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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束鹿县教育近代化探研

2020-10-26田晨旭肖守库

关键词:新式私塾学堂

田晨旭,肖守库

(1.河北北方学院 法政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清末民初是社会大变动的时代,又是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活跃的时代。1901至1922年,晚清政府和国民政府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教育改革,随着近代教育的日渐张扬,直隶省束鹿县传统教育发生嬗变,教育革故鼎新,新式教育蔚然成风。下文试图对清末民初束鹿县(今辛集市)传统教育的转型以及近代教育的生发与特点等问题略作梳理与探研,以期加深对束鹿县教育近代化发展的纵向认识,并充实直隶区域近代教育史的研究内容。

一、清末束鹿县传统教育的转型

束鹿县教育素来发达,迟至金代已建有束鹿学宫,嘉靖九年(1530)和乾隆二年(1737)分别建有育贤书院和南池书院,在直隶学务中,束鹿县“在光绪年间即誉冠全省”[1]1。传统学校有:县学,在县治东;南池书院,在县治文昌宫侧;社学13处;义学27处;私塾300余处[2]1614。然经庚子之乱重创,晚清政府被迫于1901年起变法图强,实行新政。清政府废八股,停科举,在全国各地普设学堂,传统教育于是为之一变。时直隶总督袁世凯奉行新政,束鹿县传统教育则应势转型,新式教育得以蓬勃发展。1901年,袁世凯“通令各县以束鹿为模范”[1]1。

(一)新式学校的建立

束鹿县新式学校大致分为两大类,即普通学校和师范学校。学校教育有公立和私立之分,小学校有初级(初等)和高级(高等)之别。

光绪二十九年(1903),束鹿县官立(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在县治十字街建立。次年,官立第二高等小学堂在县治文昌宫建立。因缺乏师资,高等小学堂以培养初等和高等小学堂教员为宗旨。同年,第一高等小学堂内附设师范速成传习所,招收私塾教师和社会闲散知识分子,修业1个月,经过培训将其分配到各学堂充任教员。这是束鹿县师范教育之始。1905年,乡绅李风凯等筹集地方公款,在辛集西街办起束鹿县公立辛集高等小学堂。当时小学一般有学员30~50人。1906年,师范速成传习所移至模范学堂,改名束鹿师范传习所,招生100人,修业6个月。1907年,又改为束鹿县初级师范,修业仍为6个月。1908年,再改成束鹿县单级师范班,修业1年,每期招生100名。同年,在县治文庙东侧增设女子高等小学堂。至1905年,束鹿县共有高等小学堂3所,初等小学堂193所[3],其中,县治有5所,辛集镇有3所,乡村有188所。1908年,束鹿县有高等小学堂4所,各村办初等小学堂197所,共计201所。

(二)新式学校的运行

教学行政机构。前清教育由礼部监管,晚清时为适应新政,于1905年12月成立学部,统辖全国教育行政[4]684。1902-1906年,直隶省级督学机构历经3次演变,始为学校司,继为学务处,后为提学使司。府、州和县级督学机构为劝学所,始设于1905年,“以至所属城坊村镇劝谕设学[5]”。劝学所设总董1人,劝学员若干人。束鹿县于1906年在南池书院设立劝学所,设劝学总董1人,劝学员5人,以掌握全县教育行政,负责事宜有5项:劝学;兴学;筹款;开风气;去阻力[6]。其中,改良私塾是县劝学所的一项重要任务,具体作法是:指派劝学员持表赴各村镇进行调查取证,内容包括私塾设立地址、成立年月和种类,塾师出身籍贯年岁、授徒年限和教授管理法,学生束修、人数、年龄程度和家庭职业以及塾舍条件等[5]。依据调查结果,将私塾分为初等和高等两类,并分别进行不同程度的改良。经过一定时间的改良后劝学所需对私塾进行重新评估,改良合格者则可定为改良私塾,并颁发凭证。

