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气贲 气脉 气韵 气象
——解析刘立云的霸悍诗学和柔软之心

2020-10-23

鸭绿江 2020年14期
关键词:诗人

李 犁

刘立云的诗学属霸悍诗学,诗的气势如狂飙,迅猛强劲。但他不使蛮力,而是充分的自信和优雅,谈笑间营摧寨拔,让沉闷的黑夜瞬间星光璀璨。他的诗是气量与力量,灵慧与灵巧的结合。他在熟俗的事物中捕获崭新的感受力,让针尖一样细小又尖锐的灵觉激活思维,引爆想象,并将诗中的大情大义传输到人心。让人呼吸急促,又对战争、生命、人性深深地长叹、颔首并沉思。

气脉:元气、军人及雄健之诗

刘立云的诗气血充足,气血即能量,是创造力之源。它源自刘立云先天的生命之气,而后天的蓄养则跟他军人的职业有关。血性与阳刚是军人的精气,刘立云不仅每天耳濡目染,体验并学习着,而且也有意以此主动去强化和

暗示自己,从自觉到本能,一遍遍地将这种质素涂抹在心理上,渐渐地形成了他的一种潜意识和性情以及习惯。就像他著名的《烤蓝》写的那样,只有经过高温与极寒的煅烧和淬火,才能烤就成武器也象征军人精神的绝“蓝”。诗人的这种气质和创作心理的形成也经历了这样的千锤百炼,只不过没有这么暴烈,而是润物细无声地慢慢浸染。而且这种雄浑之气是液态,甚至只是一种元素和温度,蹿腾在诗人的血液和性格里。当他写作的时候,这气血就自动地充盈着诗句,或者说诗就是气血本身,是诗人气血奔涌时留下的痕迹,再借文字显形。就像读这首《烤蓝》,读者的心一直被他心惊肉跳的倾诉拎着,在火焰的波涛浪谷间忽高忽低地颠簸。这里我用“倾诉”,不说是文字和词语,就是当你沉浸在这首诗的情境和节奏里,你已经忽略甚至忘记了诗句。哪怕这些诗句本身多么的精辟、出人意料,但它们都是气血的宿主,是气血被点燃后发出的噼啪声和火花,那传染并吞噬我们情感和注意力的,依旧是催逼诗句自动蹦现的急湍的激流,这激流就是诗人的元气,我们常管它叫激情。这里强调气,是因为先有气,后有情,激情是诗人生命之气运动时的形式和产物,是从看不见的气(无)中生出的有感物。

元气兴盛,情感和诗则雄起并刚健。所以刘立云的情感无论多么逶迤千转,诗的美都是挺拔的,情义都是饱满的。譬如刘立云那首纯美的被多人多次解读过的《向天堂的蝴蝶——题同名舞蹈》,诗是看十七个女孩扮成的蝴蝶舞蹈引发的感动、感叹和想象,看似空灵、超然,“美得惊心动魂”,甚至有点急不可耐,但读起来,你会感觉有一束光柱贯穿在诗中,而且很茁壮。它挤出丝丝缕缕的“些许疼痛”,把诗歌内外照耀得一片明亮。尽管是诗人在抒情,但诗里有咣咣之强音,诗的内核犹如“一簇石中的火焰”,迸溅着噼噼啪啪的响声。没有一点诗人说的哀怨和凄美,反而感觉一种浩然之气在鼓荡,像春天山坡上的青草在光明正大地抽芽、生长。而且一切都是直接坦荡的,包括由圣洁的美唤起的爱欲、焦躁和大义凛然。这是一种有力量的柔美,审美品格显然是热烈雄健的。我把这理解成军人似的柔情爱意,是作为军人雄性之底气的潜意识在不自觉地绽放,让诗人的惋惜之情也变得铿锵:“……啊,今夜我注定难眠!注定/要承受十七只蝴蝶的打击和摧残/只可惜太晚了,已经来不及了/今夜十七只蝴蝶从我的窗前飞过/我敲着我的骨头说:带我归去吧/明天,我要赎回一生的爱情。”

