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欺凌谈心理健康教育
2020-10-23周睎雯
周睎雯
如今,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俨然成为全球普遍的社会问题,而其严重程度也从道德层面逐步升级到了法律层面。面对伤害不断升级的欺凌事件,家长、老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除了扼腕叹息之外,更多的是对孩子人身安全的迷茫和担忧。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应对校园欺凌,而距离杜绝这一现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部分家长、老师以及教育工作者缺乏对校园欺凌行为性质的正确认知,缺乏对于其造成的潜在危害的重视。
首先,我们要正视所有的欺凌行为都不是同学之间的“捉弄”游戏,当有人有意对他人在言语、肢体、社交行为以及网络上进行恐吓或伤害时就构成欺凌。欺凌过程中所有直接参与者包括了欺凌者、协助者、附和者、受害者、旁观者,间接参与者包括家长、老师、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整体校园氛围。这一过程中,不只有欺凌者和被欺凌者,更有直接和间接参与者,它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且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欺凌行为的发生不仅影响被欺凌者的心理健康,也会对其他直接参与者构成心理问题,同时对于间接参与者甚至整个校园环境产生的消极影响都不容小觑。因此,研究和分析校园欺凌行为中所有参与者的心理,以及构建身在校园中孩子的健康身心是十分必要的。
欺凌者的心理和行为表现通常具有以下三种特点:1.唯我独尊、对他人缺乏同理心。2.偏执,易走极端。3.虚荣,试图通过欺凌行为获得他人的关注和认可。欺凌行为对于欺凌者本人也会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若欺凌行为没有受到阻止,轻则将会助长其虚荣心,重则导致严重暴力倾向和攻击型人格的形成,进而暴力行为逐步升级,演变为违法犯罪行为。
受害者的个性表现为:1.性格内向,大多有社交障碍。2.性格和行为有别于多数人。3.自卑、缺乏安全感。欺凌行为对于受害者将产生直接性、长期性、多面性的心理伤害。性格方面——变得更加孤僻、敏感、多虑、抑郁。学业方面——易产生厌学、烦躁、以及对学校产生恐慌和厌恶等消极情绪。成长发展方面——易形成心理障碍、社交障碍、反社会人格等一系列心理问题。
协助者通常被归类到欺凌者,但其心理和行为表现与欺凌者还存在一些差别。协助者并不具有唯我独尊的特点,大多数个性平庸,易受他人煽动和操控。旁观者通常是目睹欺凌行为发生的人,大多个性懦弱、冷漠、没主见。协助者和旁观者不是直接受害人,但是受到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协助者和旁观者在参与或目睹欺凌行为后,通常会产生内疚、压抑、悲伤的情绪,从而也产生厌学、甚至逃学行为。此外,协助者通常更容易成为欺凌者,因此欺凌者的负面心理和产生的消极影响也同样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间接参与者虽没有目睹或亲历欺凌行为过程,但却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作为家长,在家庭内部,孩子是否具备一个良好正面的心态取决于家长是否能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积極的成长环境。而一个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包括健全的家庭结构、正确的教育方式和良好的家庭氛围,三者缺一不可。其次,作为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对待欺凌行为的态度影响着直接参与者的心理健康。若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无法正视校园欺凌行为,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这一方面纵容了欺凌者的行为,助长其侥幸心理,增加欺凌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在另一方面,严重伤害受害者心理健康,使其不安全感增加,对学校产生恐惧、厌学等一系列消极心理。最后,校园环境对于欺凌行为具有重要影响。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应具备一套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但在近年来对于形成校园欺凌行为的重要因素的调查中发现,学校监管不严、管理不善、学生缺乏相关心理辅导教育等已逐步成为欺凌行为的主要因素,极大阻碍了欺凌行为中的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是非观。
学校应将构建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作为其重点工作任务。首先,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法律依据,以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教育部相关治理方案为指导方向,向教师、教育工作者、学生以及家长普及校园欺凌行为性质、欺凌行为权责归属、以及处理措施等相关规定知识,以构建校园中的每个成员正确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一方面,向学生配备长期心理咨询教师,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其责任心理咨询教师,充分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根据不同学生不同心理问题制订不同心理健康教育方案,重点关注有家庭结构缺陷以及暴力问题的学生心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另一方面,定期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咨询和相关讲座,向学生普及更多专业心理健康知识。再者,定期开展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主题辩论等。校方通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不仅是向欺凌者以及潜在欺凌者表明其对于欺凌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更是向受害者以及旁观者传递勇气、信心等正能量。最后,应建立“全员参与”意识,使校园中的每个成员明白,杜绝校园欺凌,人人有责,无人可以置身事外。
作者单位: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