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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江战役苏北支前工作述略

2020-10-21朱芳芳秦岭

档案与建设 2020年8期
关键词:渡江战役苏北

朱芳芳 秦岭

摘要:1949年上半年,在中共中央军委、渡江战役总前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及各级支前机构的领导下,渡江战役支前工作胜利完成。本文从高层前期决策及组织部署、组织领导方针、苏北地区各阶段的支前工作等方面,对渡江战役苏北支前工作经过加以述略。苏北支前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949年1月底至2月底前、2月底至4月20日、4月21日至5月上旬、5月10日后至6月上旬。

关键词:渡江战役;支前;苏北

1949年初,随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略性战役的结束,国民党军被歼灭及改编159万余人,东北、华北、华东三大解放区全境解放,全国局势一片明朗,渡江战役即将进行。

120万解放大军向江北集结、驻扎整训、渡江追击作战,加上支前民工队伍,所需要的物资堪称天量。渡江战役支前工作紧接着淮海战役尾声展开,对中共中央军委、渡江战役总前委及当时领受支援渡江战役任务的老解放区而言,都有着不小的压力。后勤保障是军队的生命线。在困难的情况下,各地在中共中央军委、渡江战役总前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和华东支前司令部的领导下,不打折扣地完成了此项规模庞大的任务,保障了解放军部队的顺利渡江和持续追击。现依据有关史料及江苏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对苏北在渡江战役期间的支前工作整体经过加以梳理。

渡江战役支前工作的决策、部署与方针

1948年,中央军委就开始谋划渡江作战。10月11日,毛泽东在《关于淮海战役的作战方针》中,提出了“渡江作战”的战略任务。12月20日,中央军委电示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考虑召开一次总前委会议,讨论今后3个月的粮食供应、弹药补给、交通运输及其他有关后勤支前工作”,“如认为有开联合支前会议的必要,即由总前委直接负责召开包括华东、华中、中原、冀鲁豫4方面支前代表会议,解决具体问题”[1]。

1948年12月26日至29日,遵照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总前委委托华东野战军副参谋长刘瑞龙于徐州召开联合支前会议,初步讨论了渡江作战的粮食供应和民力征用问题,对部队进入江淮地区后的支前机构组成及其领导人选提出初步意见。会议建议,支前组织受当地中央局或总前委领导,其任务是随军行动,建立政权,协助当地党政机构就地动员人力、物力,以应军需。1949年1月10日,邓小平批示:“瑞龙同志:送来联合支前会议各件,均已阅悉。我完全同意该会所作各项决定,请即依照执行。”[2]

随着中央军委和总前委对支前工作的酝酿及部署,地近江南、处于渡江基地的华中地区,紧锣密鼓地展开了渡江支前工作:

1月13日,动员第三期常备民工。

1月16日,华中行政办事处训令一、二、九专署,立即计划修路建桥造船,以备军事需要[3]。

1月20日前后,华中工委及长江工委指示各地动员船民进入解放区,并指示靖江、泰兴、如皋、海安、东台等五县,成立船舶管理处,由县委及县府抽派三人负责组织船民控制船舶。

1月23日,华东局致电华东支前委员会,决定由华东支前司令部负责整个渡江战役的支前工作:“我华野及中野两军将集中南渡长江,解放江南。两军的支前工作将由华东(包括华中、安徽在内)担任。”[4]电报要求充分认识到支前任务的重要性与可能遇到的困难,必须做好必要的思想及组织准备。

在淮海战役发动之前,根据战争形势与苏北实际情况,按照华东局的指示,华中工委明确提出:“全党全民必须紧急的动员与紧张起来,将支前工作,作为我苏北全地区当前首要的中心任务。”当时提出的口号是:“全党动手,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完成任务。”而对于生产救灾工作的结合问题,亦曾强调指出:“各级领导上必须将支前任务与生产救灾工作,统一起来认识,在支前工作中,必须很好注意耕战结合,调剂民力,要在支前动员中,同时注意推动群众生产,在群众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支前组织,使支前和生产互相渗透,并根据各地当时当地的不同情况与条件,灵活的掌握时机与重点,如在战区、近战区主要是支前,但不放松空隙时间生产,在距战区较远地区和后方,在不影响支前任务的总前提下,必须抓紧生产。战时支前,战争空隙强调生产,对出发的民工强调支前,对复员的民工强调生产,这样既不致因支前而耽误生产,也不会因生产而妨碍支前。”[5]这一总的精神与方针,也贯穿了渡江战役全过程。

