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高水平融合发展
2020-10-21魏向杰
魏向杰
江苏是经济大省和制造业大省,制造业规模连续八年位居全国第一,部分先进制造业位居全国前列,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与制造业大体相当。江苏的先进制造业正处于弯道超车和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的关键时期,亟待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以下简称“两业”融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两业”融合中低端特征明显
“两业”融合广度不够。从全国看,包括江苏在内,制造业更倾向于在内部组建生产性服务部门。截至2018年,江苏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累积达239家,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業累积3家,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累积5家,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3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比例不足1%。典型企业“两业”融合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启示,但数量有限。对于以供需为纽带、将对方作为投入成本考虑的大多数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由于企业产权界定、经营权归属、收益分配、风险分担、信任度等因素制约,“两业”体外融合范围相对较窄。江苏亟待破除“两业”融合的藩篱,形成“两业”之间长期的合作联盟,打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两业”融合深度不足。江苏制造业近三年增速均在7.5%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产性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3年的27.7%增加至2018年的超40%,接近制造业的地区生产总值占比。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为“两业”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总体上“两业”融合发展较为“粗浅”。据调查,近三年,54.1%的制造企业服务投入占比低于10%,6.8%左右的制造企业服务投入占比在10%—15%之间,超过30.6%的制造企业服务投入占比不足5%。与德国等发达国家制造业的服务投入占比达30%以上相比,具有明显差距。强烈的反差表明,研发设计、咨询、金融服务、物流等处于制造业产业链上游和下游的现代服务业,仍未真正融入制造业产业链条,必须推动制造业有效降低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
“两业”融合协同度不力。“两业”融合不仅是市场自主选择行为,更需要政府前瞻性引导,推动协同发展。近年来,江苏虽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但缺乏一条推动“两业”融合的主线,政策举措基本上是分别施策;近期出台了政策文件支持“两业”融合发展,但主要针对示范点,缺乏面上统筹推进的战略规划和方向,以及保障规划有效落实的资金、税收、人才、数据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此外,受行业管理体制的制约,不同行业及同一行业不同领域的企业分属不同部门管辖,使产业融合发展在管理和政策层面变得难以协调和协同。
二、国外“两业”融合的经验借鉴
美国:产学研合作引导“两业”融合化。美国注重科学技术引领工业发展,加速推动高科技成果商业化,形成“科技促进生产、生产带动科技”相互促进的循环融合模式,并采取具体政策举措加速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为美国制造业提升创新活力产生了巨大的贡献。一是立法鼓励工业界与大学及科研机构合作。1980年颁布《拜杜专利和商标修正法案》,将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政府修改为项目完成部门,政府只保留成果的优先使用权。该项法案充分调动私人企业与大学及科研院所联合研发的积极性,加速了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1982年的《小企业技术创新法》设立了小企业科技研究项目,政府每年拨款约25亿美元,为小企业(企业的总就业人数小于500人)提供资助以及税收减免,支持特定小企业进行科技研发。该法案的实施促进众多小企业的创新研发和社会的创业活动,也加速了科研成果市场化进程。二是分享科研成果机制。美国鼓励研究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最新研究成果的信息向企业和社会进行分享,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譬如,建立国家信息服务中心(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Center,简称NIC),利用其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服务平台将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向制造业企业进行推广,使其快速实现产业化。
日本:信息服务业与IT制造业联动发展。日本顺应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潮流,提出“IT立国”,旨在通过信息服务业和IT制造业融合发展,让日本站在全球科学技术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升级的制高点上。由于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日本信息服务业与制造业在生产层面上融合水平越来越高,信息服务和制造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一是加强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日本在明确IT立国发展战略后,颁布了《推动形成高度信息化社会基本法草案》,并于2001年提出要力争在五年之内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IT国家之一。为此,日本先后推进“e-Japan”战略、“e-JapanⅡ”战略和“u-Japan”战略。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和颁布新的产业标准分类,明确了信息服务业的定位,以便更好地规划利用和充分发展信息服务资源。二是政府资助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了引导企业按照预定的信息化目标路径发展,并加快信息技术创新研发成果的推广和产业化,日本政府通过税收优惠、研发资助和贷款倾斜等政策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具体措施包括:“特别折旧制度”,即第一年可按购入新设备价格的25%—50%进行固定资产税减免,并逐年递减10%;“补助金制度”,主要由政府直接对具有科技创新性质的科研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支持对象包括政府和大学的研究机构、企业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贷款倾斜制度”,政府或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所用的资金进行低利率贷款。
德国:智能化成为“两业”融合的桥梁。德国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制造过程实现自动化生产。进入21世纪以后,德国制造业生产方式由自动化向智能化转变,实现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德国自始至终以牢牢占据全球制造业发展高端为使命,不断强化科技、金融、教育培育等生产性服务对制造业的支撑作用,铸就了制造强国的国际形象。一是加强产业前瞻性战略规划。2010年7月,德国政府发布《德国2020高技术战略》报告,该报告汇集了德国联邦政府各部门的研究和创新举措,重点关注气候/能源、保健/营养、交通、安全和通信五个领域。2015年8月,德国发布《智能服务世界2025》,重点提出建立智能服务世界实施平台,即由商业驱动的、开放的数字化平台。该平台供企业进行创新开发及实验,应用于工厂、贸易、物流、能源及消费等智能服务应用领域,促成不同产业领域共同构建生态环境。这是德国完成智能制造战略布局后,聚焦智能制造后端——智能服务,积极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战略行动,是制造业创新的更高发展阶段。二是大力投入研发为实现融合提供根本动力。德国政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资助方式,积极推动教育和科研事业的发展。2015年实现了《德国2020高技术战略》提出的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3%目标之后,德国政府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到2025年达到3.5%的目标。2015年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发起了“工业4.0:从科研到企业落地”计划,旨在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工业4.0”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问题。截至2016年底,该计划已经资助了12个由多家企业(高校)与研究机构共同开展的研究项目,联邦教育和研究部总共投入配套资金超过3000万欧元,占每个项目出资比例都超过50%。企业是研发投入主体,据德国科学捐助者协会统计,2015年德国企业的研发支出达624亿欧元,比上年增长了9.5%。此外,除了公共财政以及企业投入外,私人机构以及国外资助也是研发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德国和日本根据各自国情分别采取“研发为先”“制造引领”“制造与服务并进”的“两业”融合发展模式,并采取相应的政策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它们的共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突出研发创新的核心地位。紧紧抓住信息技术革命机遇,着力推动以创新为纽带的“两业”融合。二是超前谋划。根据全球及国内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及时编制发展战略规划,超前谋划发展方向和重点。三是强化保障举措。立足于发挥主体作用,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如财税补贴、研发投入、科技资源共享等,激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三、“点、线、面”联动,推动江苏“两业”高水平融合
