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时期提升保险投资效益的问题分析

2020-11-02孙健王君

时代金融 2020年21期
关键词:资产配置保险资金

孙健 王君

摘要:近几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呈递增趋势,但受经济下滑、去杠杆、监管趋严、投资渠道过窄等因素影响,保险投资收益自2015年以来逐渐下滑,如何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效益成为保险行业未来发展重点工作。本文分析了导致我国保险投资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并从充分利用已获批投资渠道与扩展新投资渠道两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旨在提高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效益。

关键词:保险资金 投资收益率 投资渠道 资产配置

一、引言

随着保险行业发展模式、风险控制技术、金融监管政策等发展成熟,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由初期从根源上禁止投资以防止保险市场混乱向逐渐放开投资领域、限制投资比例转变。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由“零”向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股票、基础设施建设、境外投资等逐步扩展,保险投资收益呈现不断提升的总体趋势。特别是,2012年7月开始,保监会开放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保险资金可投资于银行理财、信托、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投资等领域。此次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展的直接影响是自2013年以来,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保持高于5%的水平。但是,2015年我国保险投资收益率达到峰值,高达7.56%,之后呈下降态势,2018年6月保险投资收益率跌至3.8%左右。2015年以后,保险投资收益率的逐步下降主要是因为经济下滑、去杠杆、监管趋严、投资渠道过窄、法律规定的保险资金可运用范围已经饱和,有待进一步拓展新投资领域等原因。本文将明确未来保险资金运用方向,具体化提高保险投资效益的方法,以保障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保险投资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营改增”导致保险公司税收负担加重

近年來,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一直呈现递增状态,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效益成为影响金融行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保险公司应税范围与应税比例皆有所提高。在应税范围方面,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所得利息收入除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同业拆借、国债、地方债和政府金融债利息收入、非政府金融债利息收入、股票红利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未上市股权投资、股权投资计划与私募股权基金红利收入及资本利得免税外,其他所有利息收入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其中,买入返售金融商品由征收5%的营业税税率转为免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营改增”前大多不需要缴纳税费,“营改增”后税率高达6%。在应税比例方面,“营改增”后,国债、地方债、政府金融债、非政策金融债、企业债、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资本利得税率均上涨1%~6%。

一方面,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持续增长,保险投资基数不断扩大,投资收益增加,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所获投资收益需要缴纳更多税赋,保险公司面临的税收负担较“营改增”政策前加重。

(二)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利率敏感度较高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及有价证券投资收益率都易受到利率的影响。

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特别是寿险保费收入受市场利率影响较大。死亡率假设与未来可实现利率假设是寿险保险费计算的精算基础。其中,保险公司在设定寿险保险费时采用的未来可实现利率时,主要依据历史利率数据,保险公司还会考虑过去、现在及未来可能的政策变化趋势。根据精算公平原理,净保费收入的期望现值等于保险给付支出的期望现值,预期未来可实现利率与寿险保险费呈反向变化。

另一方面,利率是有价证券价格的决定因素之一。保险公司资金大比例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配置于银行存款部分的保险资金收益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呈正向变化。但是,市场利率与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票面利率的相对变化会影响有价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通常市场利率与有价证券票面价格及收益率反向变化。

(三)保险资金投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保险资金主要配置方向是债券,但远低于美、英、日等发达国家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比例,其他投资、银行存款、股票和证券基金投资方向的投资比例次之。与我国保险资金大多投资与收益率较低的现金、银行存款等相比,国际保险市场资金投资运营领域主要是债券、股票等收益率较高的有价证券[1]。以2014年美国(寿险资金)、英国、日本(寿险资金)为例对典型的国际发达保险市场与我国的保险资金资产配置情况做简单对比。在流动性资产配置方面,我国保险资金配置比例已经达到27.12%,是美、英、日的3.6 ~33倍。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方面,尽管债券在我国各类资金配置方向占比最高,但相对美、英、日三国占比大约低7~18个百分点。在权益类资产方面,我国保险资金股票配置比例低于美国、英国。在不动产类投资方面,截至2010年,我国保险投资总额约200亿元,占比比同年度美、英、日三国都低。保险资金在贷款方面的配置比例需要特别关注,相较于美、英、日三国近10%的配置比例,我国不允许保险资金进行贷款投资。目前,我国只有人保、平安等几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普惠金融。

(四)投资策略与资金来源不匹配

我国保险业资产来源主要是寿险公司,2013~2017年占比均在80%左右。寿险公司资产具有长期负债性质,在资金运用方面要求投资长期项目,但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大多进行短期投资,如现金及银行存款、短期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部分短期负债性质的产险资金又被投资于长期项目,例如,2015年我国保险市场中万能险产品成爆发式增长,短期万能险资金被用于长期投资,降低了保险公司资金流动性,无法及时变现,保险公司剩余资金进行激进投资,以期实现高收益,解决流动性不足带来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问题。我国长期负债性质的寿险资金投资短期项目或短期资金进行长期投资,导致投资期限不匹配,将会降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投保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提高保险资金效益的思路