为了让大家能感同身受,我还是将这首很多人熟悉的诗的最后一段引用出来,就是让大家体会刘立云诗中的劲健之气。那是一种能摧枯拉朽的雄风,即使诗人感到自己的时代已去,因可惜而失眠,但诗中的轰轰烈烈,喷薄的气势,给人的内心注入了蓬勃和力量,矗立起来的是强有力的坚挺感,诗也有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美感。这就是气脉,是由诗人吐纳的或长或短的气息构成的像山脉一样或高或低错落有致的美。

写到这儿,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生僻的词:气贲。贲有两个读音,读“奔”时,有奔流的意思;读“愤”时,是气血旺盛,有沸腾的意思。刘立云的诗这两层意思都有。他的诗歌一律的气血贲张,而且其中奔流着这股真气,连贯并越来越兴旺蒸腾。这说明刘立云在写诗时,胸中之气抑或激情像高压锅里的肉汤,不断地升温沸滚。为了防止爆炸和烫伤,他必须通过写作来倾泻内心的风暴和雷霆。这让他的诗歌像奔流的岩浆,不仅散发着热量,而且汩汩连绵,他自己要不停下,任何读者都无法弄断。如果强制扭断它,就等于一个人缺了胳臂和腿。于是,那完成的诗行,就成了燃烧后的洪流和凝固的闪电。这深沉又灵奇、热烈又美妙的光芒刷新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对诗的劲健美沉醉并敬仰。

我用肉汤和岩浆来对应刘立云诗中的情感和气血,是区别那些虽然沸扬但没有内容的白水,因为刘立云写诗不是宣泄,不是泡沫似的虚妄的空喊,他的诗有沧桑有筋骨,经得起读者细嚼慢咽。而且在后来的写作中,他还减少了暗喻和排比,由抒情改成叙述,把坚硬有棱角的事物和形象引进来,诗结实而有锋芒。比如他这首《臣子恨》:

在朱仙镇,我脚步轻轻怕踩碎白骨

在朱仙镇,我腹内空空疑咳出夕阳

甚至我忍住饥渴,不敢饮那里的水

府志上说:血可漂橹,战争太咸了

诗不仅有肉,肉里还有盐。诗是叙事,更是叙实,作者不再情绪飞扬,不再剑拔弩张,而且尽量地平静,让冷却下来的事实本身来凸显重量和力量。所以,诗平淡的是口吻,简练中元气不但没有散,而且往一起凝聚滚动,越来越浓,类似酒精的度数越来越高,威力也就随之加大,像浓缩了无限爆破力的镭。但它不是炸毁我们的情感,而是唤醒我们的思想,让我们对战争的残酷和血腥深思和反省。这又回到军人的责任和使命上来了。也正是军人的身份让他对与战争有关的事物、场景特别敏感,让他的思绪顺着半截弹片,去复原榴弹、枪支、使枪的人、战场、战争,以及祖国江山和正义与道义。这种军人情结,让他写起其他题材的诗,也习惯性地带进了军人的特质。譬如这首《母亲在病床上》:“我抱紧我的母亲。在小城吉安/我的母亲哭了,像孩子一样/哭。他们在她的肚子里翻箱倒柜地找石头/用刀子和腹腔镜/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医生说/难免不失败石头总也找不完/‘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得这恶病。’/我母亲说这话时,惊恐万丈//我八十五岁的母亲,那么小/那么无助。我听见她的骨头/在哗啦哗啦响。我抱紧我的母亲和她这身骨头/哗啦哗啦响。我感到我母亲在我怀里/颤抖,有几次我发现她在暗暗用力/她想把自己从我的怀里/拔出来。当着病房两个同是从乡下来的人/她想把她自己,从我怀里拔出来//我的母亲在哭,她说她现在知道/什么叫疼了。我生育过八个孩子的母亲/用身体经历过八次脱胎换骨/八次痛疼至十二级的剥离和撕裂//我抱紧我的母亲,他们在她身上找石头,没完没了/我八十五岁的母亲/在哭,在我的怀里颤抖/我和我母亲/抱紧她一身松散的骨头,在哗啦哗啦响”。

