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2020-10-21王健
王健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应用
1 引言
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的相关建设,可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大统计、大治理,实现其他行业部门的数据汇聚和集成;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深度挖掘和深度分析;不动产登记的综合监管、质量评价和大屏展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一网通办、全区通办、异地办理。通过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体与局部分析、应用,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科学决策;同时,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科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保证金融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抓手。
2 不动产档案数据共享现状
2.1 不动产档案数据在自然资源系统内实现纵向新增数据实时共享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全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已经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共享,但是目前实现共享的不动产档案数据主要是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新产生的档案数据。由于全国还有很多地方的历史房屋登记档案和土地登记档案数据未能按不动产档案的标准完成整理,因此这部分历史的档案数据还未实现自然资源系统内的纵向共享,这部分档案信息还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档案部门进行查询。
2.2 不动产档案数据在某些地区实现横向部分数据实时共享
因不动产档案信息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税收征收、工商登记、户籍登记、入学教育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一些信息技术比较先进、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地区已经实现了不动产档案数据与住建、税务、民政、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的互通共享。如南宁市不动产档案数据已经实现与住建部门的网签备案数据、税务部门税收征收数据、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数据、教育部门学籍数据等实现互通共享,上述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通过南宁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数据接口调用所需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
2.3 数据量大,数据信息庞杂
不动产统一登记所涉及的数据信息中,既包括大量的属性信息,又包括复杂的空间数据信息,且各数据信息间关系结构复杂。属性信息数据主要包括不动产的具体位置、四至、面积、权利状况等;空间信息数据则涵盖行政区划界限、行政区、测量控制点、高程点等相关的矢量数据,数据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尤其是地籍和房产的数据信息,随着时间推移,大量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出现了严重的内容庞杂、数据缺失、错误等问题。在进行登记数据整合时,需要保证这些登记数据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并确保数据库成果的继承性、适应性、规范性以及准确性。因此,在进行登记数据的整合时,工作量很大,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重点难点。
3 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3.1 数据及数据库的形成
不动产登记的存量数据和增量数据形成了不动产登记数据,随之,形成了存量数据库和增量数据库。存量数据库主要通过存量数据汇交、解析入库形成,是不动产登记的本底数据库;增量数据库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增的业务数据,由不动产权籍系统和登记系统产生,并实时记录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登记业务数据库,则是通过抽取、汇集不动产登记数据,集成形成的本底数据和实施更新的增量数据。登记业务数据库,包含所有不动产登记数据,每日的登记业务数据以及属性、电子档案、测绘成果数据、文档资料等多种格式的信息数据。为减轻查询统计分析对数据库带来的超负荷计算压力,提供分析效率,可以通过定制数据处理工具将需要统计的数据转换到统计分析数据库中,最终形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析仓库。
3.2 使用先进技术手段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不动产档案信息部门除综合使用数字认证、电子签名、密码认证、密钥管理、数据加密、访问权限、防火墙、单向光闸等技术以外,还应采用入侵检测技术来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入侵检测是对计算机和网络资源的恶意攻击行为进行识别和响应处理的技术,它主要用来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同時,档案信息部门还应不定期地开展数据安全检查,对系统加以维护,通过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提高防患意识,检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并采取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的措施。如南宁市“互联网+不动产档案查询”系统建设有安全保障系统,包括防火墙、安全隔离设备、日志审计系统、入侵防护系统、防病毒网关、运维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单向光闸等,并且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申请该项目安全保护等级为三级,通过技术手段切实保障档案数据的安全。
3.3 空间信息与非空间信息的有效关联
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属性不同,空间信息与非空间信息之间存在关联需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动产的空间信息和相应的非空间信息之间建立起准确及有效的关联,才能确保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系统的可靠和准确。首先,可采用坐标转换等方式,对不动产的卫星遥感图像进行空间数据整合分析,进行一致性整合处理工作,做好图层修正及合并,减少及消除无效信息,并对遗漏的数据进行补充,形成标准的整合数据。其次,按照非空间的数据整合要求,对非空间信息数据进行合并补漏,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相符的不动产数据处理整合流程操作,规范数据整合流程。通过以上方式,科学地进行不动产信息数据的关联工作,使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空间信息与非空间信息关联性更强,不动产登记数据更加准确。
3.4 业务留痕,登记资料应归尽归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使得申请人通过到实体大厅提交纸质材料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场景大幅减少。当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及人员集成等条件足够成熟,可实现从登记程序到档案利用服务的无纸化办公,电子文件将取代纸质文件。有观点认为,既然纸质材料都不收取了,那么过程中的电子文件也没有归档的必要,只要保存记载登记结果的不动产登记薄就行了,这是对不动产登记及其档案管理的粗浅理解。“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中的档案管理是维护登记业务连续性、记录登记过程、证明政府合规性的内在需要,这项工作将永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履行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必要材料、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如实及时进行登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成为电子档案,是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行为“数字留痕”,在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的时候,全程记录的不动产档案正好为考察登记的质量和效果提供重要依据。如果只将登记结果登薄,而对结论性审核材料、过程性审核材料以及当事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等其他必要资料没有进行归档,那么不动产档案就不能完整地展现登记结果的详细依据,也就无法切实地证明登记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4 结语:
通过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的汇聚、治理和集成,形成不动产登记大数据资源池,构建不动产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大数据与智能统计、分析,通过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对内(纵向)实现不动产登记的一网通办、综合监管、综合分析、质量评价和大屏展示;对外(横向)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电子证照系统、决策支持中心的协同共享,有力地实现不动产登记综合分析、便民利企、一网通办及决策支持等具体目标。为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异地办理提供平台支撑和系统支持。
参考文献:
[1]陈永生,苏焕宁,杨茜茜,王沐晖.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文件归档与管理:事由观[J].档案学研究,2018(2).
[2]刘越男.大数据政策背景下政务文件归档面临的挑战[J].档案学研究,2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