渡江战役苏北地区支前工作

在中央军委和总前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华东局和华东支前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在各级支前机构的组织配合下,蘇北地区的支前工作顺利展开。支前以老区为主体,对新解放区则放手组织和利用其人力、物力,尤其是新解放城市(主要是南通、扬州、泰州)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力量的作用。

自1949年1月底至渡江战役结束,苏北的支前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月底至2月底前

苏北地区这一阶段的支前以保障驻军供应为主,并组织动员第三期常备民工,南部地区则着手抢修路桥电话线等。各级支前机构也在这一时期相继成立。

1949年元月底,各地宣传部门针对当时因淮海战役结束而产生的“战争已经过去了”“应当歇歇劲”的松懈麻痹思想,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加强支前教育。结合“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学习,开始广泛宣传动员,对全国大势、国民党政府为何要讲“和平”、为什么要将革命进行到底、新解放区要怎么办,以及中共的民族工商业政策、宽大政策、如何支援前线和坚持生产等,加以详细说明。

2月8日,华东支前委员会在徐州召开扩大会议,建议苏中地区加强各地委的领导力量,迅速在沿江地区开展工作,以筹集粮食、修复交通和组织人力等;原华东支前司令部与江淮支前机构合并为新的华东支前司令部,总机关驻蚌埠。10日,华东局同意徐州会议部署,决定成立华东支援前线委员会,原华东支前机构与江淮支前机构合并为华东支援前线司令部[6]。

2月11日,中央军委在给淮海战役总前委的《关于渡江作战计划等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总前委照旧行使领导军事及作战的职权,华东局和总前委均直属中央[7]。由此,淮海战役总前委成为渡江战役总前委。

2月13日,中共华中工委针作出指示:成立渡江准备委员会,统一一切渡江工作的领导,如情况的侦查、粮食的南运、船只的准备、民工的调度等。专门设立渡江船只管理局,对筹集来的船只进行检查、分类、维修、训练、调度。并对粮食供应、民工作出了初步的部署计划[8]。如此,渡江战役领导机构及支前机构均正式成立。

2月15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在徐州召开扩大会议,渡江支前工作成为会议的重要内容。同日,华东支前委员会拟定出全力发动群众、组织人力、征借粮食、恢复交通,支援大军过江的支前计划,决定华东支前委员会与江淮支前司令部合并,统一领导支援大军过江工作。

为理顺船舶管理工作领导关系,华中各沿江分区均作出专门部署,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中共华中九地委、苏皖九专署关于明确船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县长江工作,划归各县县委领导,在行政上则属于各县县政府船舶管理办事处管辖[9]。

2月22日,解放大军分由通榆、运河两线南下,计划分驻东台、海安、曲塘(或黄桥)、姜埝、如皋等地。当地及沿途各地除了保证粮草供应外,还发动群众做好部队行军沿途工作,如修路修桥、组织向导带路等,以及部队驻地工作等。

相应的制度如内河船只管理办法、运输团编制、民船工资标准、支前人员立功奖励过失惩处条例等也在此时(2月)推出,提升了民工支前的积极性,也保障了渡江支前工作顺利进行。船只征集、粮食调度、交通道路桥梁邮电畅通工作及调用支前干部等事项,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第二阶段:2月底至4月20日

这一阶段工作集中在完善支前机构、筹措物资、制定制度、动员民工船只、调运粮草、修复交通、保障运输等方面。

2月25日中午至27日下午,华中支前司令部前办、十兵团及南部各分区派出负责人组成渡江准备委员会,于泰州召开扩大会议,全面讨论与具体部署渡江前各项准备工作。对各分区应准备的各项用途的船只、船只编制、经费,各分区民工、粮草、电线公路汽车等任务均进行了详细规定[10]。此次会议为苏北第二阶段渡江支前工作设定了更为精细的计划。从这次会议至4月20日,是苏北地区渡江准备工作的最紧张阶段,民工、粮食、船舶器材等,均在这一时期开始全面动员、组织、集中和交送部队。

