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体重增长与妊娠结局关系的探讨
2020-10-26王春艳张兰梅
张 妍,周 玲,王 莉,王春艳,张兰梅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 性医学科,北京100101)
孕期体重是孕期保健的核心内容之一。为了降低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随着孕期保健的前移,孕前体重的管理也成为了产科医生的管理重点[1]。本研究根据孕前不同BMI分组,然后对其不同孕期增重范围进行研究,探讨孕期体重增长与妊娠不良结局的关系。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以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我院孕14周以前就诊建档、孕期按期产检且单胎孕妇500例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①单胎;②活产;③孕前不伴高血压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④排除出生缺陷或死胎;⑤否认家族遗传史。孕妇年龄在19-46岁之间,平均年龄(32±3.14)岁;孕周37-42周,平均(39±1.12)周。
1.2 分组妊娠前BMI标准以咨询孕妇孕前身高、体重后计算得出,孕期体重测量需在晨起、空腹、大小便后、同一轻薄睡衣下测量为准。按2018版《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提出孕前及孕期体质量增加建议,将样本分为四组:低体重组、正常体重组、超重组和肥胖组,每组内分为三种情况:体重增长不足、 体重增长正常、体重增长过快[1]。详见表1。
表1 基于妊娠前BMI推荐妊娠期体重量增长标准
1.3 研究方法从孕妇门诊及分娩档案收集孕前BMI、分娩前体重、分娩时的孕周、年龄及妊娠结局等基本信息,填写病例登记表,汇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4 观察指标及诊断标准观察的母婴不良妊娠结局包括妊娠期高血压(HDCP)、妊娠期糖尿病(GDM)、巨大儿(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4 000 g)、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低于2 500 g)、剖宫产及产后出血[2](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阴道分娩者出血量≥500 ml、剖宫产分娩者出血量≥1000 ml)的发生率。按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 ≥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GDM 的诊断标准:孕妇于24-28周行75 g糖耐量试验,空腹≥5.1 mmol/L,服糖后1 h≥10.0 mmol/L,服糖后2 h≥8.5 mmol/L,3 项中任有一项满足上述条件就可诊断为GDM[3]。
1.5 统计学分析统计分析采用SPSS 20.0 统计软件,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2检验及Fisher精确性检验。P<0.05 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根据孕前不同BMI分组的孕期体重增长情况
根据孕前BMI 的不同分为低体重组(68例)、正常BMI 组(290例)、超重组(112例)和肥胖组(30例)。根据不同孕前BMI组,孕期体重增长正常范围分别是(12.5-18 kg)、(11.5-16 kg)、(7-11.5 kg)、(5-9 kg),根据各自增长总范围,再分为体重增长不足、体重增长正常、体重增长过多组。详见表2。
2.2 不同的孕期体重增长组孕妇的妊娠期高血压病、妊娠期糖尿病的比较结果显示,孕前低体重组、正常体重组的孕妇孕期不同体重增长情况与妊娠期高血压病、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前超重、肥胖孕妇孕期不同体重增长情况与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2 孕前不同BMI分组孕期体重增长情况
表3 不同体重增长组孕妇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发生情况比较
2.3 不同的孕期体重增长组分娩后巨大儿、低出生体重儿、剖宫产及产后出血情况的比较结果显示,孕前低体重组、正常体重组孕妇孕期体重不同范围的增长致分娩后巨大儿、低出生体重儿、剖宫产及产后出血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前超重组的孕妇孕期体重不同范围的增长致分娩后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致产后巨大儿、剖宫产及产后出血发生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孕前肥胖组的孕妇孕期体重不同范围的增长致分娩后巨大儿的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致产后低出生体重儿、剖宫产及产后出血发生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3 讨论
近年发达国家统计数据表明, 超重和肥胖孕妇接近40%[4,5]。国内房红芸[6]等研究发现,2010-2012年我国15-49岁育龄女性超重及肥胖的发生率分别达25.4%和9.2%。妊娠期妇女的营养状况评定主要包括孕前体重及孕期增重,对胎儿生长发育起着重要作用。蒋湘[7]等研究发现,孕前超重及肥胖不仅显著影响孕期体质量控制结局,同时对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剖宫产、巨大儿风险在内的妊娠结局也影响显著。另有学者研究发现,孕前超重、肥胖的孕妇孕期不合理的体重增长会增加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8,9]。本研究结果提示:孕前超重及肥胖的孕妇占22.4%和6%,其发生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剖宫产、巨大儿、低出生体重儿及产后出血发生率均高于孕前低体重及正常组孕妇,但孕前超重孕妇组根据孕期体重不同增长范围进行比较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和孕前肥胖组孕妇孕期体重不同增长范围比较巨大儿发生率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4 不同体重增长孕期分娩后巨大儿、低出生体重儿、剖宫产、产后出血情况比较
综上,根据孕前BMI分组后,研究结果显示,超重组、肥胖组妊娠不良结局发生率高于低体重与正常组;孕期体重增长过快,也会增加妊娠不良结局的发生率。导致体重不均衡增长的原因一是传统经验:过分强调备孕及孕期补充营养,致使孕前超重、肥胖女性比例增多,同时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的概率;二是营养摄入不均衡,包括地域、个体饮食习惯及结构不同且对孕前及孕期营养管理宣教不到位,均可能导致孕前超重、肥胖及孕期体重增长不合理,同样增加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的概率。
因此,针对以上因素要有效降低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需将干预措施关口前移,针对育龄期妇女大力度进行孕前保健相关知识宣教,力争降低孕前超重、肥胖现象,改善妊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