学制及教学内容。清末束鹿县普通教育主要以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和私塾为主。初等小学堂学制5年,属于强迫教育阶段[7]。但在实际运行中,适龄儿童大多因家庭条件和教育认知等因素制约难就新学。初等小学堂教授的科目主要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数、历史、地理、格致和体操等必修科,图画和手工等随意科。高等小学堂学制4年,以培养国民善性、扩充国民知识和增强国民气质为宗旨,所授课程比初等小学堂多出农业和商业等随意科。官立第二高等小学堂和公立束鹿县高等小学堂每周授课36小时[4]685。1903年以后,个别高等小学堂开设体操课,俗称“兵操”或“军操”,以徒手体操和简单器械体操为主。1908年,束鹿县女子高等小学堂创设,学制4年,开设修身、国文、算数、女红、体操和图画6科为必修科,手工、农业和音乐3科为随意科,每周授课24小时。私塾仍以《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和《论语》等为教材,另加授珠算、记账、书信和文契等农村应用文知识[4]679。

办学经费。筹款与兴学关系甚密,兴学必须筹款。束鹿县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教育公款、学田租息、积款生息、学杂费、个人捐资、村民自筹和杂入等,主要用于教师薪俸和校舍修建。经束鹿县多方筹措,各学堂经费基本充足。1907年,直隶省下令“用钱者不管钱,管钱者不用钱”[8]712,学堂采取开具三联单方式,“一存官署,一存商号,一存学堂”[8]888,以确保学堂经费支取公开。为此,束鹿县学堂经费的支出一律经由公认的殷实商号办理,每月各学堂用三联单送府衙核准盖戳,再向商号支取经费。

二、民初束鹿县近代教育的发展

民国初年,历经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教育改革和北京政府时期1922年教育改革,国家的学校系统初步具备了近代资产阶级教育体系雏形。在该时期,束鹿县无论是教育行政、教育内容与方法还是教师队伍建设,均形成了以近代资产阶级教育为主导的发展局面,随之而来的则是教学设施改善、教学规模扩大以及教学种类增加。

(一)教育行政机构变动

民初,学校隶属行政机构且名称多有变化。1913年,束鹿县裁劝学所,于县公署内设教育科,以视学取代劝学总董,以学务委员取代劝学员。1915年1月,县公署裁撤教育科,复设劝学所,设所长1人,劝学员4人。1923年,裁劝学所,于县公署内设教育局,劝学所长改称教育局长,劝学员改称视学,并增设学务委员及事务员。1928年,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2人,教育委员5人。不久,教育委员又改称视察员[4]747。1935年,教育局又改为县政府的一个科,为县学校主管机关。

(二)教学内容与方法之改良

为改变传统的“先生讲,学生听”的注入式教学方法,1916年,束鹿县总结出“教学相长,为人师表,注重直观”的教学经验[1]335。1919年,受五四运动影响,束鹿县的小学改文言文为白话文教学,逐步实现用白话文进行课堂教学。但受旧传统影响,相当一部分学校还不能完全改为白话文教学,该阶段实际处于文言文和白话文教学并存时期。此外,束鹿县学校开始注重对学生美育、体育、卫生和劳动教育方面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男学增加农业,女学增加缝纫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1932年,培德中学在美育方面开设音乐和美术课,建有文艺队主练鼓号,既发展学生特长,又对学生进行艺术熏陶;在体育方面开设体育和武术课,教授足球、篮球、单双杠和体操等;在劳动教育方面开辟校田,作为学生种菜和种粮的劳动场所。1934年,培德中学增开生理卫生课,每周2课时,对学生进行卫生常识教育。作为民国初期束鹿县唯一一所中学,如此设置课程是培德中学落实民国教育改革宗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和注重生活教育普及的具体体现。

(三)教师队伍建设

据1914年秋统计,束鹿县高小和初小教师共计381人[4]724。至1928年,全县教师共计398人,其中:县立师范或师范讲习所毕业的男教师260人,女教师58人;普通师范毕业的男教师18人,女教师14人;高等师范毕业的男教师3人;其它来源的男教师42人,女教师3人[1]305。当然,该时期仍存在少数私塾教师。结合相关史料来看,至1928年,束鹿县教师队伍呈现4个特点:一是小学教师已经由新式教师占据主导;二是新式教师多为师范毕业生;三是教师数量10余年来变化不大,说明师资基本能满足教育需要;四是仍存在一定私塾教师,教师队伍新旧杂糅情况较为严重。