(一)充分利用已获批投资渠道

2014年2月19日,原保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规定了保险资金投资资产的种类及投资比例上限:流动性资产(无比例限制)、固定收益类资产(无比例限制)、权益类资产(30%)、不动产类资产(30%)、其他金融资产(25%)、境外投资(15%)。在保证保险公司资金投资运用安全性的基础上,一方面使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涵盖上述六类,实现保险资金多元化投资,分散保险公司风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基于自身上季末总资产额度,以投资上限为限,进行权益类、不动产类、境外等高投资回报投资,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益。

特别的,就境外投资而言,在QDII制度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较少,截至2017年末,保险资金境外投资金额在保险资产总额中占比低于3%,远低于原保监会15%的投资上限。境外投资机构数量少、投资额度低导致我国保险行业境外投资收益偏低。因此,可以在投资比例上限范围内,将保险资金主要配置于海外债券、“一带一路”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发达国家地标性建筑[2]、核心地段不动产等,拓宽境外投资渠道,提高我国保险机构境外投资份额。

(二)拓展非标资产投资比例

我国保险资金配置“其他”投资资金比例逐年增加。截至2017年,保险资金配置“其他”投资占比已高达46%。保险资金运用“其他”投资内大部分为非标债权类投资,近半数保险资金投资于非标债权类投资。截至2018年6月,保险行业非标资产投资占比达39.06%,行业占比情况为:基建(高速公路:35.8%,电力:17.7%,基建设施及园区开发:5.5%,其他:6.5%)、非银金融(29.9%)、不动产(19.8%)、煤炭开采(3%)、其他(11.5%),项目期限为5~10年。但是,部分保险机构非标资产投资比例明显低于保险行业平均水平,例如平安保险非标资产投资比例仅为14.1%,存在较大增长空间。非标资产投资既有高收益、高筹资额的优点,又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管控不足等弊端。因此,拓展非标资产投资比例,确保保险公司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与保险行业整体非标资产分布及投资占比保持基本一致,才能使具体单个保险公司也获得与保险行业相当的高投资收益率,维持保险行业资产持续稳定增长。

(三)保险资金以少量比例参与创业投资基金

银保监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发达国家参与创业投资经验丰富,投资比例一般在1%左右[3],尽管比例较低,却是保险资金服务新创企业不可或缺的途径。

(四)减少保险公司现金持有量与提高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比例

银保监会明确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范围: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投资标的的母基金。减少保险公司现金持有量,提高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比例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比例,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效益。

(五)允许保险公司成立夹层基金

保险资金投资的本质是为企业或者项目提供资金融资,根据风险及收益率的不同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夹层投资。夹层基金是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一种借贷资金,当股权资金和债权资金仍不能满足企业或项目融资需求时,夹层基金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无担保抵押贷款。允许保险公司成立夹层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盈利性原则。第一,迎合企业或项目长期资金需求的夹层基金与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的长期资产配置需求恰好一致。第二,夹层基金比一般股权或债权等纯债务融资更具灵活性,前期收取固定回报或分红,当企业符合上市条件时,投资人可实行债转股或优先股转普通股,或要求投资人溢价回购,以从资本升值中获利。第三,一般夹层基金要求内在收益率为20%~30%,贷款利率高于银行,保险公司设立夹层基金利润所得明显高于保险资金配置于银行存款等短期投资。

(六)拓展普惠金融贷款范围

在我国个人保单质押贷款已经开展多年,允许投保人质押保单,从保险公司或银行获得贷款。但是,我国目前不允许保险公司从事企业贷款投资活动。通过开展普惠金融贷款服务,保险公司不仅获益于较高的贷款利率,而且其“普惠”性质将个人或企业贷款范围扩展至贫困个体或小微企业,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得以在更为广泛的主体中加以分散。在开展普惠金融贷款背景下,保险资金投资效益的提高是以分散化风险为前提的。保险机构开展普惠金融贷款可以借鉴银行贷款经验,中国银行经营的循环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等都是保险机构开展普惠金融贷款的未来方向。

参考文献:

[1]方立雄.我国保险投资现状及新投资渠道探讨[J].经济纵横,2007(22):23-25.

[2]郭昭伟.我国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现状及风险分析[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03):69-70.

[3]徐高林.保險资金参与创业投资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特区经济,2006(09):41-42.

基金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养老金入市和养老金收支缺口下的财政风险测算”(201922)。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猜你喜欢

资产配置保险资金
个人高净值客户跨境投资业务背景与需求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