抢救母亲也像一次战役。而母亲忍受并与病魔抗争的经过,也是一场“烤蓝”,是精神、意志与生命的锤炼和涅槃。虽然写的是母亲,但诗歌形成的逻辑和看不见的审美链条依然是军人的。其中“哗啦哗啦响”反复出现了好几个地方,这是写实,但这声音多像拉枪栓,或者是子弹壳在空盒子里晃荡。用这种军人最熟悉的声音来形容母亲的骨头因衰老散了架子,虽然不是挖苦心思的特意,但肯定与他长期军旅生活的经验有关。越本能越无意识越说明也越暴露并强化了他的军人身份,以及这身份带给他写作的惯性,包括词语以及意象的选择,语调和语感的特别性。更主要的是军人思维的特殊运转方式,那就是写什么都像打仗,其过程就是战胜很多艰难险阻,最后获取胜利。这首诗的宗旨就是保卫母亲,但过程是惨烈和痛苦,甚至是痛心的。这也是这首诗气脉运行的线路,像波涛起伏翻腾最后归于平静。诗因而有了情感和生命之气的真切感和曲线美,且似有呼吸缭于面颊。只不过作用于视觉,《臣子恨》是平坦中突然耸起一个峭岩,诗有了陡峭美。而写母亲这首开始就有涛声,然后是波涛连着波涛,起伏着,诗有了好看的波浪式剪影。

军人的思维驾驭了写作的思维,诗人的敏感和多情又让冷硬的军事和战事有了知觉和温度,诗因而撕去肤浅又符号化的军旅诗的标签,成为真诗、大诗、好诗。简言之,就是刘立云写的是军旅诗,又超越了军旅内涵,不论是诗歌的技艺,还是境界都有了深远、辽阔和怵目惊心的感觉和大美。

气韵:味道与骆驼、狮子和婴儿

气有脉络,就有脉搏,脉搏跳动就是韵律,这就是气韵,就是诗的节奏。刘立云诗歌的气韵有时又是一种味道,在口腔里层层叠叠,包含了酸甜苦辣咸。这也是一种节律,是诗的触觉刺激了读者的情觉,然后再传导到舌尖上。把诗写出了味觉,不仅撬动了读者的心理,也让生理有了反应,可见诗的老道,诗人的老辣。我视这些为刘立云技艺的高度,是他对战争这种题材有着刻骨的感动,情感的触须便深入到事物的骨髓里,并调动着各种感觉都参与到写作中来。比如前面那首《臣子恨》,当我们读到结尾那句“战争太咸了”,是不是心里顿挫了一下,然后嘴里有种吃了盐的味道?需要指出的是仅凭一个“咸”字,可能会给读者一点点生理上的条件反射,但不会这么强烈,甚至可能会习以为常地对这熟悉的味道毫不知觉地一眼而过。之所以一个“咸”能刺疼人的神经,让嘴里立马有了类似的滋味,是因为这首诗前面的情感铺垫:前两句写诗人进入古战场凝重的心情,第三句把疑问和心推上浪尖,最后一句开始的“血可漂橹”是第一个诗眼,让人联想:得多少活蹦乱跳的生命才能血流成河,且能行船?这时读者的情感完全被代入,并被此时此景的气味笼罩,而且很可能嗅到了一股血腥味。等最后一句中的“咸”字出现,很多人的舌头已经有了添血的味道,而且很可能有人心里喊出跟刘立云一样的感慨:战争太咸了!这是此诗主要的更大的诗眼。我相信敏感的读者不仅嘴巴会自动地吧嗒几下,更甚者会被这种浓烈的血咸味呛着,想呕吐。所以,把诗写出生理反应的前提,是情感直至心灵被电击,然后再反射到生理上。这在心理学上叫联觉,即视觉、听觉、心觉、味觉形成串联电路,同时各种感觉又互感互染,不但让最初体会到的味道加深,更滋生出多种味道。不仅影响人的心情和思维,更激发和加深了人更多的思想。譬如我们把这首诗的内容跟题目《臣子恨》放到一起联想,更大更深的主题就出来了:尽管牺牲这么多生命、忠诚和勇气,大宋王朝依然没有改变被覆灭的下场,臣子恨非但没有雪耻,还成了中华民族永久的伤疤。而且,如果我们不特意掐断这个思绪,更多的感觉,更大的思想会顺着这个藤蔓接踵而来,一波连着一波。应了宋代范温说的:“概尝闻之撞钟,大音已去,始音复来,悠扬婉转,声外之音,其是之谓矣。”

