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探索
2020-10-26戴玮龚明斌
戴玮 龚明斌
摘 要: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师之魂。教师的思想风貌、道德情操、作风仪表等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立德树人,是教育事業发展必须落实好的根本任务。文章主要探讨作为教育大省的湖南,如何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健全监督惩处和积极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和方法,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引领广大教师厚植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方法;途径
中图分类号:G635.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20-04-28 文章编号:1674-120X(2020)19-0004-0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首要任务,先后用“大先生”“筑梦人”“系扣人”等称谓表达对广大教师的殷切期望,并提出“三个牢固树立” “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师德建设标准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素质,近年来,湖南省始终把师德建设放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增强教师师德修养为目标,以践行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为追求,在全省广大教师中扎实开展师德建设工作,着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责任体系
(一)健全规章制度,夯实政策保障
湖南省教育厅根据全面依法治教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014年《意见》)、《湖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方案》、《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性文件。长沙市也先后出台了《长沙市教师行为规范》《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个严禁”》《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着力从制度层面规范、约束教师从教行为,形成了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
(二)明确第一责任,落实主体责任
2014年《意见》中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同时,实行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部分市州还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相关会议,制订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例如,永州市和邵阳市教育系统层层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或《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构建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责任制。
二、推进教育培训,提升师德素养
近年来,湖南省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推动教师师德水平与业务水平同步提高。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在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中小学在职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级各类培训中增设了“师德师风教育”必修模块,牢固树立了以德为先的教育理念,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培训工作的始终。湖南省还不断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12年起,湖南省教育厅每年委托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送培到县”培训项目,遴选了一批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的名师名校长,连续开展了近百场“师德巡讲”活动,深受参培教师的欢迎,辐射感染了10多万名一线中小学教师。2017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从100多名“师德巡讲”主讲嘉宾中遴选了20名优秀代表,主持编写了《湖湘师表——师德巡讲录》一书,并结集出版。各市州、区县(市)也积极响应,通过各种丰富的活动形式,推进师德教育的系统化、常态化。例如,长沙市教育局先后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巩固年”“提升年”活动、《长沙人民教师之歌》歌词征集与传唱等一系列教育活动。
三、完善考核评价,加强正面激励
湖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教师培训、工作评价、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和内容。2014年《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地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例如,娄底市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建立师德师风考评制度,要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奖惩、辞退、晋职、晋级以及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师风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予以解聘并撤销教师资格。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学校达标升级、示范性学校验收、评优评先等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同时,湖南省还不断加强正面激励,完善师德激励机制,促进形成重德修德的良好风气。
四、积极宣传引导,发挥榜样作用
湖南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和促进作用,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大力宣传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宣传师德建设的成果和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湖南日报》、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教育》和《教师》等报刊和网络新媒体,开辟“师德师风”“湖湘师表”“立德树人”等专栏、专版,在全省主流媒体中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全省各地都注重发掘师德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例如,湖南省涌现出了“全国师德标兵”缪昌联、黄洪才,“全国师德楷模”吴永良等一大批师德楷模。
五、健全监督惩处,营造和谐环境
(一)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教师自律
湖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通师德师风违规问题举报渠道,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向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等措施,构建省、市州、区县(市)、学校四级师德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形成齐抓共管与社会舆论监督和谐统一的工作格局。比如:湖南省教育厅已经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举报邮箱,由阳光服务中心统一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情况反映;根据网络举报所查实的情况和媒体报道的情况,每年确定若干师德师风问题较多的市区县,作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监控市区县;建立重点监控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度,从严查处治理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个人;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监管。近几年来,湖南省每年都会部署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暑假有偿补课的专项督查。
(二)落实依规惩处,鞭策教师行为
湖南省逐步建立完善的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德行为“零容忍”。湖南省陆续出台了《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文件指出,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当严肃认真处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坚持监督约束并举,促进师德自警,成立师德师风专项督察组,按照“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奖惩结合”的原則,采用专项督导、明察暗访、有奖举报等方法,主动对接群众关注的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教育乱收费等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19年3月出台的《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中严格规定“违规补课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5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3年内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招聘。违规补课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违规补课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教师,直接取消其教师资格”。文件对公办、民办学校教师采取分类治理的措施,处罚措施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对违规补课教师和所在学校实行综合施策,形成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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