面对紧张而艰巨的渡江战役支前任务,需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支前方案。

依照华东局电令,3月1日,华东支援前线委员会正式成立,华东支援前线司令部也同时成立,傅秋涛任司令员,宋任穷任政委。同日,华中后勤部针对支前组织与编制问题发文加以细致规定。根据规定,各县必须成立支前总队部,区成立支前大队部,乡、村建立支前委员会。乡、村支前组织系统如下表:

乡支前委员会—乡支前中队—长工分队—分小组

—短工分队—分小组

—民兵兵队—分小组或班

—老人服务队—分小组

—妇女服务队—分小组

村支前委员会—儿童团—分小组

乡支前委员会由正副乡长、指导员、中队长、农会长、妇会长、儿童团长等9人组成。委员会下设支前中队部。对于出征民工团,按如下系统组织:民工总队部——民工大队部——民工中队部——民工分队——班。集中的民工,为教育使用方便,按其工具分编,如担架队、小车队、挑子队等。一般担架队以两副担架为一班,车手与挑子以12人为一班,三班以上为一分队,五班以上为两分队。并要求设立民工管理处,平时负责教育管理民工,南渡时随军行动[11]。

3月初,各分区、县不断下达完成渡江支前任务的命令,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步骤,自县、区、乡、村开始层层动员。

3月17日,苏北支前司令部在泰州成立。下设民力部、船舶部、政治部、财粮部、交通部,下辖两个直属民管处,一个伤员转运总站,两个一线随军粮食总站及35个分站,两个二线补给总站及14个分站,6个渡江运粮团(2500万斤运力),15个内河运粮团(4500万斤运力),并于扬州、靖江、唐闸三处分别成立运粮指挥所及泰州调运办事处。另在渡江前,以泰(州)扬(州)两支司为基础,组织两个前方办事处,分别随八、十两兵团行动,以便解决问题。又成立两个直属渡江船只司令部,分驻瓜州及靖江两渡江点,专负责渡江船只的接管(部队过江后)、调度与指挥[12]。

此后,苏北支前工作有了统一的领导。各分区均成立由正副专员任司令、地委书记任政委的支前司令部,各县都成立了支前科,形成了支前司令部统领,各地党委全面参与的支前工作领导体系。支前司令部调集大批干部,不少地方的党委主要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支前机构及民工队。

这一阶段,各项规定纷纷发布。《关于船只运输、粮草调运供应新的决定》《华中供给标准草案》《支前人员立功奖励、过失惩处条例》《苏南区筹粮办法(草案)》等,为支前工作提供了详细的制度标准。

4月20日,随着渡江战役正式打响,苏北支前司令部、政治部发出《关于开展立功运动的指示》,号召在支前民工、船工中广泛开展立功运动。

第三階段:4月21日至五月上旬

这一阶段属于支援渡江追击作战的阶段。伴随着战役的正式发起和立功运动的展开,支前工作进入了最紧张最蓬勃的阶段。这一时期各方面登记了大量的支前统计表,包括支前民工、船只、医生、木料等。

随着政治和形势教育,支前民工及后方群众不仅积极支前、安心生产,踊跃服务战勤,而且人人争取立功,形成“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氛围。常备随军民工紧随胜利渡江的人民解放军,一路运粮、运伤员、运弹药,以实际行动践行了“部队打到哪里,我们就支援到哪里”的热血誓言。

4月22日,《苏北支前工作人员优待抚恤暂行办法》公布施行。规定所有部队机关对所服务之支前伤病人员、民工、船工,应负责保送至各野战医院或地方卫生机关免费急救治疗,治疗期间一切均与部队机关人员同等待遇。残疾者,立即发给证明文件及足够的旅费,护送回籍,并通知当地政府按优待荣军条例优待,日常加以必要照顾。牺牲者,按指战人员待遇殡殓,原籍区以上政府给予抚恤,地方政府及群众公祭追悼,按烈属优待其家属。并帮助解决干部、民工因参加支前而发生的家庭生产困难,规定“一般常备民工或临时服务支前的支前人员其家庭生产问题”“同军烈属同样待遇,由乡村政府及农会,发动当地群众进行伴工互助,以免生产荒废”,以激励其革命热情,使能全心全意为前线服务[13]。

解放军部队渡江后,以泰(州)扬(州)两支司为基础的两个前方办事处被撤销,苏北支前司令部抽调了一批干部,组织成立苏南前办,代表苏支与部队取得联系,并负责所有渡江民工船只的联系、掌握及办理复员工作。