按范温的说法,韵味就是连绵不绝的美妙的钟声,一浪叠着一浪,即使消失了,也有回音在心上盘旋。所以,可以这样解释气韵,气就是一口气完成一首诗,韵就是气的姿态,有时它化成味,是有秩序有层次有动态的味。诗尽了,但这种味道却如缥缈之音,在嘴里心里回荡,层出不穷,挥之不去。

刘立云不仅把诗写出了韵味,还轻松随意如自语,且脱口而出,自然而然,看不出巧与工,甚至一点发力的痕迹。用一个词来对应他的写作诀技,就是游刃有余。就像那位解牛的庖丁,能在密不透风的牛的骨节里,看到空旷,运起刀来,就绰绰有余,甚至行云流水。这就不只是刀法,而是入境了,而且是神境。仿佛他不是在解牛,而是写诗。而一生都被诗歌濡染,已经诗成肉身的刘立云,不仅写诗如庖丁解牛,对待万物,大抵运用的也是诗歌的逻辑。而且越无意识,越能切中肯綮,逮着诗歌关键的关节,哗啦一下,诗意就噼噼啪啪地崩出来。前面那首《臣子恨》中的“咸”字,就是这首诗的“肯綮”。再比如这首《听某老将军说八年抗战》,诗开头说我们跟日本鬼子相比,不论是武器装备、战术素养,我们都差太多,两者对比:“他们是一条大象粗重的腿,提在半空/而我们是一群溃穴的蚂蚁,四处奔逃。”那怎么才能战胜他们呢?刘立云发现了“熬”字,于是就像在黑暗的房间里,摸索到了灯的开关,啪的一下,整个房间就被照亮,包括整首诗和整个心灵:“只有熬!只有在血泊里熬,在刀刃上熬/只有藏进山里熬,钻进青纱帐里/熬。只有把城市熬成废墟/把田野熬成焦土,把黄花姑娘熬成寡妇/只有在五十个甚至一百个胆小的人中/熬出一个胆大的/不要命的。只有把不要命的送去打仗/熬成一个个烈士……”

我之所以将这首诗与“熬”字有关的部分全部引出来,真是舍不得丢下一个字。每一句都那么贴切,而且整首诗一气呵成。诗真的像熬出来的骨头汤,色香味俱佳,且入理入心,有古人说的融彻之意境。就是虚与实、情与理、近与远、诗与思,以及主观的意与客观的境结合得像盐溶于水,不但没有痕迹,而且通明透彻。熬,不仅准确,更是神来之笔,诗因此有了精气神。而且这首诗的味道更猛烈,是视觉、听觉、嗅觉熬出的,而且有泪水做佐料,是各种味道的综合,深入其中的读者胃里会发出咕咕的响声。那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在身体里的反应,是对侵略者的厌恶、愤怒和恨之入骨,是对如蚂蚁一样的我们同胞的同情、悲悯,以及终于摆脱了煎熬的庆幸和欢喜,更有对诗歌写出了这样恰好与本然的神妙的心领神会和一声叹息。诗不仅有韵味,更有意味、情味,以及了然了人生却欲辩已忘言的大况味。

从创作上看,这首诗提示我们:一、好诗都是熬出来的。耐性是火候,还要加进体验、智商、直觉、爱欲、活力、文化、潜意识和生命能量。二、好诗都需要一个爆发点,也就是灵感。灵感一旦爆发,沉睡的想象力就会被唤醒,诗人的创造力就会势如破竹,就会从无中凿出有来。灵感看似灵光乍现,突然从天而降,像古人说的“梦里寻你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已经在心里熬了很久。就像刘立云发现“熬”这个导火索,看似偶得,但也必然经历了“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磨炼和千回百折的寻觅。即使很可能来自老将军讲出的用生命换来的经验,这也仅仅是一种提醒,类似锤子撞响了等待的钟。不然怎么是刘立云而不是别的诗人抓住并放大了这个闪电?

