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出肺癌,体检中心该赔偿吗
2020-10-21
不久前,王大爷在医院做胸部CT时,查出有肺部肿瘤。王大爷突然想到,2018年单位曾经组织过体检,在某体检中心拍过胸片,当时检查报告上的胸片结果是“两肺心膈未见异常”。当王大爺将2018年的体检胸片拿给医生后,医生诊断,当时他的肺部已经存在肿瘤了。王大爷很生气,于是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某体检中心诉至法院,要求某体检中心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万元。
随着健康管理意识的提高,体检日益成为大众生活中的必选项。然而,你是否也遇到像王大爷这样自身患有疾病,体检中心却未检查出来的情况?为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对健康体检做了一次“法律体检”,教大家如何防患于未然。
问:健康体检是医疗行为吗?
答:健康体检是医疗行为。
200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健康体检是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因此,健康体检的本质是医疗行为。上述规定还明确了健康体检中心作为医疗机构所必须满足的人员数量、医护资质及体检场所等,例如医疗机构开展的体检项目必须属于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各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应当由专业执业医师记录并签名。
问:法院会全面支持王大爷的诉请吗?
答:对于王大爷的遭遇,不少人深表同情,但是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最终没有全面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体检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王大爷所受损害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经王大爷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意见,王大爷所患肺癌细胞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不会因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即使在2018年发现肿瘤,也要接受和现在一样的治疗方案,治疗效果也不会有差别。经法院审查后,对这一鉴定意见予以采信。
由此可知,王大爷所主张的医疗费、营养费,都是其治疗自身疾病的正常支出,与某体检中心的医疗行为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法院认为,由于某体检中心未能及时告知王大爷体内的异常情况,导致王大爷对其病情的延误诊断,由此给其造成的精神上的不安与恐惧,体检中心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最终,法院判决某体检中心支付王大爷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摘自《法律与生活》)