第四阶段:5月10日后至6月上旬

这一阶段属于船只民工复员阶段,各支前机构的支前工作总结也纷纷在这个阶段开始。

苏北地区渡江民工和船只的复员工作由新成立的苏南前办负责。自5月10日左右开始,苏南前办印发《民工复员办法》通知各单位,并于苏州、镇江、常州、丹阳、江阴、常熟等城市筹集粮草,设立民工招待站。上海战役结束后,又将常熟招待站扩大为复员办事处,内分复员、组织、供给、总务四股。在江北则由南通、泰州分区,分别于天生港、八圩港设立招待站,筹粮供给,组织欢迎复员民工。又印制了50000份民工复员证、3000份奖状、20面奖旗。

复员工作,通常经过3—4天,按如下步骤:先召开大队或中队以上干部会,成立复员组织,民工先开始思想酝酿,然后在党外党内分别召开大会进行动员,说明复员工作要求、办法及意义;进一步即开始讨论,报功评比,按级经评委会批准;最后召开庆功奖功大会,并进行回家生产做骨干的教育。苏北地区先后经前办复员的20个单位,共评出功臣11727人,总平均占复员人数32.5%。

《渡江战役苏北支前工作总结》记载:“当时因有些民工随部队南下浙江,有的则参加上海战役,联系发生困难,致真正经过办理复员的民工,仅有三万六千多人,船约四〇〇〇只,其余部分,则多是由各单位自行介绍回籍,到现在为止(六月底),除有常备民工一万余人,尚未复员外(内有盐城常备民工,亦刚回来接洽复员),其余临时民工船只,绝大部分均已复员。并均是在六月十号以前即复员完毕,后来复员的,仅是零星少数。”[14]

渡江战役的胜利,背后靠的是数百万群众的无私援助。仅苏北,便供应了22748万斤粮食,随军渡江民工达123714人,二线干杂民工77300人,后方修路修桥及短途运输等1464000人,草22600万斤,油30万斤,盐20万斤,肉25万斤,调用船只20977只,修建公路1946千米,修造桥梁421座,架设电话线1880千米,修造涵洞139处、大船76只。泰州、南通、扬州供应旧棉胎93841斤、蒲包73264个、木料18463根、门板15000块、伐树19000棵……据泰州当时统计,共损失器材物资折合当时价值约人民币45397679元[15]。

这次苏北地区支前任务以泰州、扬州、南通三个分区作为重点。其中粮食供应各分区比较平衡,开始时以淮阴、盐城为主,三月份部队南移后,就地供应以扬州、泰州为主,调运支援以盐城、南通为主,船舶动员则包括扬州、泰州、盐城、南通及长江工委,民工动员则以泰州、南通为主。在接近渡江前的一个时期,临时发生的一些新任务,则由扬州、泰州负担比较多,南通也负担一部分[16]。

参考文献

[1]周圣亮.渡江战役支前运动述略[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7(2):142-147.

[2]风卷红旗过大江———纪念渡江战役胜利暨南京解放5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

[3]周圣亮.试论渡江战役支前工作的历史经验[J].安徽史学,1994(3):69-71.

[4]杨国山,张海林.渡江战役中的无为船工动员研究[J].安徽史学,2015(5):116-124.

注释

[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35-140.

[2][4]中共宣城市委党史研究室.渡江战役史[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121-142.

[3]华中行政办事处关于修路建桥等事项的训令[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扬州市档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14.

[5][12][14][15][16]渡江战役苏北支前工作总结[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扬州市档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785-800.

[6]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渡江战役[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5:71-100.

[7]南京市档案馆.南京解放[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7:76.

[8]中共华中工委关于渡江作战支前工作的指示[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扬州市档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36-39.

[9]中共华中九地委、苏皖九专署关于明确船舶管理工作领导关系的通知[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扬州市档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43.

[10]渡江准备委员会扩大会议记录[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扬州市檔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77-89.

[11]华中军区后勤部关于支前组织与编制问题的规定[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扬州市档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127-132.

[13]苏北支前司令部、政治部等关于公布施行《苏北支前工作人员优待抚恤暂行办法的通令》[Z].江苏省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扬州市档案馆、泰州市档案馆.人民必胜——渡江战役支前档案选编[M].南京:南京出版社,2019:49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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