一群人,那之后,我们在和来自这个群体的人打交道的时候,就不再需要一对一的考虑个体的这种差异,而只需要用这个标签就可以很粗暴武断地给他们一个整体的判断。

二、音乐中的鄙视链

在各种各样的鄙视链当中,音乐鄙视链因种类极多而独树一帜。音乐圈的鄙视链无处不在,无论是音乐地区、流派、乐器、唱法都存在鄙视链,下面做一个简要汇总。

(1)流行音乐地区鄙视链:欧美>日韩>港台>内地>东南亚及其他地区。

(2)音乐流派鄙视链:古典>爵士>金属>摇滚>民谣>电子音乐>流行>说唱>喊麦。

(3)古典乐国家鄙视链:德奥>英法>苏联>亚洲。

(4)音乐专业鄙视链:作曲>指挥>键盘>管弦>声乐>音乐教育>音乐学。

(5)唱法鄙视链:美声>民族>流行。

(6)乐器鄙视链:钢琴>弦乐>管乐>打击乐。

(7)戏曲鄙视链:昆曲>京剧>地方戏曲。

这只是音乐鄙视链当中的一部分,甚至很多鄙视链内部还可以细分,比如钢琴里超技练习曲高高在上,给流行歌曲伴奏的简单和弦自然只能仰望;流行音乐中k pop优于芭乐(ballad)歌曲(比如一些流行歌手的情歌)优于各种网络和古风歌曲,处于最低端的是喊麦土嗨社会摇。

当然,这个鄙视链的成立与否有时也并非绝对,如前文所说,鄙视链条的稳固程度与它在人们当中的流行度成正比,越多人认可,鄙视链越稳固。

除了传统的鄙视链外,还有种新的鄙视链,大抵叫“逆优越”“反智鄙视”。简单来说,就是一些听比较大众的乐种的,像是流行、说唱,瞧不起古典、金属等相对不那么大众的乐种。这类人沉浸在自己的内群体之中,否认复杂音乐的高级性,认为喜欢小众音乐的人是站在虚幻的制高点上自我陶醉。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近现代音乐在简单化与通俗化的道路上从未止步。自巴洛克时期到现代,人们在渴望“接地气”的艺术上永远不够满足,大众音乐变得愈加简单短小。

从早期的动辄几小时甚至需要许多天来演出的音乐剧、歌剧,几十分钟的室内乐、交响曲——那时的音乐基本只面向富裕的有闲阶层;到后来黑人音乐兴起,爵士、蓝调只要手边有乐器便能进行即兴演奏——这一阶段依旧要求音乐人需要有较高的音乐素质;到近来的流行音乐、民谣等出现,歌曲几乎不会超过十分钟——这一阶段要求音乐人需要起码的音乐知识与演唱能力,但音乐素质可以一定程度上让位于演出者的个人魅力;后来,说唱(rap)音乐普及开来,网络歌曲充斥人们的视野,流水线制作的商业歌曲时长一般四分钟左右,在此阶段,音乐人的演唱和演奏能力已经不是决定性因素,这些都可以交给后期和调音来完成,这一时期的音乐虽然上限还有一定高度,但下限却是让完全不懂音乐甚至五音不全的人都可以胜任。音乐的最后一丝高贵也要失守了。

人们的耐心越来越差。

在这个网络短视频大行其道的时代,人们已经越来越没有耐心去欣赏长达几十分钟乃至数个小时的交响曲了。

三、音乐在试错中前行

象牙塔里的严肃音乐就只能是“专业人士的自娱自乐”吗?

并不是这样,非但不是,而且不能。

瞿小松在文章《虚幻的主流》中直言,在我们国家奉为“高雅音乐”的西方交响乐、古典歌剧的演出,早已不是“主流”;姚亚平在《中国民族器乐创作的百年追求》中更是强调:“民乐是靠自我拯救走到了今天的辉煌”“如果到现在还是那个样子,民乐就死了”。与此相对一直曲高和寡的昆曲面临的境况就更是糟糕,哪怕是国粹京剧也面临青黄不接的现实。

郭乃安说:“音乐学,请把目光投向人。”在当下这个一切都在商品化的时代,如果音乐艺术只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孤芳自赏,不随着潮流做出让大众更能接受的音乐,那它的结局只会很糟。

但现状是资本看到了新与旧的强烈冲击,便只想让一切只为了噱头博得更多的眼球,让音乐变得面目全非,这只能是竭泽而渔。

在进入现代之前的许多年里,音乐一直秉持着较多的本质主义,究其原因,不是因为古时候的人们更守旧,不愿对音乐传统做出改变,而是因为在漫长的历史中,社会变革一直进行的比较缓慢,农业社会保持了几千年,在这当中音乐如果出现变化往往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缓慢发展,随着国家的兴衰艺术的变革可能需要上百年。进入工业革命后,技术的大跃进开始频繁,尤其到了近现代电子科技的发展,在短短的几十年里造成了过去几千年都不会有的巨大而频繁的变化,这对包括音乐在内的所有文化产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这频繁的变革中,建构主义的力量开始显现,原本需要几十、几百年才能改变的实物不断革新,乐器、录音技术、作曲法迭代越来越快,人们喜欢的东西也是一天一个样,当初为了从冗长的歌剧交响中脱离出来的那个时代最时髦的的蓝调、爵士乐,现在已经老掉了牙,甚至连“时髦”“先锋”这些词语本身都仿佛只存在于历史课本中。

四、结论

在这个被算法支配的时代,人们变得越来越极端,视野变得狭窄,人们不愿意接受自己不认可的事物,接纳其他的观点,人们困于娱乐媒体的片面传播当中。当一个人的喜好被资本操控,他追求的就不再是自由与潮流,而是被拥有话语权的资本所界定的“潮流”,只是号称“潮流”的范例。

该如何看待音乐鄙视链?音乐鄙视链不完全无用,而是看人们怎么利用。客观上来讲,它可以促进一个人上进,并使人们目光不那么狭隘,去见识到更广阔的音乐世界。鄙视链的缺点是促使逆优越的产生——也正是相互优越的出现,会使许多人止步不前。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音乐存在高低之分吗?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以民族音乐学的原则来说,所有文化都是由赖斯所说的“历史构成——社会维护——个人创作和经验”这三位一体的情况所构成,每种音乐都体现了它所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在这个基础上,所有音乐文化都是独特且平等的。

但是,还存在另一种角度,阿多诺在《音乐社会学导论》中《歌剧》一章的开头便说:“假设音乐形式和结构的审美特性永远与其社会功能相适应。事实并非如此,对于乐曲结构的接受与其社会起源和意义之间可能有很大的距离。”在科技进步飞速的今天,音乐的商业化也早已今非昔比,资本为了流量而博人眼球的种种荒诞行为,造成了音乐话语权的“泛滥”。谎言说了一千遍就是真实,但人们是否应该反思,我们真的觉得喊麦和学猫叫可以媲美《天鹅湖》的胡桃夹子吗?商业化流水线下生产的套路化的音乐,两三个和弦能写几百首歌。如果音乐人不行动起来,那么孩子们能接触到的音乐就真的只剩下“一人我饮酒醉”而没人听过《小星星变奏曲》了。这么来看的话音乐显然应有高低之分。不要陷入一味政治正确,惧怕于得出这个看起来不那么政治正确的结论,现代化进程当中出现的愈加套路化的简单音乐,不能用民间音乐当中的并不复杂的音乐现象来类比。

“雅”与“俗”之间的平衡,需要人们做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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