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新模式研究
——以山东“城市书房建设”为例
2020-10-27鹿贺
鹿 贺
(山东省图书馆,山东济南 250100)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人们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建设与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传统的、孤立的中心图书馆因其服务半径、覆盖面积的影响限制,导致很多读者入馆存在一定不便。“城市书房”以便捷、高效、标准、规范的特点,成为传统图书馆服务延伸与创新的重要补充,打通了图书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屏障,在全国各地迅猛发展。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地区的城市书房出现了建设、运行的困境。本文以山东省“城市书房”建设为例进行研究分析,以期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可行性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1 “城市书房”模式产生背景及概念
1.1 “城市书房”产生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中将完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列入重点任务,根据城乡发展和人口分布,推动地方建成比较完备的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使全国公共图书馆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文献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基本建立,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更加普及[1]。2016年12月文化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在全面总结前期我国实施总分馆制的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传统的总分馆制受场地、人员、经费、服务效能等影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无法较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公共文化需求。如经济欠发达县级图书馆、基层文化大院、乡镇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场馆,受经费、人员及服务人群等影响,场馆缺少系统的配置和高效的使用率,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门紧闭的窘境。2014年,温州率先开始建设“城市书房”,这种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现代化城市公共阅读空间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城市将它称为“城市书房”,成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模式的重要补充与创新。
1.2 “城市书房”定义及特征
关于“城市书房”的定义,国内学者有诸多讨论,沈丽红在论文《社会力量参与“运河书房”建设的模式探索》中认为“城市书房”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合办,依托各级中心图书馆,采用自动化设备和无线射频技术,实现一体化服务,具备24小时开放条件的场馆型自助公共图书馆[2]。黄安妮在论文《我国城市图书馆“城市书房”服务模式研究》中认为“城市书房”是利用信息化和RFID技术,实现无人值守和读者自我管理服务的全开放、不打烊、高品位的24小时自助实体图书馆[3]。笔者认为“城市书房”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集信息资源、空间资源、文化资源、群众需求于一体的公共文化场馆,它借助现代科技技术,实现了图书馆服务的连续性、自助性、多元性,是打造城市“15分钟阅读文化圈”最经济高效的服务方式,是图书馆总分馆制度的延伸和创新。
“城市书房”的建设遵循就近服务、普遍均等原则,通常布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市政配套设施良好,且附近拥有派出所或保安亭的场所。虽然不同城市的城市书房形式各异,但其在文化氛围营造、阅读服务等方面有着共同的作用[4]。“城市书房”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的日常使用,成为人民获取信息、文化休闲的场所,也在改变着我国城市中心图书馆“一花独放”的格局,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加均等化。
2 山东省城市书房建设现状
2017年4月23日,正值世界读书日之际,威海市第一家“城市书房”正式向市民开放。醒目的牌匾、温馨的设计,这家位于城市商圈的“城市书房”甫一营业,便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借书阅读[5]。随后它们如雨后春笋般在山东省各地相继出现,并呈现迅猛发展态势。
图1 山东省近年来“城市书房”数量变化图
山东省“城市书房”建设整体起步不算太早,但起点较高,取得的成绩非常显著,如威海市、济南市等地的做法得到了业内的广泛认可,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标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书房”建设模式。截至2020年,威海、日照、烟台、济南、淄博、潍坊、泰安、德州等8个地市相继建成并开放了146个城市书房(在济南被称为“泉城书房”,在潍坊被称为“鸢都书房”),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表1中可以发现, 全省过半的地市启动了城市书房项目,总面积约3.8万平安米,总藏书量超过120万册。城市书房已经成为公共图书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扩大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覆盖范围,完善了服务设施,实现城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
3 山东省“城市书房”建设特点
3.1 政府主导
“城市书房”的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发展、人口分布、建设布局等因素,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科学规划和正确指导是“城市书房”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3.1.1 政策支持