灵感的威力能切中并开启事物的天理。而天理即诗道,集合了所有的技艺、领悟力、思想,甚至于人格。而一旦掌握了诗道,所有的技艺和方法又都被简化成一种捷径,对于老练的刘立云来说,那就是:叙事。把面变成线,顺着线,把一件事有头有尾地说出来。譬如这首《同床共眠》:“睡觉的时候他从来不脱内衣/从来都是先把灯扑灭/然后趁着黑暗进入,像个贼//他黑?这是当然的。看得见的地方/像夜晚那么黑,像煤炭那么/黑。看不见的地方/她从未看过,虽然她是有资格看的/就是个农民。蛮野粗黑那种农民//连做那种事也像犁地/下死力气/喉咙里传出咕噜咕噜/牛饮的声音。她感到他是在用骨头硌她/用铁硌她/那么冰凉,尖锐,那么硬//那天,他躺在那里还是不脱内衣/这次他是不得不要脱了/这次她帮他/脱//六十年后,她被天天睡在一起的这个人/吓坏了;六十年后她被他满胸膛丑陋的/伤疤,被他用满胸膛丑陋的/歪歪扭扭的伤疤,注释的那一生的经历/那些血流成河的战事,吓坏了//六十年后,她发现在她的床上/睡着一只老虎。”

《海风》 陈华民

此诗有了小说的元素,诗歌的外延在扩大的同时,内容不但没有虚空,反而更加夯实。但是与小说的根本区别还是因为它有气韵,有味之韵。诗人叙的是事,让人惊愕的也是事,但留在人心不肯散去的,却是对难以言说的人生和人性的各种体味,那让情感一圈圈荡漾的就是诗的节拍,就是韵味。而且诗中故事本身被奔涌的气血捣碎,并按情感的起落重新组合了。所以,诗的着落点不是戏剧化的故事情节,而是人生的戏剧性和荒诞性。

写到这里,如果找个关键词来总结刘立云的写作,那就是:忘。忘修辞、技艺,忘写诗本身,甚至忘了我。诗人只专注甚至痴迷于写作的对象和感动本身,由刻意地“作”,变本能地承接和自然地呈现。诗客观化了,接近于无我之境。少了精雕细刻,少了令人胆颤心惊的比喻和鬼斧神工,没有了局部炸眼的凌空一跃,却处处都是诗眼,都是吸人心神的磁铁。而且浑浑然是一个整体,一团越来越凝聚的气,一个完整的肌体。诗朴拙自然,气韵生动。这不只关联与时俱进的技术,更是一个人的修为、视野和境界。这让我想起金庸在武侠小说里对剑客与剑术的阐述。刚出道喜欢的剑是“凌厉刚猛,无坚不摧”,还青光闪闪,锋芒毕露,正好和剑客的血气方刚相同;三十岁后用的剑锋芒有所收敛,但仍削铁如泥,这也和剑客的人生经验有关;四十岁时略过耀眼的招式,追求力量和重量,简洁直接,一挥而就,这时的剑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后,则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并相信:“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这无剑胜有剑,用在写诗上,就是洗去铅华,让字与意零距离,让真实裸现。这就是常说的大道无痕、大智若愚。这是剑客,也是诗人仰视并追求的凌绝之境。刘立云不论是年龄,还是心胸和技术,都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无剑胜有剑的阶段,他正在去除胸中粘滞,澄心以空,以空待静,用婴童的眼睛和赤子的心灵来接纳诗意的莅临。有他的诗《隐形阅读者》为证。