(四)教学设施改善

民初,在校舍建设方面,束鹿县官办学校及私塾多占用村公产、族公产、民房和寺庙,或在原址拓建或拆毁新建。如县立第二高等小学堂建在县治文昌宫内;县立女子小学堂建在县治文庙东侧,并借用民房为宿舍3间;1923年,马兰村刘子安带领村民拆除本村关帝庙,盖起1座新学校,建有教室6间,教室宿舍2间,伙房3间,是当时束鹿县村立小学最好的校舍。当然,也有在新址新建校舍的情况。如1934年,在保定育德中学教学的中东石干村孙毅联络本村在外商户,募捐集资在新址盖起新校舍7间。在教学设备方面,从民初开始,县立师范及两处县立高小的课桌和凳子配备齐全,有部分教学仪器、文体器材和教学挂图,但因各村经济条件不同,村办学校教学设备差别很大。教学条件较好的有耿虔寺、泗上、郭西、中石干、东石干、田家庄、安古城、马兰和杜合庄等地的学校。

(五)教学规模扩大

民初,束鹿县校舍面积不断扩充。1914年,全县校舍面积为18 867m2。1916年,全县校舍面积为18 931m2,较1914年校舍面积增加0.34%。1918年,全县校舍面积为20 754m2,较1916年校舍面积又增加9.63%[1]484-485。

普通教育学校数量也在增长。1915年,束鹿县设7个区,323个村庄,共设立国民学校228所。其中,女子国民学校11所,高等小学校4所[1]72。彼时,束鹿县近代化教育已初具规模。至1935年,束鹿县有完全小学校9所,初级小学校385所。从纵向发展审视,学校数量从1908年的202所增至1935年的394所;从横向发展对比,学校数量在原直隶省范围内属前列。1935年,直隶省的完全小学校和初级小学数量,高阳县分别有7所和143所、获鹿县分别有14所和234所、井陉县分别有7所和257所、安平县分别有4所和156所、新镇县分别有1所和26所、吴桥县分别有8所和307所、沙河县分别有5所和177所、邯郸县分别有7所和160所、枣强县分别有5所和433所、衡水县分别有5所和258所、鸡泽县分别有24所和84所、文安县分别有6所和170所、迁安县分别有20所和292所[2]1647-1664、万全县分别有0所和108所、龙关县分别有0所和89所[9]。上述所列各县在清末均属于直隶省,且多为所在地区教育较为发达的县。从数据可知,1935年束鹿县学校数量在原直隶地区处于前列,这足可证明束鹿县对文化教育的重视和近代教育的规模与发展程度。

(六)教学种类增加

学前教育。民初,束鹿县一些小学附设“半年级”,始有学前教育。1930年,在中心小学和一些条件较好的农村小学增设学前班,时称“幼稚班”。当时并没有统编教材和教学计划,主要以儿歌和故事为教学内容。

民众教育。民众教育(社会教育)萌生于清末新政时期,1906年以后政府设立教育会,以宣讲所、讲习所、陈列馆和阅报所等形式推广民众教育。1929年,国民党政府开始建立平民学校,倡导民众识字和进行“三民主义教育”。入学者主要是农村青年,学习一些农村常用字和珠算。1930年,束鹿县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颁布的《河北省民众学校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各县分期设立民众学校办法》,大力发展民众教育,如建立民众教育馆,包含图书部、演讲部、游艺部、卫生部和展览部,并附设有民众学校和民众茶馆,地址在县治文昌宫。该馆编辑出版馆刊《民众月刊》,每月1期,相继刊发“国难专刊”“社会调查专号”“演讲专号”“健康专号”与“国货运动专号”等,对民众进行时事和社会教育。据1934年统计,束鹿县有民众学校97所,参加学习的有2 300多人[4]716-717。

师范教育。1914年秋,在束鹿县北关县议会旧址创办束鹿县师范传习所,修业时间1年,每期招生100名,后改为师范传习所。1931年,又开办束鹿县乡村师范学校,修业时间3年,每年招生1个班,约30人。与此同时,为适应女学发展和对师资的需求,1923年,束鹿县在城内小罐街建立女子师范讲习所,修业时间为2年,免收学费。每届招收1个班,学生30人,共招4届。1931年夏,女子师范讲习所迁至县城新城城隍庙内,改称束鹿县女子乡村师范学校,学习时间3年。每届招收1个班,约40~50人。1935年夏,女子乡村师范学校又改为束鹿县女子简易师范学校,学制4年[4]704。

