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课堂中如何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2020-10-21邓跃
邓跃
摘 要:在小学数学的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个难点,不仅仅是应用题在数学中的占比较多,同时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锻炼学生的数学思维,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学生今后的发展是具有积极影响的。因此,教师需要合理利用好小学数学的课堂教学资源,根据学生现有的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以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小学数学;解决问题;数学思维
在当前的教育教学理念下,小学数学中的应用题改为了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既是数学教学中的重点也是难点,学生在做作业或者是考试的过程中很容易遇到解决问题就一筹莫展。这可能是学生的数学基本功不扎实,或者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无法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如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呢?笔者结合自己在教学中的实践与经验,现将具体有效的措施分享如下。
一、激发学生解决数学问题的兴趣是关键
学习兴趣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直接因素,也是直接关系学生学习动力的。因此,要想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从学生的学习兴趣入手,了解现阶段小学阶段的学生所感兴趣的内容,以学生感兴趣的教学手段来授课,利用丰富多样的授课形式来充实课堂,使得学生能够在教师的引导下全面了解数学知识,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体验。
例如,在学习解决问题的策略时,课本中涉及的第一道题目是小宁和小春邮票之间的数量对比,为了加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从学生的实际生活入手,依据本班上的实际情况让学生来进行推理和分析。笔者班上的王洪明总共有7根笔,而他的同桌有9支笔,笔者将两人的笔收上来,并为学生设定具体的情境。教师:“王洪明和他的同桌共有16支笔,同时王洪明同桌的手中的笔比王洪明手中的笔多两支。那么,请问他们两人每人各有多少根笔?”鼓励学生在课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并让学生说说自己的逻辑。这种以学生身边的同学身边的事来举例的方式,能够更大程度上地引起学生的共鸣,从而让学生产生解决问题的兴趣。
二、锻炼学生的数学思维是教学重点
要想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注重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因为小学数学的题目虽然看似简单,但却离不开学生数学思维的发展。只有学生就在小学阶段就初步具备判断、推理、质疑等思维能力,才能够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就小学数学的教学过程来说,为了加强对学生思维能力的锻炼,教师需要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有计划、有规律地培养学生的思维,避免学生利用单纯的死记硬背的方式来进行学习,而是能够活学活用数学知识。
例如,在讲解工程队合作凿开隧道的题目时,教师将具体的题目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需要利用“甲队每天开凿10米,乙队每天开凿12米,经过10天正好凿通”的已知条件来进行思考和问题的解决。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不要着急进行题目的讲解,而是引导学生让学生进行思维逻辑的展示,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同时也是考察学生对于这类题目的掌握能力。教师可鼓励学生以说理的形式来阐述自己的解题过程,主要是在学生阐述的过程中关注学生的思维逻辑,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或不良思维,让学生能够养成积极、正确的数学思维。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化理解与分析,不刻意追求学生采取同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是充分尊重学生的阅读理解和感受,让学生对题目进行深入分析,而不是教师自己对题目进行详细讲解。
三、培养学生认真研究与分析的习惯是根本
学生在小学阶段养成的习惯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涯,因此,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師就需要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让学生养成认真思考、主动分析的习惯。在遇到难题时,鼓励学生尝试着进行问题的解决,在课堂上以鼓励、夸奖的语言来加强学生的学习自信心,以学习成就感来促使学习习惯的养成。
例如,在学完三角形的相关知识后,习题中有一个题目是让学生求等腰三角形的底角,原题目为:一个等腰三角形的顶角是70度,那么它的一个底角是多少度?由于学生学习能力和知识运用程度的影响,有些学生能够快速而准确的回答出问题的答案,并阐述清楚自己的思维过程、但有些学生无法立刻想到具体的角度,教师在课堂中也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操作,也就是先让学生画出顶角为70度的等腰三角形,在不断分析和探究的过程中让学生掌握分析、推理等逻辑思维能力。同时,鼓励学生遇到难题不放弃,而是养成探究和尝试解决的习惯,在不断思考和分析的过程中加强学生的数学学习能力。
总之,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主要取决于教师在课堂上所采取的措施。因此,教师需要着重分析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能力以及性格特点,充分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吸引住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前提,锻炼学生的数学思维,而后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李丽. 在小学数学课堂中培养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策略[J].辽宁教育,2018(23):66-67.
[2] 土克崇. 浅析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J].学周刊,2018(32):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