我把这首诗看成刘立云的写作观,更是价值观。他反对机械地学大师,也反对脱离地气一味的炼金术,同时他由衷地感谢是大师的思想打开了自己的心胸,并真心做大师光照下永远的初生婴儿。诗的最后一句的“环抱膝盖,像个初生婴儿”,不仅是诗人在光芒四射的大师面前谦逊的态度,更是诗人心中好诗的品质和标准。诗如婴儿,就是天真和澄明,似婴儿的神态和眼睛,这是天籁之境。把婴儿作为精神制高点,老子在道德经里提过三次,意为让人回到并保持婴儿的淳朴和自由,回到把金子退还给没开采的原矿原始的状态。尼采也在他著名的人生三段论里把婴儿作为最后和最高的真境。他说人生要经过骆驼、狮子、婴儿三个阶段。骆驼阶段是指人要像骆驼一样坚持信念,负重前行;狮子是奋斗的形象化,让人像狮子以强大的意志和力量去追求真和自由;婴儿代表了经历了前两个阶段的苦行和突围,获得了新生,代表了人性的至真至纯,且清澈到至空至无,没有一丝尘埃的境地。用这三种境界对应刘立云的诗歌写作,那骆驼就代表了他《烤蓝》《向天堂的蝴蝶——题同名舞蹈》《内心呈现:剑》为高峰的那时期作品,这些诗严谨扎实,词与词,本体喻体之间像紧紧咬着的齿轮和履带,并轰隆着向想象的边界推进。这种写作借助激情驱动,追求的是天赐的神技。诗里可见诗人发力并殚精竭虑的跨度美。狮子是刘立云《臣子恨》《听老八路说八年抗战》等审美特质的视觉化,代表着诗人强悍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主体力量强劲了,写起来反而显得自由和轻松,诗从对局部和个别字句的打磨,扩展和推延到对整首诗意的提纯,诗歌有了平淡中突然跃起的震惊美。而且支持他的是来去无踪的直觉,欲抵达的是天然。婴儿就是思维和技术上的返璞归真,诗人不再沉迷于让人大吃一惊的比喻和金句,而是把写诗还原成日常说话,通篇都是素淡的,就是复归生活本身。但一旦整首诗完成,就像铸了一把扎心摄魂的剑,这就是古人说的“炼义”,也就是天成。审美特质是率性和洒落。刘立云的这类代表作品就是《同床共眠》,还有后面将要提到的《咽喉》《火焰:391 高地》《碘化银》等。如果再往深里说,婴儿美还应该以童心说童话,像汪曾祺说的:“好的语言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 。”这就等于在天赐、天然、天成之上,添了一个更高的审美品格:天趣。此时的刘立云把“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作为诗之大道正道,具体就是真实、自由、朴素、简单。

需要补充的是,这三种诗歌美学仅仅代表了刘立云写作大致的时段,他可能在同一时期即写婴儿品质的,也写骆驼特质的。尤其是后两种审美特质的写作,其界限还不分明,也就是“狮子”和“婴儿”同在。也许他正在以狮子的姿态和力量,奔走在去往婴儿诗学的路上。

气象:向死而生与情怀和哲学性

气象原指自然景象寥廓,且云蒸霞蔚。恰如《岳阳楼记》中的“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审美上就是雄浑壮丽。在刘立云诗歌里,气象代表了胸襟与格局,是前面提到的气势、气脉和气韵的融汇,以及诗人的情怀与技艺,大智与大志、生命力与创造力拧在一起后,所呈现出的高远又深邃的面貌。在前两节中我们主要分析了刘立云怎样运用自己的才情和灵智创作出这些作品,下面我们再试着辨析一下刘立云诗歌中的情与思,体会一个军人眼中的战争和生命,并对此的深思。这是把大气象元素化。情与思也是构成壮观气象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成分。

我们来看几首刘立云的诗,让文本自己说话。比如前面引用过的那首《同床共眠》,诗中写了一位战争的幸存者,一个老兵,他跟妻子同床共眠几十年,但从来都不脱衣服。为什么呢?直到去世时这个谜底才揭晓,原来这个威武的老兵整个胸膛都是能吓死人的歪歪扭扭的伤疤。诗到此,不仅他的夫人目瞪口呆,连我们读者内心也被鲜红的铁灼疼并惊诧。此诗本来是歌颂这位死里逃生勇敢如老虎一样的英雄,但战争对人生理和心理的伤害盖过了这个主题,并尖锐如锥。让我们对战争残酷乃至残忍的本质有了剔骨般的直观认知和体悟。从哲学和社会学上看,人不是动物,人有为他人为群体为道义挺身而出的责任和冲动,而且这个选择是自主和自愿的,甚至有时就是一种本能。这就是《圣经》上说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因为与其苟且偷生,不如选择牺牲来杀身成仁。于是就有了永远照亮和修愈人性的词汇:尊严、正义、勇气、血性、牺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等等,这些永不生锈的品格像寒夜中的灯盏一样清洁又明亮。以此思路再去看刘立云的《火焰:391 高地》,除了心火烧火燎的疼,更多的是为一种崇高的精神而骄傲并致敬:“盲目坠落的凝固汽油弹;冲天而起的烈焰/燃烧至1000℃,瞬间让岩石崩溃/和流淌的高温;嘹亮的寂静……/与此相关的那个士兵/花名册的籍贯栏里填着:中国铜梁//我在想,那时他的手该如何深深地插进泥土/他两排雪白的牙齿该咬住/多大的仇恨。而当他听见狂欢的火/用它的身体举办盛宴的火/燃烧他一身206 块骨头时/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他想过酣畅淋漓地,喊一声疼吗?//他把他的死堆在高地上/一摊灰烬!一摊灰烬从此成为我们这片/千疮百孔大地上的/一块补丁。”