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为“城市书房”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可持续保障。山东省各地“城市书房”根据总分馆建设相关指导意见和各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没有出现集中抢建的现象。各地普遍遵循市级政府主导,市、区县共建、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原则推进,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全民阅读公共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如:威海市于2017年将“城市书房”建设被列入威海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在全市范围规划建设25处城市书房[6],出台《威海市关于建设城市书房的实施方案》。济南市于2019年的全市两会上,“泉城书房”建设被纳入全市20件“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7],出台了《关于济南市建设“泉城书房”的实施方案(试行)》。烟台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新建13处城市书房[8]。日照市于2020年将建设20处“城市书房”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等[9],印发《日照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表1 山东省已建“城市书房”情况
政策的大力支持,使“城市书房”解决了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的制约,书房内的图书由中心图书馆或区县馆统一配送,并将“城市书房”纳入全市总分馆体系建设,实现了图书的通借通还,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便捷化。
3.1.2 资金保障
目前山东省内在建“城市书房”均列入城市发展重点工作并对新建成的城市书房给予资金补助。绝大多数的“城市书房”场地、设计、运营管理均由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市级政府给予一定建设补助资金和运行资金。同时各中心图书馆将城市书房图书馆资源更新列入当年购书经费中,确保城市书房资源建设有序进行。如威海市对一次性建成的城市书房给予50万元补助,每年给予5至10万运行补助资金。济南市对一次性建成的城市书房给予80万元补助,每年给予10至15万运行补助资金。日照市对一次性建成的城市书房给予50万元补助,每年给予10万元运行补助资金。淄博市对一次性建成的城市书房给予50万元补助,每年给予10万元运行补助资金。
3.1.3 指导运行
山东省在建“城市书房”分工明确,市级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书房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审核,市图书馆负责标准制定、业务指导、书刊设备采购,各区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共同协调推进选址申报、房产落实、设计装修等具体事宜,解决“空间”问题,盘活社会资源。
市级馆负责对“城市书房”工作人员、志愿者进行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以便为读者提供更优质、专业的服务。越来越多的市级文旅局和图书馆开始对各城市书房运营进行绩效考核,如济南市印发“泉城书房”运行绩效考核办法,由济南市文旅局、济南市图书馆及区县图书馆主管单位相关负责人每年对“泉城书房”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对运行维护、文献保障、读者服务等十三项进行赋分考核,对于考核分值60分以上的“泉城书房”给与一定运行补贴。并逐步引入第三方,加强公众对书房满意度的测评,收集群众反馈意见,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2 社会力量参与
随着“城市书房”影响力的不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书房建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如“泉城书房”银丰玖玺城分馆由银丰地产出资建设装修并免费提供1400m2的场馆供读者使用,莱钢集团出资建设的“泉城书房”钢城区友谊路分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全资投资建设并向全球招募设计团队进行设计装修的“泉城书房”浙商银行分馆。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提高了城市书房建设效率,也大大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
以淄博市建成的11家城市书房为例,目前参与书房建设主体主要有:地产公司、文化公司、商业机构、新华书店。参与方负责提供设计装修、人员管理、日常运营和免费的公共场所。
表2 淄博市城市书房名称及合作方
3.3 合理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
“城市书房”建设综合考虑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划、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综合因素,在全市统筹建设,形成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每个“城市书房”与现有市、区(县)图书馆都保持合理距离,打造15分钟城市阅读圈。多数城市书房以所在城市行政区域分配一定数额指标,尽可能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山东省“城市书房”设计现代前卫,注重打造温馨、舒适、明快、简洁的风格。各地都将标准化纳入城市书房管理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选址设置、运营管理及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内容,一些城市甚至建立城市书房退出机制。如:《日照市城市书房建设管理规范》《威海市城市书房管理细则》《淄博市“城市书房”建设标准》《烟台城市书房建设标准》等。
城市书房建设过程中,采用统一的logo标识,充分利用信息化和RFID技术,人脸识别门禁系统、RFID防盗系统、自助借还系统、大数据显示系统、监控系统以及图书杀菌机,体现了较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了图书的通借通还功能。市民只需携带有效证件,即可进入书房借还图书。在服务时间上实现了新突破,实现了和传统图书馆时间衔接,满足了广大读者多元化的需求,特别是一些晚上学习、看书读者的需求。济南市、威海市还建立了统一的城市书房监控平台,可以远程及时了解城市书房的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接到报警可以快速进行应急处置。
山东省城市书房以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管理运行一体化,实现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使各个城市书房建设有章可依,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10]。
4 建设效果