中学教育。束鹿县中学教育始于1932年,为田庄乡东刘家庄天主教神甫刘本笃创办,校名为培德中学。培德中学是在培德高小基础上创办的1所初级教会中学,学制3年。其机构和管理同省立中学一样,设校务委员会,下设总务会和训务会。设校长1人,校长由创办人确定。每年招男女生各1班。该校虽为教会学校,但不在学生中传教,并于每年春季或秋季联合附近学校举办1次大型体育观摩会。

三、清末民初束鹿县近代教育发展的两元性

清末民初,束鹿县教育由旧趋新,虽呈现出由资产阶级教育日趋主导的发展态势,但依然明显存在新式学校和传统私塾同时存在、教育宗旨和课程“新旧”杂糅的鲜明特点。

(一)新式学校和传统私塾同时存在

清末民初,束鹿县教育正处于传统与现代交织和新与旧代谢的历史时期。因此,不难看到,作为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塾并没有随着废除科举制以及近代教育体系的初步建立迅速走向完结,而是依然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这固然与中国顽固的小农经济在民国未能破除且长期存在有关,但也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传统教育意识密切相连,更是由旧向新过渡阶段的必然现象。据统计,清末时期,束鹿县尚存各种形式的私塾共300余所,甚至一度出现学堂和私塾并存竞争的局面,如南智邱镇南棚村私塾教师边老备在家中设立私塾义务授课,很受乡民欢迎[1]39。清末民初束鹿县新式学校和传统私塾并存情况可见表1。

表1 清末民初束鹿县新式学校和传统私塾数量比较

束鹿县新式学校和传统私塾并存是一种长期现象,且这种现象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完全消失。但也不难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即传统私塾在缓慢发展变化,其规模和数量渐次减少。这既与社会由旧趋新的大势相应,也与清末民初对私塾的持续改良有关。如1904年,束鹿县创办师范速成传习所,为改良私塾培养师资,并通过县公署通饬各村管理者对改良私塾进行务实管理。1906年,县劝学所开始对私塾进行定类和核定。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改良”私塾政令,束鹿县派员视察私塾并指导其限期改良,对改良效果优良者酌予津贴,不合法的则责令停办。这些举措有力地促使私塾改良并与新式教育接轨。

(二)教育宗旨和课程“新旧”杂糅

清末教育新政,学部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忠君、尊孔”的封建色彩极其浓厚。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新的教育宗旨,即“实现了传统教育向近代教育的本质转化,代表了时代发展的方向”[10]。然而,1915年,袁世凯倡导复古,以“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为宗旨,又恢复了辛亥革命业已废除的忠君尊孔活动。1929年,蒋介石国民政府为配合“党化教育”,明令学校增设“党义”课,向学生灌输“四维(礼义廉耻)”与“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思想,为一党专政服务。与教育宗旨在新与旧之间的徘徊相对应,在课程设置方面,教学内容仍保留部分读经讲义或封建道德思想的传统课程,清末时期约占全部课程的27.1%[4]685。

显而易见,虽然经过辛亥革命疾风暴雨式的涤荡,但封建传统教育流毒和影响远没有在中国大地上彻底根除。尽管1912年颁布的教育宗旨明令取消“忠君”与“尊孔”内容,以适应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转变,极力划清近代新式教育与封建传统教育的界限,但辛亥革命后不久“法孔孟”又沉渣泛起,基本回到清末教育宗旨水平,甚至“四维”和“八德”中也富含封建道德思想。民初教育宗旨及其在课程设置上的落实反复在“新旧”之间激荡,这既说明封建传统教育的巨大惰性,也说明近代新式教育发展的艰难曲折。

概而言之,在清末民初封建传统教育转型和近代新式教育的兴起发展阶段,束鹿县新式教育蓬勃发展,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女子教育、职业教育和民众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渐次扩充并提升层次,逐步构建起县级基础教育体系。当然,在这一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伴随新旧思想、观念和体制的碰撞,束鹿县新式教育成为直隶地区新式教育发展的缩影和重要组成部分。束鹿县教育近代化为当地培养了大批新式知识分子和一批爱国知识分子,这为束鹿县巩固教育近代化成果和推动近代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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