这显然写的是邱少云。刘立云把他牺牲的经过写得这么精粹和惊魂,好像不是在写诗,而是在冶制白银和黄金,淬炼像宝石一样的精神和品质。可邱少云毕竟还只是一个26 岁的青年,这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一点点被烧成灰,让天地低垂,江河呜咽。让我们对这段文字不忍卒读,唤起我们对生命更加尊重和珍惜的情愫。结尾“补丁”是神喻,它代表了我们这个民族生生不息又永不卷刃的精神,有了它,尽管当下思想以及多方面出现了千疮百孔的窟窿,也能被这个补丁修复并激活。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认为:人有向死而生的自由,并在死之畏中体验存在。当然这种赴死是被迫的,因为它的前提是存在受到了不自由的威胁,选择死就是为了获得自由,获得新生。这也跟存在主义贴边。当然这重新复活的,不再是牺牲者的生命,而是一种永存的精神,和更多他者的存在。这种关于死亡的哲学意义,让我们对战争中的牺牲者有了些许的安慰,也让刘立云这些诗有了深度和力度。

而刘立云写这些战争诗时,并没有想这么多哲思,他只是在倾注自己的感动和深情,每一行每一个文字都沾染了他的泪和血,以及对那些被战争践踏的生命发自心灵深处的关怀、怜悯、热爱。这种情怀像龙卷风,构成诗宏伟的气象。这是一种向心力,将读者的心卷进来,让我们在对战争与生命的慢慢思忖中,品出了哲学的深意。

最后我必须向大家推荐刘立云的另一首诗,这首诗也写了炮声,却让人永别战争,这首诗叫《碘化银》:“那大炮是干什么用的?在攀山的路上/我儿子这样问我的时候,炮塔上的炮手正在快速旋转/方向机和高低机;炮口指向苍茫的天空/纠正我儿子说,那不该叫大炮/准确地说,应该叫高炮,口径37 毫米/弹头里装的不是钢铁和火药/也不是阴谋和仇恨,而是一种叫碘化银的颗粒/当它们在云端散开,发生裂变,弥漫在那里的/一粒粒小水珠,就会像突然听见上课铃声/的孩子,从睡梦中惊醒,然后匆匆/奔跑,匆匆冷却和凝固;再然后,便化身为漫天大雨。”

显然这首诗是写用大炮来人工降雨,限于篇幅我引用了前半段。这次大炮射出的不是“阴谋和仇恨”,更不是死亡,而是福祉和甘露。这才是武器的真正目的:不是毁灭生命,而是给生命提供乳汁。我们也第一次从刘立云的诗里,看到诗人攥成石头的心开始松动,喜悦随着惊天动地的炮声,“像锅里的豆子那样被炒得蹦了起来”。让人想到唐代诗人杜甫在《春夜喜雨》中,高兴地迎着漫天的细雨,披头散发奔跑在黑茫茫的田间小路上。武艺有高下,情义无古今。至此,刘立云的诗歌绽出清澈澄明的光辉,本质还是婴儿诗学,就像细雨刚刚洗过的天空。我把这看成一个军旅诗人的家国情怀,以及刘立云写作的目的和全部意义:那就是让战争结束战争,让烤蓝的枪筒上开满玫瑰,让写满诗的纸笺漫天飞舞,像纯洁的雪花,更像打着哨音的鸽子……

猜你喜欢

诗人
新锐诗人
新锐诗人
新锐诗人
新锐诗人
新锐诗人
遇见一名诗人
晒娃还要看诗人
愤怒
诗人猫
诗人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