加快示范载体和试点企业建设,形成“两业”融合“点”的牵引。“两业”融合发展是适应新技术、新能动、新趋势的一种产业发展方式,既是企业追求自身价值的自发选择,也是政府推动产业转型的主动行为。借鉴浙江、广东等试点示范的经验,江苏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需突破的重点主要包括:一是聚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群点”。立足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实行产业集群融合发展试点,以发展成熟度较高的产业为重点,横向整合制造企业设计、采购、配送、检测、营销、后服务等共性服务需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纵向协同,率先打造1—2个占据全球价值链高端的“融合”型先进制造业集群,全方位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二是聚焦具有引领作用的“样本点”。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功能,启动龙头企业融合发展试点,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拓展研发设计、维护管理、仓储物流、融资租赁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企业向“核心产品+增值服务”转型;支持大型服务企业利用信息、渠道和平台等优势,向制造环节延伸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服务产品化”,推动创新资源和生产能力等与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三是宣传和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点”。依托相关机构成立“两业”融合研究基地,在调研的基础上,按行业、模式等维度总结省内外“两业”融合典型企业的经验,形成并发布“两业”融合发展白皮书。同时,省级相关部门结合研究成果,采用“结对子”的方式推广部分可复制的模式,以“先进”带动“后进”,逐步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推动企业围绕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深度合作,实现“两业”融合“线”的串并联。“两业”企业围绕产业链形成各自的价值点分布,价值点实现往往以对方为支撑和保障,且以向对方延伸、融合为主要实现形式,由此形成以“两业”产业链价值点的融合。为此,需要在强链补链的基础上,深化两类产业链的纵向融合。一是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内部以价值链整体提升为重点的串联。坚持市场需求的基本要求,以優化生产性服务业结构和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为导向,在继续完善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的基础上,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创新能力等,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五提升行动”,在改善和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同时,适应或超前对接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需求。二是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之间以解决市场难点、痛点和盲点为前提的并联。在生产性服务业向外部化、专业化、社会化演进过程中,针对服务要素资源的分散化、碎片化等现象,加快整合研发设计、信息、金融、人力资源培训、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跨行业、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智能化服务供应商、技术服务运营商和整体方案解决商,打造能够解决综合复杂性问题的“服务综合体”。三是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之间以实现“1+1>2”的并联。围绕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下一代显示、先进材料、量子通信、基因工程等技术及产业,分类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融合行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和系统集成、高端工业软件、生产工艺设计类服务业,汽车制造和大数据、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积极性和能动性的体制机制环境,筑牢“两业”融合“面”的支撑。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功能是弥补市场缺陷和引导产业发展。“两业”融合发展中谁与谁融、怎么融,应交由市场决定。政府需要制定产业规划和政策,优化体制机制,搭建平台引导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一个有利于市场主体竞争和要素资源流动的空间。一是明确智能化融合发展定位。借鉴日本在2001年确立信息服务业作为与制造业融合的产业定位,结合江苏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借助“十四五”总体规划和服务业等专项规划,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制造”的方向,制定新型融合发展路线图,更进一步地明确融合发展的重点和任务。二是强化“两业”融合的关键要素体制机制保障。针对“两业”融合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等制约因素,释放数据、专利、资本、信用等要素的潜能和现实生产能力,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信用等制度基础上,加大对违法违规失信的执法力度。同时完善对互联网、基因工程、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在国家法律框架范围内,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构建鼓励融合与创新的制度性保障。三是聚焦政策资源支持“两业”融合中的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继续落实支持产业创新创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的同时,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集中省级相关部门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按10%的比例,以合同科研的形式重点资助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两业”融合的重大产学研合作研究、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等,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实现一批重大技术产业化,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高品质服务型企业和“两业”企业。四是搭建有利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协同创新发展平台。依托全省各类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建立制造企业、服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政产学研”创新体系和协同创新平台,鼓励进行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专利技术转让、校企合作等服务,推进“两业”融合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两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对制造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产业升级、业务需求、人力资源等方面信息进行整合、归类及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制造业对服务业需求信息,推动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资源。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