4.1 推进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城市书房”的不断建设、完善,形成了以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各区公共图书馆为总馆、“城市书房”为分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了资源共建共享,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借阅到图书,享受到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极大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截至2019年底,济南市共建成14家泉城书房,其中,面积最小的180m2,最大的1600m2,藏书8000-15000册,有些书房藏书量超过了很多区县图书馆的规模,同时开放的情况下,14家泉城书房日均接待读者为1.5万余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11]。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也为更多远离中心图书馆的读者,提供了便利。
4.2 传承文化,擦亮城市品牌
各地城市书房建设注重与文化的结合,努力打造有温度、有内涵的阅读空间。书房定期开展形式不同、内容丰富的读者活动,如日照“城市书房”除了基础的图书借阅服务外,还组织读书沙龙、古琴、非遗体验、文化创意产品展示等特殊活动,为书房增添浓厚的文化底蕴。威海市“城市书房”通过大数据分析,细分受众群体并据此安排相关的活动,如高新花园城市书房属于新建小区,年轻人多、婴幼儿多、学校多的特点,针对性的开展故事会、手工DIY活动。皇冠城市书房紧邻春秋美术馆和海上公园,受众群体多为周边居民、游客或艺术爱好者,该书房定期举办品茶会、读书沙龙等高雅文化活动,活动规模以50人以内为主,用小班授课的方式让每位参与者都可以互相交流、与老师互动。截至2019年底,威海各城市书房举办活动近千场,参与人次3万余人,书香威海品牌深入市民心中。
4.3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城市的文化内涵
“城市书房”多采取读者自助服务的模式,通过招募文化志愿者参与到“城市书房”的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广大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图书整理、活动组织、卫生打扫、秩序维护等工作,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为书房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让城市书房成为传递温暖、弘扬奉献精神的栖息地。如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共青团日照市委、日照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发起倡议,招募城市志愿者参与城市建设中,吸引了9支志愿者服务队,目前已经结队完成,参与到“城市书房”的日常管理服务之中。城市书房的建设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5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1 城市书房管理水平和效能发挥参差不齐
从各市建设的城市书房来看,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城市书房有相对固定人员进行运营和维护,管理较为专业。由志愿者负责管理的城市书房因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导致人员培训跟不上,对设备操作和现场管理方面能力素质参差不齐。选址在繁华商圈的城市书房日人流量较大,服务效能发挥较好,相对偏远的书房人流量较少,志愿者招募存在困难,服务效能发挥不理想。
城市书房要保持健康持续地发展,加大城市书房规范化管理,充分挖掘自身潜能,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城市书房”相关制度和规范,从资金保障、文献资源、活动开展、服务宣传等多方面规范城市书房管理标准。二是发挥“城市书房”阵地优势,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城市书房”的各个点,联通文旅发展的线,与文化机构、旅游景点等合作,调动各方力量,为读者提供更丰富、更便捷的阅读服务与文化体验。如济南市“城市书房”与山东省图书馆、济南辖区内部分大学图书馆、300余家社区分馆的图书资源通借通还。三是构建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模式,对城市书房管理、文献资源借阅、读者活动开展、评价反馈等进行综合考评,促进城市书房建设管理与社会力量间的良性互动。
5.2 城市书房建设和运维费用较大
山东所建成的“城市书房”都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建设。如威海市统一引领建设的25家城市书房,建成后达标后,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同时根据书房的面积大小,每年给予5-1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三年以来威海25处“城市书房”财政一次性累计投入1250万元,“城市书房”运维费用总计达550万元。随着书房数量的增加,图书采购、配送,书房运营等成本逐年上升,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也随之增大,一旦出现经费紧张的现象,势必影响“城市书房”的运行效果。
“城市书房”建设应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书房”多建设于居民聚集区,商业繁华区,大于100m2的沿街房间是很多地方城市书房的标配,更有1000m2的大型场馆,每年房租、运行经费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目前整体经济困难的时期,企业经营压力、生存压力明显增加,作为政府部门只有提供一揽子激励机制,才能吸引更多地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公共图书馆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捐赠方式参与境内公共图书馆建设[12]。”目前这项政策的执行在国内尚不多见,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争取协调,形成完善的配套制度,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公益组织参与到文化建设当中。
5.3 不文明阅读行为时常发生
“城市书房”运营中时常有读者在阅读区接打电话、儿童大声喧哗、自习人员随意占座等不文明行为,甚至有的读者撕毁图书条码,将图书带出书房据为己有。目前按照细则规定,书房管理员只能劝阻和制止,缺乏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通过完善书房管理细则,加强对读者的宣传引导,用制度规范读者行为,探索与城市信用体系结合,引导读者文明阅读。对发现的偷书、损坏图书、不按时归还图书等行为列入个人诚信之中,把失信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的群体列入黑名单,城市书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其实行禁入,取消其参加免费公益文化培训的资格,加大惩戒力度。
6 结语
随着“城市书房”的建设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实现了公共图书馆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满足了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了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